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滯納金怎麼算-契税滯納金是如何產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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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滯納金,這種款項在很久以前就已經存在,但是這並不是一種處罰,它是針對一些沒有按照納税期限繳納税款的人來實行的,滯納金的繳納是要按照滯納的天數,按照一定的比率來核算的,沒有任何的亂收費的定義出現。對於首次購房的朋友們來説,難免會對購房契税滯納金怎麼算有所疑問。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於契税滯納金怎麼算的知識,歡迎閲讀

契税滯納金怎麼算-契税滯納金是如何產生的

  契税是什麼

契税是國定所規定必須交的税收,當然也是由國家收取,不論是存量房的買賣與商品房都是要繳納的。契税是指該不動產產業的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時,向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税。其中所包括:房屋交換、買賣、贈送及土地使用權出售、交換與贈與等。

  契税什麼時候交

契税一般都是在交房之前交,與各個開什麼開房費統一交於開發商收取,只有你交齊了各種類的費用當然也包括契税,這時開發商才分給你辦理交房手續。當對於契税發票,要等土地證、契税證,還有房產證統一下來時才會給你。

  契税滯納金是如何產生的

業主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後未繳納契税的,從第31天起計算契税滯納金。此外,納税人進行納税申報的,徵收機關核定的税款繳納期限屆滿的次日為計算滯納金的起始日期。納税人未進行納税申報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權屬證明的次日為滯納金計算的起始日期。一般情況下,開發商會通知業主在一個月之內分批到税務部門開具購房發票。如果業主沒去辦理相關手續,就會形成契税滯納金。也有因開發商原因導致購房發票延遲開具的,因此導致的契税滯納金,業主可以和開發商協商解決。拖的時間過久,契税滯納金的數目也不可小覷。對於契税滯納金徵收比例各城市規定不一樣,按照具體情況而定。

  契税滯納金是多少

契税滯納金多少是説不準的,需要根據税款之類的數據計算。

過程:

1.確定滯納的税款總額。

2.確定滯納天數。

3.計算滯納金額。

滯納金的計算公式=税額×0.5‰×滯納金的天數。

  契税滯納金怎麼收

契税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徵税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税。買受方為契税納税人。税法規定簽訂買賣合同10天內即應申報契税。但一般來説,一手房的契税在你要辦房產證前交就可以了,二手房的契税一般在買賣雙方到房產交易中心過户前交。在珠海,契税暫時沒有計收滯納金。

  購房契税滯納金怎麼算

  一、契税滯納金計算起始日期的確定

納税人在進行納税申報時,徵收機關核定税款繳納期限屆滿的次日,這就是計算滯納金的起始日期。如果納税人為申報繳納税款,那麼滯納金計算的起始日期就是納税人取得土地房屋權屬證明的次日。

  二、契税滯納金的適用比例

根據國税《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農業税、牧業税、耕地佔用税、契税徵收管理暫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執行的通知》的規定來説,凡税款滯納這類的行為是發生在2001年4月30日之前的,按照原來的《税收徵管法》的規定,要按日加收滯納税款2‰的滯納金。

另一種情況就是,税款滯納是在2001年5月1日以後發生的,那麼就要按照《税收徵管法》規定,按日加收滯納税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三、契税滯納金的繳納法

納税人應該從納税義務發生的那一天開始,十天之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徵收機關辦理納税申報,並且在契税徵收機關規定的期限之內繳納相應的税款,如果沒有按時交納,那麼滯納金就是每日增加繳納萬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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