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證券從業考試《金融基礎知識》試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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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單項選擇題

2016年10月證券從業考試《金融基礎知識》試題答案

1.B。【解析】長期資本流動包括國際直接投資、國際證券投資和國際貸款三種主要方式。

2.D。【解析】投機性資本流動是指投機者利用國際金融市場上的利率差別或匯率差別來謀取利潤所引起的資本國際流動。

3.C。【解析】資本流出主要表現為:(1)外國在本國的資產減少。(2)外國對本國債務增加。(3)本國對外國的債務減少。(4)本國在外國的資產增加。A、B、D項都屬於資本流入。

4.C。【解析】金融機構是金融市場最重要的參與者。

5.C。【解析】金融危機的特徵包括:(1)人們預期經濟未來將更加悲觀。(2)整個區域內貨幣幣值出現較大幅度的貶值。(3)經濟總量與經濟規模出現較大幅度的縮減,經濟增長受到打擊。(4)企業大量倒閉,失業率提高,社會經濟蕭條。(5)有時候甚至伴隨着社會動盪或國家政治層面的動盪。

6.B。【解析】1979年3月,決定將中國銀行從中國人民銀行中分離出去,作為國家指定的外匯專業銀行,統一經營和集中管理全國的外匯業務。

7.D。【解析】1990年11月,第一家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成立,自此,中國證券市場的發展開始了一個嶄新的篇章。

8.A。【解析]2003年3月10日《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批准國務院成立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銀監會”)。至此,中國金融監管“一行三會”的格局形成。

9.D。【解析】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形成更富彈性的人民幣匯率機制。

10.A。【解析】目前,我國仍實行“分業經營、分業管理”的經營體制,並在此基礎上不斷開展業務創新。但也要認識到,“混業經營”是未來的必然選擇。

11.C。【解析】金融市場以貨幣、資金和其他金融工具為交易對象。B項説法不全面。

12.B。【解析】金融工具的流動性與償還期呈反比例關係,一般而言,流動性強的金融資產,其要求償還的期限較短。

13.A。【解析】同業拆借市場,亦稱“同業拆放市場”,是指金融機構之問以貨幣借貸方式進行短期資金融通活動的市場。同業拆借市場最早出現於美國,其形成的根本原因在於法定存款準備金制度的實施。

14.D。【解析】貨幣市場主要包括同業拆借市場、票據市場、回購市場和貨幣市場基金等。D項屬於資本市場。

15.C。【解析】投資基金是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制度,即通過向社會公開發行一種憑證來籌集資金,並將資金用於證券投資。

16.A。【解析】直接融資亦稱“直接金融”,是指沒有金融中介機構介入的資金融通方式。上市公司通過公開發行股票融資的方式屬於直接融資。

17.A。【解析】金融市場的非物質化,首先表現為股票等證券的轉手並不涉及發行企業相應份額資產的變動;其次,即使在“紙張”上,金融資產的交易也不一定發生實物的轉手,它常常表現為結算和保管中心有關雙方賬户上的證券數量和現金儲備額的變動。

18.B。【解析】金融市場的核心內容是金融產品交易。

19.C。【解析】信託市場的主體即為信託當事人。

20.B。【解析】融資租賃又稱設備租賃,是指實質上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或絕大部分風險和報酬的租賃。

21.D。【解析】股票具有以下性質:股票是有價證券;股票是要式證券;股票是證權證券;股票是資本證券;股票是綜合權利證券,即股票既不屬於物權證券,也不屬於債權證券。

22.C。【解析】股票是投入股份公司資本份額的證券化,屬於資本證券。但是,股票又不是一種現實的資本,股份公司通過發行股票籌措的資金,是公司用於營運的真實資本。股票獨立於真實資本之外,在股票市場上進行着獨立的價值運動,是一種虛擬資本。

23.C。【解析】股票風險的內涵是股票投資收益的不確定性,或者説實際收益與預期收益之間的偏離。根據題意,本題選C。

24.D。【解析】普通股票是最基本、最常見的一種股票,其持有者享有股東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25.C。【解析】無記名股票與記名股票的差別不是在股東權利等方面,而是在股票的記載方式上。

26.A。【解析】發行價格高於面值稱為溢價發行,募集的資金中等於面值總和的部分記入資本賬户,以超過股票票面金額的發行價格發行股份所得的溢價款列為公司資本公積金。

27.C。【解析】股票的清算價值是公司清算時每一股份所代表的實際價值。從理論上説,股票的清算價值應與賬面價值一致,但實際並非如此。只有當清算時公司資產實際出售價款與財務報表上的賬面價值一致時,每一股份的清算價值才與賬面價值一致。

28.A。【解析】現值理論認為,人們購買股票和其他有價證券,是因為它能帶來預期收益。將股票的期值按必要收益率和有效期限折算成今天的價值,即為股票的現值。股票的現值就是股票未來收益的當前價值,也就是人們為了得到股票的未來收益願意付出的代價。可見,股票及其他有價證券的理論價格就是以一定的必要收益率計算出來的未來收入的現值。

