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會員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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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會員管理辦法(試行)》已經2011年10月20日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第二屆理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佈,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會員管理辦法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會員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會員的服務和管理,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提升會員的社會聲譽,根據《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章程》(以下簡稱《章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以下稱本會)會員分為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會員分為估價和經紀兩個組別。

第三條 本會會員應當遵守法律法規,高度重視和維護本會及行業的聲譽,遵守本會制定的自律管理文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恪守職業道德,為社會提供高質量的專業服務。

第四條 本會會員享有《章程》規定的權利,履行《章程》規定的義務。

第五條 本會祕書處負責會員的日常服務和管理工作,執行本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有關會員服務和管理的決議。

  第二章 個人會員

第六條 個人會員分為執業會員和非執業會員,包括會員、資深會員、榮譽會員以及學生會員。

執業會員是指取得房地產估價師或者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並經註冊的個人會員。非執業會員是指執業會員以外的個人會員。

第七條 申請個人會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二)擁護並遵守本會章程;

(三)取得房地產估價師或者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的專業人士,或者從事房地產估價、房地產經紀研究、教育、管理有一定成績的專家、學者、工作者。

第八條 申請個人會員的程序為:

(一)向本會提交個人會員申請表和身份證件複印件;

(二)經本會祕書處受理、審核,提交本會理事會或者常務理事會確認;

(三)依照《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會費管理辦法》交納會費。

第九條 對職業道德好、資歷比較深、專業能力強、在行業內有較高聲望、熱心本會工作的個人會員,可以授予資深會員稱號。具體辦法由《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資深會員管理辦法》規定。

第十條 對本會發展有傑出貢獻的人士,由本會不少於5名理事提名並經本會理事會或者常務理事會4/5以上理事或者常務理事表決通過,可以授予榮譽會員稱號。

第十一條 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相關專業的學生可以申請學生會員。學生會員不是本會的正式會員,不得以本會會員的名義從事有關活動,但可享受本會提供的服務。

  第三章 單位會員

第十二條 單位會員分為團體會員、理事單位會員和常務理事單位會員。

第十三條 申請單位會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二)擁護並遵守本會章程;

(三)從事房地產估價、房地產經紀活動的機構,或者與房地產估價、房地產經紀研究、教育、管理等有關的單位或者組織。

第十四條 申請單位會員的程序為:

(一)向本會提交單位會員申請表和單位或者組織的合法登記證明覆印件,其中房地產估價機構提交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複印件,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交營業執照和備案證明文件複印件;

(二)經本會祕書處受理、審核,提交本會理事會或者常務理事會確認;

(三)依照《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會費管理辦法》交納會費。

第十五條 二級資質房地產估價機構,地區知名房地產經紀機構,地級市房地產估價或者房地產經紀行業組織,可以申請理事單位會員。

第十六條 一級資質房地產估價機構,全國知名房地產經紀機構,副省級以上城市和省、自治區房地產估價或者房地產經紀行業組織,從事與房地產估價或者房地產經紀研究、教育的單位或者組織,可以申請理事單位會員或者常務理事單位會員。

第十七條 為加強與單位會員的聯繫和信息交流,本會建立單位會員聯絡員制度。單位會員應當指定1名責任心強、溝通能力好、積極主動的工作人員擔任聯絡員。更換聯絡員的,應當書面通知本會祕書處。

  第四章 會員服務

第十八條 本會向會員頒發、寄送會員證書、牌匾,通過本會主辦的網站或者刊物等媒體,向社會公佈會員名單並予以宣傳。

本會鼓勵、支持會員使用“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會員”名義開展業務活動。

第十九條 本會免費或者優惠向會員提供下列服務:

(一)參加本會舉辦的繼續教育;

(二)參加本會組織的專業研討和經驗交流活動;

(三)獲得本會的資料、刊物、著作以及網絡信息資源;

(四)本會向會員提供的其他服務。

第二十條 本會向有關部門、單位和個人優先推薦會員作為專家或者專業機構,承擔有關業務、參加有關社會活動,優先推薦個人會員參加海外資格互認。

第二十一條 為幫助會員開展、開拓業務活動,促進會員之間開展各種形式的業務合作,本會可以提供必要的信息、技術和法律援助,向有關部門、單位和個人出具會員的資信證明文件。

第二十二條 本會對為房地產估價或者房地產經紀行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會員,給予下列獎勵:

(一)熱愛行業、業務水平高、職業道德好的個人會員,授予“優秀個人會員”或者“優秀房地產估價師”、“優秀房地產經紀人”等榮譽稱號;

(二)經營業績突出、社會信譽好、品牌實力強的單位會員,授予“先進單位會員”或者“優秀房地產估價機構”、“優秀房地產經紀機構”等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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