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荷蘭留學租房陷阱攻略

來源:文萃谷 1.44W

新生來到荷蘭之前,通常通過大學/ 中介(Housing Office)安排住處,下面分別介紹一下大家需要注意的“陷阱” :

盤點荷蘭留學租房陷阱攻略

(一)Housing Office

1、關於公司的性質:通常它們聲稱是非盈利機構(non-profit) ,但是實際上並非如此,通常在大學城(例如Leiden, Groningen),由於學生數量多,租房困難,所以大學要依仗Housing Office,所以是“賣方市場” 。

2、關於中介費:例如Groningen: 2006年,30元;2007年,175歐元。大有水漲船高之勢!

3、關於押金:通常會在學生來荷蘭之前,要求學生預交300歐左右的押金,當你正式籤合同後歸還。我聽説過“Housing Office裝糊塗,你不去主動索要他們就假裝忘記“的案例。

4、關於OFFER:Housing Office 通常會“假慈悲”地給你兩個機會,並且告訴你如果你拒絕” 第一個“,第二個就是“最後的稻草”,所以通常先把“條件差,租金貴,距離遠” 的公寓給你作為第一個OFFER。

5、Housing Office與房東的關係:記住一旦發生糾紛,記住它們雙方是” 利益共同體“。學生往往是被動的。

6、關於International Student House:褒貶不一。相對便宜。如果你想豐富自己的閲歷,瞭解國際學生的生活,參與豐富的社交活動,可以考慮。換言之,嘈雜,髒亂,公用廚房衞生設備,學生之間的矛盾摩擦,可能對中國學生是一種挑戰。

(二)關於私人出租住房

1、合同:最重要最關鍵!!!

2、關於合同文本:通常是荷蘭語,學生可以要求索要“ 英文”版本,如果沒有,籤合同之前應該要求逐一進行解釋,同時重要條款當面 “英語註明”,以防過後賴賬。

3、關於租期,通常沒有特別提示是” 短期臨時” 的,都應該是房客可以任意約定租期的,也就是説“房客願意住多久都行” 。

4、關於合同約束力:通常兩種方式:一種是收取押金(deposit),通常數額為一個月的租金,合同終止時退還,這種約束通常是針對學生的。另一種律師公證,需公證費(約5 0歐),不再另付押金,這種約束通常雙方公平。不論那種在合同中都應註明。

5、關於月租金:切記通過“銀行轉賬” ,拒絕現金支付。通常第一個月,由於同學沒有銀行卡,可以支付現金,但是最好要求對方簽收,留下證據。房東如果強調“現金” ,通常有“逃税 / 賴賬” 的嫌疑。

6。關於租金涵蓋範圍:Rent租金;Gas煤氣;Elec電;Cable TV有線電視;Cable internet有線網絡;Wireless Internet無線網絡;County rates所謂的“人頭税” ;Environment: “環保費,垃圾費” 。如果包括家電應註明。根據房子不同,租金涵蓋範圍不盡相同。

7、交付使用時驗收:同學們往往經過旅途勞頓,終於住進了自己的房子,總有一種不由自主的.“滿足” ,這是往往鬆懈了對房子的驗收。房東通常會“避重就輕” ,“輕描淡寫” ,“渾水摸魚” 。一旦草草簽了合同,一切責任就是你承擔。

8、防人之心不可無:如果你對合同 / 房屋條件存有異議,尤其當存在糾紛隱患時,要學會保留證據。比如,我親身經歷,房東以水電費超支為由,要求扣除押金,我就出示給她我入住時的電錶,煤氣表記錄,請她出示“帳單” ,她當時傻眼,全額退還我押金。(屬於個案,僅供參考)

9、關於地址:通常而言,學生身分必須有註冊地址,不然“非法” 。所以當一些廉價而無法註冊地址的房子,請慎重考慮!

10、關於“個別”中國房東:我不想在這裏詆譭任何善良的同胞!!!但是,有必要提醒新人,中國人騙中國人的現象屢見不鮮。

最後一句話,挺胸抬頭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中國人,不要被人欺騙 / 欺負,同時也不要做有損尊嚴的事情。生活愉快,學業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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