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壽保險理財規劃方法技巧

來源:文萃谷 1.2W

人是家庭的組成元素,個人在其成長生命週期裏,其個人收支平衡在不同的年齡段有很大差別,當然對於金融理財產品的需求也不一樣,因此我們把個人的生命成長週期以十年為一個年齡段進而劃分為六個年齡階段,分別進行討論,分析其理財需求,從而確定個人不同年齡階段的理財計劃。那麼,下面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人壽保險理財規劃方法技巧,歡迎大家閲讀瀏覽。

人壽保險理財規劃方法技巧

  一、“三四六”理財法的概念

在不同生命階段,個人或家庭具有不同的財務狀況、資金需求和風險承受力,從而理財需求、壽險需求也就不同,個人成長生命週期、家庭生命週期、個人和家庭的收入水平都與個人理財規劃的制定有着密切的關係。

“三四六”理財法從總體上説,就是理財規劃人員要按照客户所屬不同的家庭、收入層次和年齡段對客户進行科學客觀的理財規劃指導。

具體來説,“三四六”理財法:

“三”指的是“三種收入”:高收入人羣,中高收入人羣和中低收入人羣;

“四”指的是“四種家庭”:形成期家庭(從結婚到生子),成長期家庭(從子女出生到其完成學業),成熟期家庭(從子女參加工作到夫妻退休)和衰老期家庭(夫妻退休到死亡);

“六”指的是“六個年齡段”:探索期(15-24歲)、建立期(25-34歲)、穩定期(35-44歲)、維持期(45-54歲)、空巢期(55-64歲)和養老期(65歲-死亡)。

  二、用“三四六”理財法進行個人壽險規劃

  (一)“六”個年齡階段與壽險購買

人是家庭的組成元素,個人在其成長生命週期裏,其個人收支平衡在不同的年齡段有很大差別,當然對於金融理財產品的需求也不一樣,因此我們把個人的生命成長週期以十年為一個年齡段進而劃分為六個年齡階段,分別進行討論,分析其理財需求,從而確定個人不同年齡階段的理財計劃。

階段學業/事業家庭形態理財規劃投資工具保險購買
探索期 (15-24歲)升學、就業、轉業以父母、家庭為生活重心求學深造,提高收入銀行存款,基金定投定期壽險、意外保險,以父母為受益人
建立期
(25-34歲)
在職進修,確定職業方向擇偶結婚,學前子女量入為出,儲蓄購房首期款銀行存款、國債、基金定期壽險、意外保險,以配偶和子女為受益人
穩定期
(35-44歲)
初級管理者、初步創業子女上國小、中學償還房貸,籌集教育金
自用住房,國債、股票、基金
房貸信用壽險,以銀行為受益人,子女教育保險
維持期
(45-54歲)
中級管理者,建立聲譽子女上大學或研究生收入增加,準備退休金建立多元化投資組合養老險、投資型保險、醫療險,以自己為受益人
空巢期
(55-64歲)
高級管理者子女已就業、獨立負擔減輕,準備退休降低投資組合風險退休年金,為節税購買終身壽險,子女為受益人
養老期
(65歲-死)

名譽顧問,傳授經驗子女成家,天倫之樂享受生活,規劃遺產以固定收益投資為主領退休年金至終老

  1.探索期

探索期大約在15-24歲的十年之間,個人在探索期主要面臨的問題是高等教育階段大學以及高校的選擇,本科畢業後是就業還是繼續走升學路線繼續深造,如果出國深造則還需要預先考慮費用的問題。財務方面:此時期個人通常是單身,居住情況是同父母居住或住學校宿舍。這個時間短的個人收入通常比較單薄,有可能來源於打工或父母的零用錢以及學校的獎、助學金等。因此,在壽險規劃方面,由於收入很有限,所以主要考慮低保費的意外險和醫療險。學生可以考慮購買學生綜合保障險,單身青年可以考慮購買保額10-20萬的定期壽險或保額20-40萬的意外死亡險,受益人均為父母。

  2.建立期

建立期大約在25-34歲之間,個人此時剛剛踏入社會,工作、事業上可謂是剛剛起步,其財務特點十分鮮明:就是低收入、高支出(“月光族”基本上都出現於此年齡段),而且大多數人在這個階段都會選擇擇偶、結婚、生子的生活路線,所以常常由於資金短缺而不得不求助於父母。建議年輕小夫妻們在此階段要努力工作,提高銀行儲蓄;並且注意積累資金,準備購房的首付款。在壽險規劃方面:(1)購買保額為年收入5-10倍的定期壽險,以配偶為受益人。(2)購買保額為年收入2-5倍的定期壽險,以子女為受益人。(3)視實際情況購買子女教育金保險。

