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絃樂隊基本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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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絃樂隊是由弦樂器、管樂器和打擊樂器組成的大型器樂合奏樂隊。由於演奏不同體裁的器樂作品以及演出場地、功用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稱謂。例如:大型管絃樂隊稱“交響樂隊”;而演奏室內樂作品、樂隊編制較小的稱“室內管絃樂隊”等。較早出現的作品有巴赫的管絃樂組曲, 以及後來為管絃樂隊寫作海頓和莫扎特等一些作品。現代管絃樂隊的真正締造者是貝多芬,此後,樂隊的發展,總是保持着古典樂派時期管絃樂隊的基本骨架,僅在局部有的擴充和變化。

管絃樂隊基本知識

現代交響樂隊編制約80—100人,為慶典活動等特殊需要,可臨時擴大為400—500至1000人。

管絃樂隊在演奏時就需要一個質量較高的音響,然而樂隊中包括了很多不同類別的樂器,並且它們都有着各自不同的特色和個性,這樣在寫交響音樂作品時,不但需要作曲家對它們的編制即音色進行合理的調配,另外在排練和演出時,對它們的席位排列也需要考慮外表的美觀,以及它們在演奏音樂時的配合與色彩協調,為此,世界上有好多的指揮家與樂器演奏家,經過將近一百多年的努力探索、實驗,基本上找到了一個合理的席位排列原則。

絃樂組是整個管絃樂隊的基礎,它的音色給人以親切感,所以一般席位排在舞台的前面,最靠近觀眾。木管組樂器種類較多,音色突出,所以需要分門別類的將其排列在絃樂組之後,樂隊的中間部位。

銅管樂器和打擊樂器,音量宏大,並富有刺激性,所以他們排列在樂隊的最後面或後側面。

豎琴和其它彈撥樂器經常排在樂隊的左後側。但有時候因作品的要求,比如一些近、現代派作曲家的作品演奏,另外也由於指揮家的個人偏好,樂隊席位排列也有某種特殊安排。一般常見的交響樂隊標準席位排列有兩種,即歐洲式樂隊席位排列和美國式樂隊席位排列。

歐洲式席位排列

歐洲式席位排列對演奏古典交響樂優越性較多,因為當時的作品構思,第Ⅰ小提琴和第Ⅱ小提琴常進行問答式對奏,加上它們的音色又是一致的,這樣把它們分別排列在指揮的左右側,容易取得區別它們的效果。再者,這樣的排列法,第Ⅰ小提琴的“f”發音孔面朝觀眾,第Ⅱ小提琴的“f”發音孔背朝觀眾,演奏時容易主次分明,如果從外表來看,這樣的排列法也比較對稱美觀。

但如果讓這種排列法的交響樂團去演奏近、現代作品,效果就會差些,因為近、現代作品第Ⅰ小提琴與第Ⅱ小提琴的構思基本統一在一個聲部裏,如果分兩邊,不但不好配合,而且指揮也難於照顧。

美式席位排列

美式席位排列在演奏浪漫派以及近、現代的交響樂作品時優越性較大,除以上所提到的指揮便於照顧小提琴Ⅰ和小提琴Ⅱ聲部外,大提琴排在右前方,容易在演奏時,使樂隊的低音聲部也得到突出,這樣大提琴與小提琴相呼應,能達到絃樂組的旋律、低音、和聲三者層次清晰的效果,許多管絃樂隊都採取了這種美式樂隊席位排列法。

絃樂器

絃樂器的性能是專家們研究得比較多的內容,要深入地瞭解絃樂器,諸如音準、弓法、柔弦技巧等問題,只需去看提琴家們的著作就可以了,這裏僅僅介紹一些涉及到絃樂器的物理原理,因為樂器的演奏者不太注意這方面的問題。

狹義上的絃樂器指的是弓弦樂器(Archi),也就是四種類型的提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和低音提琴。它們的發音原理是一樣的,但是由於形狀和演奏方法上的細微差別,音色有所不同。中國民族樂器中的各類胡琴(主要是二胡、京胡和板胡,其他如馬頭琴等)也是弓弦樂器,但音色和提琴相差甚遠,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

(1) 共鳴腔的差別:提琴琴身大,胡琴音筒小;

(2) 共振傳導的差別:提琴的琴馬架在音板上,胡琴的琴馬架在蟒皮上;

(3)琴絃的差別:提琴用鋼絲絃,胡琴用鐵絲絃;

(4) 按音的差別:提琴按弦時手指按在指板上,胡琴按弦時手指只接觸琴絃,好像是懸空的。

此外,胡琴的琴絃數目和運弓方式有限,因此表現力比提琴遜色得多。

廣義上的絃樂器還包括彈撥類絃樂器,即豎琴和鋼琴,事實上它們的發音原理和提琴的撥絃是類似的。各國的民族樂器中,彈撥類絃樂器的種類極其豐富,例如吉他(六絃琴)、辛巴隆(揚琴)、曼陀林等,其中我國特有的彈撥樂器有:

