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搞好鄉鎮工作

來源:文萃谷 2.68W

鄉鎮人大工作是基層民主法制建設的前沿陣地,是人大制度優越性在基層的具體體現。做好鄉鎮人大工作是基層人大工作者的職責,也是全面密切黨羣幹羣關係的重要橋樑和紐帶。在工作中,要準確把握好鄉鎮人大工作的性質、特點,結合鄉鎮的實際情況,使人大工作更好地服務鄉鎮的中心工作。

如何搞好鄉鎮工作

一、要定準位。鄉鎮人大工作與鄉黨委、政府的工作是密不可分的一個整體,是鄉鎮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從事鄉鎮人大工作時要正確定準人大工作在全鄉工作中的位置,做到有為與有位的有機結合,做好人大工作與做好全鄉工作的有機結合,不孤立地做工作,不簡單地尋求位置。要正確處理好本職工作與中心工作的關係,從事人大工作的同時也還要擔負鄉鎮其它的重要工作,很多時候人大工作與鄉鎮其它工作是一併推進的。在這種特定的工作環境中,鄉鎮人大工作人員既要做好本職工作,又要積極參與鄉鎮的中心工作,二者相互促進,共同發展。這就要求鄉鎮人大主席要定準位,分清主次、突出重點、相互兼顧,既要種“自家的田”,又不要“荒他人的地”,必須在時間上統籌安排,在精力上有所側重,在工作上突出重點,達到人大工作和鄉鎮其它工作“兩不誤”的目的。在定準工作位置的同時還要正確處理好與鄉鎮黨委、政府的關係。要牢固樹立黨領導的觀念,主動向黨委請示報告工作,爭取鄉鎮黨委對人大工作的重視和支持,要及時瞭解黨委的中心任務和工作意圖,準確地把黨的主張變成國家意志和人民羣眾的自覺行動。鄉鎮人大與鄉鎮政府是決定與執行、監督與被監督的關係。在工作中鄉鎮人大要做到堅持依法辦事,堅持監督大事,堅持寓支持於監督之中。在人大職權範圍內選擇重大事項、重大問題開展工作監督,幫助政府更好地開展工作。

二、要把好度。地方組織法規定,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的遵守和執行”。這是法律賦予鄉鎮人大的權利和職責。鄉鎮人大作為國家基層權力機關是代表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在工作中,要善於把好度,要着眼全局,從整體利益出發,不以個人的`好惡來判斷是非,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出發,從廣大的人民羣眾的利益出發,認真履行各項職責,保證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順利實現。要牢固樹立“民本”思想,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要針對人大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和廣大人民羣眾關心的熱點、難點、焦點問題,深入基層,瞭解情況,搞好調查研究,做到權為民所用,使人大工作更加貼近基層,更好地服務羣眾。要堅持依法行使職權,既要代表人民行使憲法法律賦予的權力,又不能越俎代庖亂做主。人大工作法律性、程序性較強,各項工作都必須“虛”事“實”做,做出成效,不能圖省事,不講-法律和程序。

三、要服好務。做好鄉鎮人大工作,代表工作是基矗人大代表是鄉鎮人大與人民羣眾進行溝通的紐帶,也是人民羣眾反映民情民意重要渠道。因此,鄉鎮人大要極力為代表履行職責服好務。一方面,要加強與代表的聯繫,及時瞭解、掌握代表的意見、建議,維護代表權益,支持代表依法行使職權,同時要加強與選民的聯繫,經常與代表到選民中去傾聽呼聲,關注羣眾反響的熱點難點問題,情繫選民,反映民聲,為民服務。另一方面,要積極組織代表開展閉會期間的活動。要經常組織代表參加視察、考察、培訓活動拓寬代表視野,提高代表素質。要組織好代表爭先創優活動,調動代表履行職責的積極性,讓代表在各自的領域爭先創優,成為帶領廣大人民羣眾致富奔小康的領頭雁。要通過為代表服務,提高代表履職能力,擴大代表影響力、輻射力等有效途徑,有力地推進基層民主,發揮鄉鎮人大應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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