環境保護技術監督考核自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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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環保廳:

環境保護技術監督考核自查報告

根據你廳《關於開展2017年度環境監測工作績效考核的通知》(川環辦發〔2017〕14號)和《關於下達2017年四川省環境監測工作績效考核三級指標的通知》(川環辦法〔2017〕132號)的要求,我局對2017年環境監測工作進行了自查,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作任務執行情況

(一)年度監測工作

為貫徹落實全省環保工作和全省監測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市環境保護工作和監測工作實際,我局召開了全市環境監測工作會議,印發了《自貢市2017年環境監測工作要點》(自環辦發〔2017〕34號)和《關於下達2017年度污染源監測任務的通知》(自環發〔2017〕8號),分解下達了年度監測任務。同時,市環境監測站也按照文件要求開展了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測,2017年共完成監測數據27.2萬個,向省、市環保主管部門提供職能監測報告84份、重點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報告224份、委託監測報告217份、環評監測報告9份、驗收監測報告5份、應急監測報告5份。

1、開展了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工作

我市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涵蓋沱江及其支流釜溪河、旭水河,以及岷江支流越溪河兩大水系。監測斷面27個,其中國控監測斷面1個,省控監測斷面10個,市控監測斷面16個。監測斷面頻次為國控斷面、省控斷面及入沱把口處、長土和雷公灘3個市控斷面每月監測一次,其餘13個市控斷面全年監測5次,其中枯、豐、平水期分別為3月、8月和11月,另增加1月和5月,監測時間為當月的1-10日。監測項目按《2017年自貢市環境監測工作要點》(自環辦發〔2017〕34號)規定執行,市、區、縣環境監測站全面完成了2017年的地表水水質監測工作,並在規定時間內按月向省站報送了監測數據。

2、開展了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工作

全市共設置環境監測點位7個,其中大塘山、鹽馬路、檀木林和春華路4個點位採用空氣連續監測站自動監測,並於2017年10月底試發佈pm2.5數據,2017年開始正式按照空氣質量新標準開展監測並對外發布監測結果。富順縣環境監測站在天台村開展了農村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工作,設有1個監測點位採用手工監測。我市每月向省廳和省總站按時報送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數據,並通報市政府及相關部門。

3、開展了酸雨監測工作

全市共設降水酸度監測採樣點4個,屬於城區採樣點2個,屬於郊區採樣點2個,監測項目共計12項,全年逢雨必測。市監測站在次月2日前向省站報送酸雨監測數據。

4、開展了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監測工作

為確保飲用水源環境安全,2017年,全市按照省、市要求圓滿完成了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監測工作,分別為市政府所在地2個飲用水源地的常規監測項目1次/月、全分析項目1次/年;各縣(區)政府所在城鎮飲用水源地常規監測項目1次/季、全分析項目1次/2年(2017年完成);其餘71個鄉鎮飲用水源地基本監測項目和補充監測項目1次/半年。

5、開展了聲環境質量監測工作

包括城市區域環境噪聲、功能區噪聲和道路交通噪聲。我市區域環境噪聲監測總面積13.13平方公里,城區劃分成四類區域,無0類區域,1類區域面積2.25平方公里,2類區面積7.94平方公里,3類區面積0.19平方公里,4類區面積2.75平方公里。全市210個區域環境噪聲監測點、41條交通路段的城區道路交通噪聲及8個功能區噪聲監測點位,均按相關監測規範要求完成了所有監測任務。

6、開展了重點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工作

根據我局《關於下達2017年度污染源監測任務的通知》(自環發〔2017〕8號)的要求,自貢市完成20家國控、省控重點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和在線比對監測工作。同時在監測過程中,市和各區(縣)環保部門還建立了有效的污染源監督性監測聯動協調機制,共同參與污染源監測工作,確保了生產情況達到監測要求,保證了監督性監測的順利開展。

7、開展了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自行監測工作

根據省廳《關於開展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及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川環發〔2017〕131號)的要求,自貢市環保局認真組織轄區內國控重點監控企業的19人蔘加省廳組織的企業自行監測操作培訓並取得證書。各企業均按時在四川省重點源監控企業污染源監測信息發佈平台公佈企業基礎信息和自行監測結果。

8、開展了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環評現狀監測、污染糾紛監測等地其他監測工作。

市環境監測中心站2017年完成環境影響評價和竣工驗收項目監測14項,完成委託監測及其他污染糾紛監測222項,為我市環境管理和經濟建設提供了優質高效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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