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財務工作職責

來源:文萃谷 1.57W

1、熟悉國家財經法規和學院規章制度,堅持原則,辦事公正。

銀行財務工作職責

2、嚴格按照國家銀行結算制度,辦理銀行存款業務。付款時要認真複核原始單據金額,並加蓋“銀行付訖”戳記。

3、正確使用和填制轉賬支票,熟練掌握銀行存款的各種結算方式,發出的轉賬支票,領款人必須在存根聯上籤章。過期未用的轉賬支票應及時收回註銷,並加蓋“作廢”戳記。

4、根據已辦理完畢的'銀行存款收、付款憑證,按憑證編號順序逐筆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並結出餘額,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證相符。

5、經常核對銀行存款日記帳與銀行對帳單,按月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如發現未達賬項,要及時查清。

6、及時匯出在外人員工資。

7、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得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轉賬支票填寫錯誤時應加蓋“作廢”戳記並留存,年終統一裝訂歸檔。轉賬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科長報告,併到銀行辦理掛失手續。

8、不得將銀行賬户出借給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

9、不得將空白轉賬支票交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簽發。

10、妥善保管銀行對賬單、轉帳支票、銀行預留的法人印鑑章、出納收、付訖印章及保險櫃鑰匙,防止丟失,被盜。

11、完成科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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