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上半年的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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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年上半年,我局根據市委、市政府指示和市綜合治理責任領導小組的要求,採取有效措施,落實綜合治理責任制,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穩步推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得到了各級的肯定,現將上半年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總結如下:

市民政局上半年的工作總結

  一、加強維護社會穩定和綜治工作的領導,強化責任考核。

我局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非常重視。年初,局黨組會、局務會召開專門會議,明確要將維護社會穩定和綜治做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並就一年的綜治工作做了詳細安排,成立了局黨組書記、局長黃國建親自掛帥的領導小組,並明確了單位一把手為綜治工作第一責任人。局辦公室負責綜治工作的日常事務,並安排專人負責。同時局與下屬各單位簽訂了目標責任狀,將綜治工作納入崗位責任制考核的重要內容,與年終考評掛鈎。

  二、加強普法宣傳教育,提高幹部職工法制意識。

結合“四五”普法,組織機關幹部職工進行政治學習,並要求全市民政系統要開展學習法律法規的活動,每季度組織幹部職工上一堂法制課,重點學習《刑法》和《治安管理條例》等。廣泛開展公民道德教育,在全局形成良好的學法、懂法、用法,團結鄰里,和睦共處的氛圍。對少數有糾紛苗頭的幹部,各單位工會和人事部門能夠及時出面協調解決,防止激化矛盾。上半年,沒有發生過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無民事糾紛和黃、賭、毒現象,未發生任何上訪事件和影響社會政治的事件。

  三、積極為民解困,消除社會不穩定因素。

一是妥善做好軍休工作。我局努力做好軍休人員思想政治工作,積極落實軍休幹部的政治、生活兩個待遇,反映軍休人員意見和建議並做好調研,穩定軍休人員的情緒,消除社會不穩定因素。二是落實低保制度,為維護社會穩定作貢獻。嚴格執行《珠海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做到應保盡保,確保全市困難羣眾能享受低保待遇,保障基本生活。事實證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落實,能體現政府對羣眾的關懷,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社會不穩定因素,有效地維護社會性穩定,促進我市經濟快速發展。三是加強森林防火工作,確保烈士陵園、仙峯山墓園和合羅山墓園安全。根據《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條例》,我局下屬相關單位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防火責任制,採取有效林業防火措施,健全應急預案,加強巡查監督,專人把崗監控,嚴防發生山火。上半年,我局下屬相關責任單位沒出現火警,林業維穩工作落實到位。四是執行管理制度,維護民政綜合樓安全穩定。為全面貫徹落實維穩定和社會綜合治理工作責任制,我局根據局辦公樓地處市中心和十字路口實情,嚴格執行《珠海市民政綜合樓管理制度》,規範內部管理,加強巡查保衞,確保良好的辦公秩序和治安秩序。實踐證明,嚴格貫徹執行管理制度,一方面,提高了本單位幹部職工的`綜治和維穩意識,內部管理基本做到“四無”目標;另一方面保衞工作得到加強,環境整治明顯有效,綜治工作實現“三有”,綜治環境迅速改觀。五是加強消防安全工作。根據市消防部門的要求,局綜合樓每層拆除玻璃欄杆,改建防火牆,保持消防系統運作正常有效,確保無消防隱患,無火警誤區,有力地維護綜合樓的安全和穩定。

四、以檢查驗收確保綜合治理責任制落實。

一是在切實推進維護穩定和落實社會綜合治理工作的教程中,我局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織加強檢查督導工作,督促下屬單位全面履行綜治職責,力爭達到綜治目標。根據責任書規定和“四防”要求,市民政局組成維護穩定和綜合治理檢查小組經深入下屬單位開展安全、綜治檢查,並針對發現的薄弱環節,提出整改措施,責成消除隱患,確保安全。其中,市福利院能夠根據檢查組織建議,採取切實有效措施,認真整改,成效突出。

二是做好半年綜治檢查驗收工作。檢查是綜治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我局結合民政實際情況,採取自查、複查和抽查的方式對民政系統屬下單位進行半年檢查。從檢查情況來看,基層單位維穩和綜治工作能有效開展,特別是在預防與控制犯罪、配合嚴打整治方面措施得力,效果明顯。可以説,民政系統能按照責任書規定和要求,齊抓共管,有力推進,切實落實責任制,基本達到維護社會穩定和綜合治理目標。

二○○*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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