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會計從業考試《財經法規》考點:匯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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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即將到了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知道各位是否緊張呢?下面應屆畢業生網小編就來為大家加把勁,整理了一些知識點,僅供參考。歡迎你的閲讀!

福建會計從業考試《財經法規》考點:匯兑

  (一)匯兑的概念和分類

匯兑是匯款人委託銀行將其款項支付給收款人的結算方式。

匯兑分為“電匯”和“信匯”兩種。

匯兑結算適用於各種經濟內容的“異地”提現和結算。

  (二)辦理匯兑的程序

1.簽發匯兑憑證

簽發匯兑憑證必須記載下列事項:

(1)表明“信匯”或“電匯”的字樣;

(2)無條件支付的`委託;

(3)確定的金額;

(4)收款人名稱;

(5)匯款人名稱;

(6)匯入地點、匯入行名稱;

(7)匯出地點、匯出行名稱;

(8)委託日期;

(9)匯款人簽章。

2.銀行受理

“匯款回單”只能作為匯出銀行“受理匯款的依據”,不能作為該筆匯款已轉入收款人賬户的證明

3.匯入處理

“收賬通知”是銀行將款項確已“收入收款人賬户的憑據”。

  (三)匯兑的撤銷和退匯

1.匯兑的撤銷

匯款人對匯出銀行“尚未匯出”的款項可以申請撤銷。

2.匯兑的退匯

匯款人對匯出銀行“已經匯出”的款項可以申請退匯。

匯入銀行對於收款人“拒絕接受”的匯款,應“立即”辦理退匯。

匯入銀行對於向收款人發出取款通知,經過“2個月”無法交付的匯款,應“主動”辦理退匯。

“轉匯銀行”不得受理匯款人或匯出銀行對匯款的撤銷或退匯。

  【擴展閲讀】

報考手續

報考時,報考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免冠一寸照片二張,到指定報名地點填寫相關表格,辦理報名手續。有條件的地區,要求考生先在網上註冊報名,將報名表打印後,再攜帶相關證件到指定報名地點交表、交費辦理報名手續。

成績公佈

考試成績一般在考試結束後的一個月內開始陸續對外公佈。

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在七個工作日能知道成績。

合格標準

試卷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60分(2015年雲南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每科55分,2016年新疆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分為A類標準和B類標準。A類標準針對所有考生,單科合格標準為55分,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會計電算化三科目須同時合格;B類標準針對維吾爾族、哈薩克族、柯爾克孜族、蒙古族、塔吉克族、錫伯族、藏族、烏孜別克族、俄羅斯族、達斡爾族、塔塔爾族、回族等12個少數民族考生,單科合格標準為45分,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會計電算化三科目須同時合格。)。

資格認定

考試成績必須一次性通過全部科目方為合格。全部考試科目合格後可發放《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方可從事會計工作。

考試免試規定

(已失效 從現在必須連過3科及格方可拿證。)會計從業資格證考試免試規定:凡具備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含中專)會計類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自畢業之日起2年內(含2年),免試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但必須參加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考試合格。

其中,外地中專學歷,如在北京參加考試,不予承認;大專以上學歷可免考。

會計類專業包括:會計學、會計電算化、註冊會計師專門化、審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等六個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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