  3.穩定期

穩定期大約在35歲-44歲這十年間,每個人基本上有了大約10年左右的工作經驗,經歷了這個階段,個人應該充分明確自己的職業發展方向。在個人的財務準備方面:大多數這個年齡段的人,首先,其子女都已經進入國小或者中學學習,因此家庭應該積極地為子女的高等教育積累足夠的教育資金;其次,不少人在這個年齡段都購買了自己的房屋,如果是貸款購買的,則需要準備好足夠的資金償還房屋貸款;再次,此時人們已經步入中年,因此在退休養老金方面也要初步具有準備的意識。壽險規劃方面,除了前幾個階段購買的保險以外,由於綜合財力的增加,還可以在增加保險購買品種:(1)購買定期壽險,壽險保額始終等於房屋欠貸金額,屬於保額遞減型壽險,其意義在於如果還款人由於某些意外原因不幸去世的話,房屋貸款可以由保險公司繼續償還,而不至於由銀行拍賣而使活着的家屬失去房屋。(2)購買教育保險,為受教育階段的子女繼續籌劃今後所需要的教育費用。

  4.維持期

維持期大約在45歲-54歲期間,個人經過20年左右的工作努力,在事業上或多或少都會取得一定的成績,其經濟實力在此時是最強的。在財務規劃方面:子女此時基本上處於高等教育階段(本科或研究生),子女教育金在之前已經準備妥當了;貸款買房的,房屋貸款也已經基本還清;因此,此時個人理財的主要目標是準備足夠的養老金。在壽險規劃上:(1)購買足夠的健康險,以滿足隨着年齡增大而不斷增加的醫療費用和護理費用;(2)購買養老保險,越早買越好,買得早,相同保額保費就越少。當然,由於此時個人經濟實力最強,因此購買保險時有條件的個人在考慮其保障功能的同時還可以考慮保險的投資功能。

  5.空巢期

空巢期大約在55歲-64歲時期,大多數人在此階段處於退休前後的時期,從事業上來講,管理人員在這個階段大都應該做到高管位置;而技術人員都已經積累了大量的技術經驗,從而成為了高級技師或者高級工程師;子女一般都已經就業,他們可能會繼續與父母居住或者在外面居住。財務狀況上:此年齡段人士應該採取穩健的理財策略,降低投資性產品的購買,增加存款數量並且增加穩定收益理財產品的額度。壽險規劃方面:(1)購買養老保險的要繼續繳納保費,如果覺得額度不夠也可以適當增加保額;(2)考慮到遺產規劃問題,可以購買終身壽險,因為保險具有合法避税功能。

  6.養老期

養老期是在65歲以後這段時期,事業上如果單位返聘,還可以繼續發揮餘熱,也可以做顧問等,子女此時基本都成家立業,擁有自己的家庭。財務規劃上:領取退休金,安度晚年,理財產品以固定收益產品為主。壽險規劃方面:領取養老保險的保險金直至去世。

  (二)“四”種家庭與壽險購買

個人理財不僅分析個人成長的生命週期,還要考慮家庭生命週期,因為理財策劃是根據整個家庭做出的。家庭生命週期可以分為形成期、成長期、成熟期和衰老期四個時期。形成期是從結婚到子女出生,成長期是子女出生到子女完成學業,成熟期是子女完成學業獨立到夫妻退休,衰老期是夫妻退休到全部去世。一般,在形成期階段家庭承受風險能力較強,隨後高風險投資的比例逐漸減少,逐步增加儲蓄、養老和醫療的`貯備。

不同家庭生命週期的理財需求:

週期家庭變化風險承受能力家庭主要支出保險安排
形成期結婚到子女出生(1-3年)很強購房隨着家庭成員的增加,提高壽險保額
成長期子女出生到完成學業(18-22年)高等教育以教育年金形式儲備子女教育費用
成熟期子女參加工作到夫妻退(10-15年)較弱準備退休金以養老險或遞延年金準備退休
衰老期夫妻退休到全部去世生活、醫療費投保看護險或將養老險轉為即期年金

  1.形成期

形成期是指從夫妻結婚到生子這段時間,一般為1-3年,這個期間的財務狀況:從單身時期的不穩定逐漸穩定下來,很多夫妻將要購買自己的住房,因此要準備首付款,也要為未來出生的子女做好教育款規劃。壽險規劃方面:(1)購買醫療保險和意外保險,防止因大病或意外導致財務狀況出現較大波動;(2)購買定期壽險,以配偶為受益人,防止自己死亡而使配偶生存狀況下降;(3)購買定期壽險,壽險保額等於房貸金額,防止還款人死亡而導致房屋被拍賣。

  2.成長期

成長期是指從子女出生到子女完成學業這段時間,一般持續18-22年,家庭狀況方面夫妻二人的工作經驗不斷提高,工作技能不斷得到加強,同時,子女年齡逐漸增大,財務狀況:家庭收入逐漸穩步提高,教育費用支出越來越多,隨着家庭收支情況逐漸進入穩定狀態,應該逐漸增加投資類金融產品的購買數量。壽險規劃方面:(1)購買教育保險,為子女積累教育保障金;(2)購買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解除因夫妻年紀逐漸增大而產生的後顧之憂;(3)購買新型投資類保險,其中包括分紅類保險、投資聯結保險和萬能保險。

