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鎮農村幹部績效考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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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語:為進一步增強村幹部的責任意識,充分調動村幹部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下面是yjbys小編為你帶來的 農村幹部績效考核辦法,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某鎮農村幹部績效考核辦法

為推動全鎮各項工作穩步快速發展,充分調動各村的工作積極性,儘快在全鎮上下形成爭先創優的工作局面,結合我鎮實際,經研究制定如下考核辦法:

一、考評對象及內容

全鎮48個行政村黨支部書記、村委主任和其他村兩委幹部。

考核內容:全鎮的各項中心工作和其他臨時性重要工作。

二、考核辦法

1、考核實行月考核,每月由辦公室對當月考核情況進行彙總,並將彙總結果以通報形式發至各村,考核結果與村兩委幹部績效工資相結合,與評先評優相結合。2、日常考核分為兩部分:(1)工作紀律考核;(2)經常性工作考核。3、每項工作開始前由分管班子成員把考核標準提前公佈,工作完成後把完成情況在班子會上通報後以表格形式交到辦公室統一彙總。

行政村半年考核或年考核,除以上內容,還包括以下方面:臨時性工作考核;其他工作考核等,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三、日常考核

(一)工作紀律考核

建立周例會工作制度和黨羣服務中心值班制度。每週二召開由支部書記、村委主任參加的工作例會,彙報本村上週工作完成情況,聽取鎮黨委、政府本週工作安排;按照基層四項基礎制度要求,在村委會實行村幹部輪流值班制,確保正常工作日有人值班,處理日常村內事務。

日常考核由鎮黨政辦負責,具體包括:

1、日常考勤:(1)支部書記、村委主任或參與考核的村幹部要按時參加鎮黨委、政府組織的各類會議或活動。凡出現遲到或早退的扣30元/次;違反會場紀律的扣20元/次;曠會的扣100元/次;請假的一次扣40元且必須安排其他兩委幹部替會。參加縣以上會議或活動,有上述情形的,雙倍扣除。(2)鎮黨委政府採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對各村黨羣服務中心工作日值班情況進行檢查,每發現值班兩委幹部缺崗一次,分別扣支部書記、村委主任和當班人員20元、20元、50元。

2、請銷假:支部書記、村委主任或參與考核的村幹部參加會議活動原則上不準請假或替會,確需請假或替會的,要在會前向鎮黨委書記、鎮長提出申請。

3、外出備案:支部書記、村委主任或參與考核的村幹部離開温縣境內,須提前向鎮黨委書記、鎮長報告,並委託其他兩委幹部代為履行職責,否則扣100元/次。

4、通訊聯絡:支部書記、村委主任或參與考核的村幹部通訊工具應保持暢通,因手機關機、無人接聽等原因無法取得聯繫,造成工作延誤的,扣50元/次。

5、材料報送:按照各自分工未按要求準時報送材料的,扣20元/次。

(二)經常性考核工作

1、基層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基層四項基礎制度工作。

各村要按照黨建工作安排,認真落實各項工作,抓好村基層四項基礎制度建設,及時規範使用智慧黨建雲平台,並通過黨建平台認真落實“三會一課”制度、主題黨日、按季度完成黨費收繳及黨組織關係網上接轉、發展黨員等工作,如因工作延誤影響全鎮黨建工作正常開展的,扣除支部書記和負責組織工作的村幹部各50元/次,凡因工作不到位被縣通報的,扣除支部書記和負責組織工作的村幹部各200元/次,被市以上部門通報的,每次扣除支部書記和負責組織工作的村幹部當月全部績效,凡遠程教育完不成當月收看任務的扣除負責組織工作的村幹部100元/次。

由鎮組織委員負責考核。

2、信訪工作

按照信訪穩定工作要求,認真完成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確保村內穩定。

(1)未按要求開展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排查,受到鎮黨委政府批評的,支部書記、村委主任和負責信訪民調的村幹部每次扣50元。