29.A。【解析】影響股價的宏觀經濟與政策因素包括:(1)經濟增長。(2)經濟週期循環。(3)貨幣政策。(4)財政政策。(5)市場利率。(6)通貨膨脹。(7)匯率變化。(8)國際收支狀況。

30.C。【解析】公司的剩餘資產在分配給股東之前,一般應按下列順序支付:支付清算費用,支付公司員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繳付所欠税款,清償公司債務;若還有剩餘資產,再按照股東持股比例分配給各股東。

31.B。【解析】普通股票股東是否具有優先認股權,取決於認購時間與股權登記日的關係。股份公司在提供優先認股權時會設定一個股權登記日,在此E1期前認購普通股票的,該股東享有優先認股權;在此日期後認購普通股票的,該股東不享有優先認股權。

32.D。【解析】優先股票的特徵包括:(1)股息率固定。(2)股息分派優先。(3)剩餘資產分配優先。(4)一般無表決權。優先認股權是普通股票股東的權利,不是優先股票的特徵。

33.D。【解析】當股份公司因解散或破產進行清算時,在對公司剩餘資產的分配上,優先股票股東排在債權人之後、普通股票股東之前。也就是説,優先股票股東可優先於普通股票股東分配公司的剩餘資產,但一般是按優先股票的面值清償的。

34.B。【解析】非參與優先股票是指除了按規定分得本期固定股息外,無權再參與對本期剩餘營利分配的優先股票。非參與優先股票是一般意義上的優先股票,其優先權不是體現在股息多少上,而是在分配順序上。

35.B。【解析】在我國,按投資主體的不同性質,將股票劃分為國家股、法人股、社會公眾股和外資股等不同類型。其中,法人股是指企業法人或具有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資產投入公司形成的股份。

36.B。【解析】境外上市外資股主要由H股、N股、S股等構成。H股是指註冊地在我國內地、上市地在我國香港的外資股。香港的英文是HONGKONG,取其首字母,在香港上市的外資股被稱為H股。依此類推,在紐約、新加坡、倫敦上市的外資股分別被稱為N股、S股、1股。

37.D。【解析】股權分置改革後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應當遵守的規定之一為: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或轉讓。

38.B。【解析】股票發行的定價方式,可以採取協商定價方式,也可以採取詢價方式、上網競價方式等。我國《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規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以詢價方式確定股票發行價格。

39.D。【解析】投資者需要通過證券經紀商的代理才能在證券交易所買賣證券。在這種情況下,投資者向經紀商下達買進或賣出證券的指令被稱為委託。

40.C。【解析】委託的分類包括:(1)根據委託訂單的數量,分為整數委託和零數委託。(2)根據買賣證券的方向,分為買進委託和賣出委託。(3)根據委託價格限制,分為市價委託和限價委託。(4)根據委託時效限制,分為當日委託、當週委託、無期限委託、開市委託和收市委託等。

41.D。【解析】按交易場所,證券賬户可以劃分為上海證券賬户和深圳證券賬户;按用途,證券賬户可以劃分為人民幣普通股票賬户、人民幣特種股票賬户、證券投資基金賬户和其他賬户等。

42.B。【解析】開立證券賬户應堅持合法性和真實性的原則。前者是指只有國家法律允許進行證券交易的自然人和法人才能到指定機構開立證券賬户;後者是指投資者開立證券賬户時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有效,不得有虛假隱匿。

43.B。【解析】客户發出委託指令的形式可以分為櫃枱委託(書面形式)和非櫃枱委託兩類,非櫃枱委託包括人工電話委託或傳真委託、自助和電話自動委託、網上委託等。

44.D。【解析】證券委託指令的基本內容包括證券賬號、日期、品種、買賣方向、數量價格、時間、有效期、簽名和其他內容。

45.C。【解析】在委託未成交之前,客户變更或撤銷委託,在採用證券經紀商場內交易員進行申報的情況下,證券經紀商營業部業務員須即刻通知場內交易員,經場內交易員操作確認後,立即將執行結果告知客户。

46.A。【解析】投資者在委託買賣證券時,需支付多項費用和税收,如佣金、過户費、印花税等。

47.B。【解析】上證50指數是根據流通市值、成交金額對股票進行綜合排名,從上證180指數樣本中挑選上海證券市場規模大、流動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50只股票組成的樣本股,以綜合反映上海證券市場最具市場影響力的一批龍頭企業的整體狀況。故B項説法錯誤。

48.C。【解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二百條規定,對涉及證券交易的相關工作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資料,隱匿、偽造、篡改或者毀損交易記錄,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的,撤銷其證券從業資格,並處以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49.A。【解析】操縱市場行為包括:(1)單獨或者通過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或數量。(2)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3)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户之間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4)以其他手段操縱證券市場。

50.A。【解析】信息披露制度也稱公示制度、公開披露制度,是上市公司及其信息披露義務人依照法律規定必須將其自身的財務變化、經營狀況等信息和資料向社會公開或公告,以便使投資者充分了解情況的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三公”原則中公開原則的具體要求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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