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績效考核方案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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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食堂績效考核方案

食堂績效考核方案五篇

甲方:董事長

乙方:廚師

甲方現聘請鄧春秀、李忠信擔任公司餐廳廚師。根據公司年度經營目標,經雙方充分協商,特制訂本考核協議書。

一、考核期限

20XX年2月15日至20XX年2月15日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對乙方的監督考核權,並負有指導、協助乙方展開必要工作的責任。

2、乙方負責所在部門的一切日常事物,要求保質、保量地完成公司規定的相應工作。在工作上服從甲方的安排。

三、薪酬標準:

1、乙方年薪為1.98萬元(乙方年薪=固定薪酬х65%+浮動薪酬х35%)

2、每月固定發放薪水為XXX元人民幣。每月浮動部分為XX人民幣。根據月度考核打分確定發放額度,並當月發放。

(注:每月出勤天數為30天)其餘的固定工資年底一次清算。

四、工作目標與考核

序號 考核指標 考核內容及方式 分值

1 食堂環境狀況 食堂環境要整潔、乾淨 25分

2 食品衞生情況 食品衞生,不能引起食物中毒或腹瀉現象 25分

3 菜品更新 及時更新菜品,菜色豐富 25分

4 設備保護 廚房設備使用得當 25分

五、附則

1、考核的結果作為每月浮動發放的依據,為下年度或下階段制定經營計劃的參考。

2、總經辦、財務部、辦公室,對目標責任書執行情況進行過程填制,加強審計、監察力度。

3、本目標責任書未盡事宜,特殊情況發生時在徵求董事長意見後,由公司研究確定解決辦法。

4、本責任書解釋權歸公司總經辦。、

六、考評的組織機構

組長:朱建嶺

副組長:劉振立

成員:王丙信、耿福亮、李德勇、常君、劉洪勇

書記員:王智慧

篇二:食堂績效考核方案

通過有效的績效考核機制使食堂工作人員收入與工作業績掛鈎,以提高員工素質、能力和工作熱情,從而有效進行成本控制,特擬定此方案。

一、 考核週期

以自然月為考核週期,考核時間為下月5日前。

二、 主要考核指標

對食堂工作人員的考核詳見《食堂人員績效考評細則》(附件)。

三、 考核結果使用

以100分為標準,並根據食堂人員的具體表現將其考核結果納入相應的等級,以此作為食堂工作人員績效工資的發放依據。

1、績效考核成績在90分-100分者,按績效工資的100%發放;

2、績效考核成績在75分-89分者,按績效工資的80%發放;

3、績效考核成績在65分-79分者,按績效工資的60%發放;

4、績效考核成績在65分以下,不發績效工資;

四、績效工資設定

崗位 崗位工資 績效工資 工資結構 備註

炊事

班長 1300元 200元/月 崗位工資+績效工資+

廚師 1200元 200元/月

幫廚 1000元 200元/月

本方案自20XX年10月1日起執行。

篇三:食堂績效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通過有效的績效考二、考核週期:核機制使食堂工作人員收入和工作業績掛鈎,以提高員工的素質、能力、和工作熱情。促使管理者與員工之間的交流,在企業內部形成開放,積極參與,主動溝通的氛圍,增強企業的凝聚力。

二、考核週期:

月度考核、對當月工作表現進行考核,考核時間是下月五號前,遇節假日順延。

年度考核:年度內12月月度考核各項平均分的總計,考核時間是每年的1月15日前。

三、考核結果使用:

1、月度考核結果等級劃分

以100分為標準,並根據事態工作人員的具體表現將其考核結果納入相應的等級,以此作為食堂人員績效工資發放的依據。

(1)績效考核成績在80--100分者,當月績效工資按100%發放。

(2)績效考核成績在70--79分者,當月績效工資按80%發放。

(3)績效考核成績在60--69分者,當月績效工資按60%發放。

(4)績效考核成績在60分以下者,當月績效工資全部扣除。

2、年度考核結果將作為食堂人員晉級、異動、年終獎金髮放、續簽勞動合同的重要依據。

四、績效工資設定:

依據食堂人均工作量情況,每年對績效工作設定固定數額。當工作量發生較大變化時,(就餐員工人數增減20%以上,或者增加食堂人員定員編制)另行調整績效工資考核基數。其他部分按照公司薪資體系執行。20XX年績效工資考核基數設定如下:

崗位 崗位工資 績效工資考核基數 工資結構

廚師 崗位基本工資+全勤+考核+職務津貼+福利

幫廚

五、食堂考核方案實施細則

篇四:食堂績效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通過有效的績效考核機制使食堂工作人員收入與工作業績掛勾,以提高員工的素質、能力和工作熱情。促進管理者與員工之間的溝通與交流,在企業內部形成開放、積極參與、主動溝通的氛圍,增強企業凝聚力。

二、考核週期

月度考核:對當月的工作表現進行考核,考核時間為下月5日前,遇節假日順延。

年度考核:年度內12個月月度考核各項目平均分的總計,考核時間為每年的1月15日前。

三、主要考核指標

對食堂工作人員的`績效考核指標見《食堂人員績效考評實施細則》。

四、考核結果使用

1、月度考核結果等級劃分

以100分為標準,並根據食堂人員的具體表現將其考核結果納入相應的等級,以此作為食堂人員績效工資的發放依據。

(1)績效考核成績在80-100分者,當月績效工資按100%發放;

(2)績效考核成績在70-79分者,當月績效工資按80%發放;

(3)績效考核成績在60-69分者,當月績效工資按60%發放;

(4)績效考核成績在60分以下者,當月績效工資全部扣除。

2、年度考核結果將作為食堂人員晉級、異動、年終獎金髮放、續簽勞動合同的重要依據。

五、績效工資設定

依據食堂人均工作量情況,每年對績效工資設定固定數額。當工作量發生較大變化時(就餐員工人數增減20%以上,或者增加食堂人員定員編制),另行調整績效工資考核基數。其它部分按照公司薪資體系執行。績效工資考核基數設定如下:

崗位 崗位工資 績效工資考核基數 工資結構

廚師 920 900 崗位工資+績效考核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工資

幫廚 920 600 崗位工資+績效考核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工資

(如按照現行上班時間模式,合併計算扣除完應上班時間再另計加班,績效基數可考慮定為1200,800)

六、考核申訴

食堂人員對月度績效考核有異議,可以進行逐級申訴,相應管理層級應在接到申訴的7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

篇五:食堂績效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通過有效的績效考核機制提高食堂工作人員的素質、能力和工作熱情。促進管理者與教職工之間的溝通與交流,在學校內部形成開放、積極參與、主動溝通的氛圍,增強團隊的凝聚力。

二、考核週期

月度考核:對當月的工作表現進行考核,考核時間為下月5日前,遇節假日順延。

期末考核:學期中各月月度考核各項目平均分的均值的50%和期末總評結果的50%總計,考核時間為每學期學生統一考試完成的第一天。

三、主要考核指標

對食堂工作人員的績效考核指標見《食堂人員績效考評實施細則》。

四、考核結果使用

1、月度考核結果

以100分為標準,並將其考核結果均值的50%納入期末考核

2、期末考核結果

期末考核結果由月考核結果均值的50%和期末總評考核結果的50%組成並將其結果作為食堂人員晉級、年終獎金髮放等的重要依據。

五、考核申訴

食堂人員對月度績效考核有異議,可以進行申訴至考核領導小組,考核領導小組將在接到申訴的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

六:白音敖包寄宿制學校食堂人員績效考評領導小組:

組長:XXX

成員:X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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