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飯店的治安和消防管理規定
導語:想成為一個合格的導遊,需要懂得很多知識,其中就包括了旅遊飯店的治安和消防管理規定,你懂嗎?下面的是本站小編為大家蒐集的旅遊飯店的治安和消防管理規定,供大家參考。
一、旅遊飯店的治安管理
(一)旅遊飯店治安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
1987年11月1日,公安部發布了《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
1.安全制度
2.住房登記(接待境外旅客住宿:24小時內報送)
3.財物保管制度
4.客人遺留物品處理
5.違禁物品、可疑物品處理
6.發現罪犯:報告
7.娛樂服務場所管理
8.嚴禁危險物品
9.嚴禁違法犯罪活動
(二)旅遊飯店的娛樂場所管理的主要內容
1999年3月17日,國務院發佈了《娛樂場所管理條例》。
1.合法經營
2.娛樂場所禁止從事的經營活動
(1)禁止在娛樂場所從事含有下列內容的活動:
(2)嚴禁娛樂場所經營單位及其人員從事下列活動:
(3)娛樂場所的治安規定:
3.娛樂場所包廂、包間設置的規定
(三)罰則
1.對違反《旅館治安管理辦法》的處罰
2.對違反《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的處罰
二、旅遊飯店的消防管理
1998年4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正式頒佈,進一步闡明消防工作方針和原則,明確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專門機關與羣眾相結合的原則,實行防火責任制。
(一)與旅遊飯店有關的消防管理具體要求
1.防火設計圖紙
2.室內裝修
3.公共場所
4.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電熱器具、辦公設備
5.走道、樓梯、出口等部位:保持暢通
6.火警電話、安全疏散路線指導圖
7.輕便滅火器材、安全門、避難救生器具
(二)對違反消防管理要求的處罰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節較輕的,由經營或使用單位給予經濟處罰、行政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擅自將消防設備、器材挪作他用或損壞的。
2.違反消防法規和制度的。
3.對存在火險隱患拒不整改的。
4.造成火災事故的直接責任人。
5.貫徹消防法規不力,管理不嚴或因玩忽職守而引起火災事故的單位領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