  3.成熟期

成熟期是指子女參加工作到夫妻雙雙退休這段時間,一般為10-15年,家庭此時已經進入完全穩定時期,子女經濟上已經獨立,家庭收入穩步提高,支出不斷減少,資產總額不斷增多,負債逐漸減少,事業上同時也進入巔峯時期,但夫婦年齡增大,身體狀況不斷下滑。財務安排上:主要任務為增加退休金做準備,風險投資比率逐漸下調,穩定投資比率要提升上去。壽險規劃上:主要購買養老保險,增加退休後的退休養老金。

  4.衰老期

衰老期是指夫妻退休到死亡這段時間,隨着整體收入的下降,生活和醫療支出不斷增加,家庭抗風險能力逐漸下降。在財務安排上:要強調資金的安全性,降低風險投入的比重,資金安排在安度晚年和安排後事上。壽險規劃方面:領取養老保險的養老金。

  (三)“三”種收入水平與壽險購買

按照經濟收入狀況,將消費者分為高收入階層、中高收入階層和中低收入階層。通過分析各自的主要風險,制定合適的壽險規劃。

  1.高收入階層

高收入階層是指經濟收入水平極高、在國內名列前茅,抗風險能力非常強的那部分人羣,通常指的是先富起來的那一部分人,例如成功的企業家、老闆、文體明星等。這部分人的財務情況有一個特點,那就是收入支出都非常大。壽險規劃方面:(1)購買終身壽險,為自己龐大的遺產合法避税,雖然我國遺產税的徵訂還在規劃之中,但大額遺產徵税是早晚的事;(2)購買意外險,高收入人羣遭遇意外以後的財務波動數額大,對家庭衝擊更大,因此意外險可以使高收入人羣的意外支出更加平穩;(3)購買健康險,高收入人羣健康出現問題後,收入損失比其他階層損失更大,因此要購買高端醫療、醫療組合型健康保險,解除健康問題的後顧之憂。總之,高收入人羣可以購買保障型保險、健康險、終身壽險等保險,保費佔年收入達約20%左右。

  2.中高收入階層

中高收入人羣是指生活優越、富足,收入水平高、穩定,但已經不再享受國企的福利制度的那部分人羣,例如像外企中的高級職員、中高層管理人員以及高級技術人員等。這些人購買保險能力強,對保險的需求量大,對保險的認可度比較高,因此是保險銷售的主要對象。在壽險規劃方面:(1)購買養老保險、終身壽險,為退休、身故解除後顧之憂;(2)購買健康險、醫療險,避免因身體健康問題導致收入水平明顯下降;(3)購買新型壽險,中高收入人羣生活比較富足,往往在購買基礎性保險後還有富餘資金,可以考慮購買分紅型、萬能型保險和投資聯結保險實現資產的穩步增長;(4)購買意外保險,以家人為受益人。總之,中高收入人羣可以購買養老險、終身壽險、健康險、投資險、意外險,其總保額低於高收入階層,總保費佔年收入的10%-20%。

  3.中低收入階層

中低收入階層是指收入低、福利低、抗風險能力低的三低階層,由於我國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因此這部分人比例還比較大。對於購買保險來講,中低收入階層又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剛解決温飽問題,無力購買任何商業保險;另一類是除了滿足衣食住行以外,收入還有剩餘,還有能力購買保險。由於我國社會保險的保障能力有限,因此很多人還需要購買商業保險予以補充。壽險規劃方面:(1)購買定期壽險、短期意外保險,由於收入低的原因,在品種上儘量考慮保費低、保障全面的保險種類;(2)購買醫療險,由於中低收入人羣抗風險能力較弱,以此保身體健康、保大病是最重要的;(3)在投資類型上選擇儲蓄型保險,本來生活就不富裕,儲蓄型險到時間未出險可以歸還本金。總之,中低收入人羣可以買意外險、大病險,保費佔年收入的3%-10%。

  三、結論

總之,人壽保險是個人理財過程中的重要工具之一,壽險理財在個人理財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它具有其他理財工具所不具有的優勢和特點。目前,保險觀念正逐漸深入人心,壽險理財應該引起人們的高度重視。“三四六”理財法作為一種理財方法,把個人分為不同的年齡段、不同的收入層次,把家庭分為不同的時期,對其進行分別理財。此方法效率更高、理財效果更科學,已經在壽險理財中得到了成功的運用。因此,每個保險公司的代理人都應該熟練掌握“三四六”壽險理財法,這樣才能夠更高效地為客户做好壽險理財規劃,同時更輕鬆地實現公司人壽產品的成功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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