(2)對鎮黨委、政府交辦的信訪案件未按時辦結的,支部書記、村委主任和負責民調的村幹部各扣20元/次;被縣及以上部門通報批評的,各扣200元/次。

(3)積極開展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調處,因工作不負責任,造成來鎮個訪的,支部書記、村委主任和負責民調的.村幹部各扣20元/次;來鎮集體上訪的,各扣50元/次;去縣個訪的,各扣50元/次;去縣集體上訪的,各扣100元/次;到市個訪的,各扣200元/次;到省個訪的,各扣200元/次;赴京個訪的,各扣300元/次(涉軍人員、拖拉機站人員等特殊羣體和上訪老户赴縣、鎮上訪視情況酌情處理);到市以上集體訪或發生赴京非訪的,扣除當月全額績效工資,並視情況輕重給予黨政紀處分。

(4)發生羣眾上訪,接到鎮黨委、政府通知,未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進行勸訪的,支部書記、村委主任和負責民調的村幹部各扣100元/次.

由鎮信訪辦負責考核。

3、環境衞生工作

認真抓好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工作,確保衞生長效機制運轉正常。鎮政府將定期或隨機安排組織機關人員按照“三無一規範一眼淨”標準對村內外環境衞生進行檢查,主要檢查各村環境衞生長效機制運轉情況、村內周邊及主要道路兩側陳舊性垃圾清理情況等。在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工作檢查中,被縣通報批評1次的,扣除支部書記和負責衞生工作的村幹部當月績效200元,被市以上通報批評1次的,扣發支部書記和負責衞生工作的村幹部當月全部績效。

由主管副職負責考核。

4、安全生產和環保工作

每月按照要求對轄區內的企業、店鋪、食品銷售點等進行安全生產和環保排查,及時發現隱患,提出整改意見,落實整改措施。對發生一般安全事故的,扣除支部書記、村委主任及分管村委當月績效,發生較大安全事故的,扣除當季全部績效,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扣除全年績效補貼。對轄區內的污染企業未進行排查和及時上報的,發現一例扣除支部書記和分管村幹部每人200元,造成重大影響的,扣除當季全部績效。

由主管副職負責考核。

四、臨時性中心工作考核

臨時性中心工作考核包括:基層黨建、黨風廉政、經濟建設、秸稈禁燒、社會事業以及鎮黨委、政府安排的其他中心工作。此項考核由相應的科室、站所牽頭負責,嚴格按照鎮黨委、政府工作要求,從“思想是否重視、貫徹是否迅速、落實是否有力、成效是否明顯”四個方面進行考核。

1、因思想不重視、行動遲緩、措施不力造成某項工作落後,被鎮黨委、政府通報批評的,扣支部書記、村委主任和參與考核的村幹部各50元;被通報後,工作仍滯後被再次通報批評的,扣支部書記、村委主任和參與考核的村幹部各100元。

2、在鎮黨委、政府組織的工作檢查評比中,排名後三位的村,排名從低到高依次扣支部書記、村委主任和參與考核的村幹部100元、50元、30元。

3、凡中心工作被縣級部門通報批評的,支部書記、村委主任和參與考核的村幹部各扣200元,凡排名在全縣後3名的,支部書記、村委主任和參與考核的村幹部各扣300元。

4、凡中心工作被市級及以上部門通報批評的,支部書記、村委主任和參與考核的村幹部當月績效工資不再發放。

五、獎懲機制

凡因工作不力致使縣委、縣政府被上級通報批評的,直接扣除有關村幹部當年績效,並按規定追究責任。代表全鎮參加縣級檢查評比,位列前3名或受到表彰的,分別獎支部書記、村委主任和參與考核的村幹部各100元/次;代表全鎮參加市級以上檢查評比,位列前3名或受到表彰的,分別獎支部書記、村委主任和參與考核的村幹部各200元/次。

本考核細則由鎮黨委、政府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鎮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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