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房地產估價師報考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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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已經開始報名,房地產估價師報考條件有哪些呢,一起來看看!

2017年房地產估價師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取得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具備規定的工作經歷(時間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經濟、建築、規劃、管理等類學科和專業,下同)中專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2.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3.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4.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5.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

(二)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並取得相應資格,相關專業工作時間滿10年,且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的。

(三)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的.居民可按規定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需具備以下材料:

1.香港、澳門地區居民的本人身份證或台灣地區居民的《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

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台灣院校的不動產估價、不動產經營、土地管理、建築、都市計劃(或區域及都市計劃)和不動產管理與開發學科的專業學歷證書,可視同為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中相關學科的專業學歷。

3.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房地產估價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考生須知

1、報考人員必須在規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準確填報報考信息,並對輸入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承擔責任。

2、資格審查後,報考信息將不可再作更改。

3、確認報考費用繳納成功,方為報名成功。

4、應認真閲讀准考證上的"考場規則”,並按有關要求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考生進入考場不得攜帶移動電話、平板電腦、電子記事本、電子手錶等移動通訊設備;已帶入考場的要切斷電源(及鬧鈴),並與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帶至座位。

5、考生應誠信參考,自覺遵守《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在考試結束後,考試機構將進行雷同試卷的認定和處理。

6、考試以兩個考試年度為一個滾動週期。參加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為合格。

7.《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以填塗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塗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採取在答題紙上作答的方式進行。

8、應考時,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編程功能計算器。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後收回。考場不另發草稿紙。

9、《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為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紙質材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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