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運代理企業的經營範圍

來源:文萃谷 1.28W

yjbys小編和大家分享部分關於國際貨運代理企業經營範圍的資料,歡迎大家閲讀學習,更多的資料請關注應屆畢業生培訓網哦。

國際貨運代理企業的經營範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第22條規定,國際貨運代理企業的經營範圍包括:

1.攬貨、訂艙(含租船、包機、包艙)、託運、倉儲、包裝。

2.貨物的.監裝、監卸、集裝箱裝拆箱、分撥、中轉及相關的短途運輸服務。

3.報關、報檢、報驗、保險。

4.繕制籤發有關單證,交付運費,結算及交付雜費。

5.國際展品、私人物品及過境貨物運輸代理。

6.國際多式聯運、集運(含集裝箱拼箱)。

7.國際快遞(不含私人信函)。

8.諮詢及其他國際貨運代理業務。

國際貨運代理的服務對象

國際貨運代理的服務對象包括:發貨人(出口商)、收貨人(進口商)、海關、承運人、班輪公司、航空公司,在物流識別客户需求,以便確定相應的服務內容。

在實務中國際貨運代理可根據不同的對象確定某項或若干項服務,根據客户的需求,結合自身實際,確定具體可涵蓋的服務內容的深度和廣度。

出口貨代服務項目

就出口方面而言,貨代可提供的服務項目主要有:

1 為出口商(發貨人)選擇運輸路線、運輸方式(海、陸、空、郵、多式聯運)和適當的承運人,並爭取優惠運價。

2.為所選定的承運人攬貨並辦理訂艙,如為集裝箱運輸則辦理訂箱。

3.從貨主的存貨地點提取貨物送往指定的港、站。

4.根據信用證條款和有關主管部門的規定繕制各種有關的單證。

5.根據貨主的委託,辦理打包、存倉、報檢、保險、裝箱理貨等有關事宜。

6.貨物集港(或集站)後辦理報關並進行監裝(指裝船或拼箱貨的裝箱)。

7.貨交承運人後,憑大副收據換取已經簽署的正本海運提單,並交付發貨人,如為集裝箱運輸,於整箱交付承運人或拼箱交付貨運站(CFS)後應取得場站收據(D/R),憑此換取集裝箱提單或多式聯運提單。

8.辦理議付結匯(根據委託而定)。

9.支付運費和其他費用。

10.根據委託安排貨物轉運(轉運是指從國內始發地將貨物轉運至出境地)。

11.記錄貨物殘短或滅失情況(如發生滅失或殘短)。

12.協助發貨人向有關責任方進行索賠。

13.與委託方進行結算。

14.提供貨運信息、資料和諮詢服務等。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