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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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基礎考點知識有哪些呢?下面是本站小編收集的2017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知識點,歡迎學習!

2017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知識點

  經濟法基礎教材知識點:營業税納税人和扣繳義務人

第二節 營業税納税人和扣繳義務人

一、營業税的納税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應税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税的納税義務人。

二、營業税的扣繳義務人

中國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中國境內提供應税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受讓方或者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

非居民在中國境內發生營業税應税行為而在境內未設立經營機構的,以代理人為營業税的扣繳義務人;沒有代理人的`,以發包方、勞務受讓方為扣繳義務人。

  經濟法基礎教材知識點:營業税的特點

第三章 營業税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營業税納税人、扣繳義務人

(二)掌握營業税徵税範圍、税目、税率、計税依據

(三)掌握營業税應納税額的計算

(四)熟悉營業税的起徵點與税收減免

(五)熟悉營業税納税義務發生時間、納税地點、納税期限

(六)熟悉城市維護建設税的內容

(七)瞭解營業税的特點

(八)瞭解教育費附加

[考試內容]

第一節 營業税的特點

一、營業税

營業税是以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税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所取得的營業額為徵税對象而徵收的一種貨物勞務税。

二、營業税的特點

1.以非貨物營業額為徵税對象;

2.按行業大類設計税目税率;

3.計算簡便,徵收成本較低。

  經濟法基礎教材知識點: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法律責任

第七節 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法律責任

一、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法,或者訂立、履行、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違法,應承擔法律責任。

二、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法律責任

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違反保密協議和競業限制,違反培訓協議或者因勞動者過錯導致勞動合同無效時應承擔法律責任。

  經濟法基礎教材知識點:勞動爭議的解決

一、勞動爭議及解決方法

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的,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申請撤銷仲裁裁決。

二、勞動調解

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調解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

經調解達成協議後,調解協議書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一方當事人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調解協議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達成調解協議,用人單位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持調解協議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自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15日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三、勞動仲裁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1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後,可以自行和解。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請。

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下列勞動爭議,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1)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12個月金額的爭議;

(2)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當事人對上述終局裁決情形之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四、勞動訴訟

勞動訴訟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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