(1) 有品彈撥樂器,有月琴、柳琴、阮和琵琶。形狀上月琴和阮相似,琴身是圓形,柳琴和琵琶相似,琴身是梨形。音域和音色上,月琴和柳琴相似,都是高音樂器,體積小,阮和琵琶相似,都是中音樂器,體積稍大。

(2) 無品彈撥樂器,指的是小三絃和大三弦。

(3) 台式彈撥樂器,指的是古箏和揚琴(揚琴事實上屬於西洋樂器),古箏用手指彈奏,揚琴用琴錘擊奏,中國的揚琴使用竹製的琴錘,這是中國揚琴區別於西洋洋琴的最大特點。

以上所列出的彈撥樂器都是民族管絃樂隊的主要樂器。

管樂器

在管絃樂隊中,管樂器雖然人數上不佔優勢,但是地位和重要程度不遜色於絃樂器。

首先,管樂器的音量比絃樂器大得多,一支木管或圓號的音量可以和一個絃樂聲部(10把小提琴或8中提琴或6把大提琴或4把低音提琴)抗衡,一支小號或長號的則可以和兩個絃樂聲部抗衡,強奏(fff)時可以超過整個絃樂隊(40把絃樂器)。

正是由於音量的緣故,每一件管樂器獨立構成一個聲部。管絃樂隊和管絃樂作品的規模,就是根據管樂器的多少來確定的。二管制的樂隊中,四種木管樂器各兩件,銅管樂器共十件,所以僅僅管樂聲部就有18個。相比之下,絃樂聲部才5個,即使把分奏部分看成兩個聲部,也只有10個。其次,管樂器的色彩性比絃樂器強,管絃樂作品中絕大多數獨奏樂段都交給了管樂器。

出於以上原因,管樂器對音準和音色有着更高的要求,所以除了吹奏員的水平以外,管樂器本身的`質量也直接影響到樂隊的演奏水平。相比之下,絃樂器比較容易處理,個別樂器的音準和音色有所偏差,也會為聲部的其他樂器所融合,有人常説絃樂聲部是一個可以濫竽充數的聲部,可能就是這個道理。

狹義上的管樂器分為木管(Legni)和銅管(Ottoni)兩大類,前者包括長笛、雙簧管、單簧管、薩克斯管、大管和它們的衍生樂器,後者包括圓號、小號、短號、薩克斯號、長號和大號。

廣義上只要帶管的樂器都可以稱為管樂器,例如管鍾和管風琴。各國的民族樂器中,管樂器的類型也是相當豐富的,但是僅限於高音木管,低音木管和銅管的製作工藝較為複雜,所以民間幾乎不會出現。

把管樂器的兩種類型稱為木管和銅管,這是沿用了過去的叫法,現在看來不太合理,因為很多木管樂器不是木製的,例如長笛由純銀或銀合金製成(它的衍生樂器短笛目前為止仍然是木製的),薩克斯管則是銅製的,劣質的單簧管由膠木製成(膠木是一種合成材料,學名為酚醛樹脂)。

木管和銅管的區別在於:

(1) 木管改變音高的辦法是在管上開孔,而銅管則改變管的長度;

(2) 木管可以超吹的泛音少(通常只能吹到第二泛音,只有長笛可以吹出第四泛音),而銅管則可以吹出比較高的泛音(通常可以吹到第十泛音,圓號可以吹到第十六泛音);

(3) 木管的振源有兩種類型——氣簧(長笛和短笛)和哨片(其他木管樂器),而銅管則是脣簧。

打擊樂器

管絃樂隊中打擊樂器是一組很有色彩的的樂組,其中有相當一部分是鼓,打擊樂組通常用來在樂曲中渲染氣氛或烘托心情。

管絃樂隊中,最早使用且最廣泛的是定音鼓,用途僅為增強樂曲氣勢。再來是小軍鼓、大軍鼓、鈸、木琴、鐘琴等。不過後來樂曲逐漸走向多樣化,打擊樂器豐富的節奏性因此得到善用。

在二十世紀初期管樂開始發展,各式各樣的打擊樂器慢慢被研發改良,作曲家得以利用多樣的音響效果使樂曲更加有變化。隨之打擊樂中的小軍鼓和定音鼓併成為了關鍵的打擊樂樂器,這能帶領整個樂隊的走向和節拍,相當於副指揮。

樂器分類

管絃樂器種類繁多,分類方法也繁瑣,一般有以下幾種分類方法:

(1) 按音色分,可分為人聲、絃樂器、木管樂器、銅管樂器、色彩性樂器、打擊樂器,其中前面四類可歸為持續音樂器,後面兩類可歸為非持續音樂器;

(2) 按音準分,可分為無音高樂器、自由音高樂器、浮動音高樂器和固定音高樂器;

(3) 按音域分,可分為無音高樂器、全音域樂器、高音樂器、中音樂器、低音樂器和倍低音樂器;

(4) 按調性分,可分為無音高樂器、非移調樂器和移調樂器;

(5) 按地位分,可分為必要樂器、常用樂器、少用樂器和編外樂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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