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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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店消防安全制度

門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一、店上應每月召開一次消防安全例會。會議主要的內容應以研究、部署、落實本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為主,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應隨時組織召開專題性會議。

二、消防安全例會應由消防安全責任人主持,有關人員參加,並應形成會議紀要或決議下發有關部門並存檔。

三、會議議程主要有聽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有關消防情況的通報,研究分析本單位消防安全形勢,對有關重點、難點問題提出解決辦法,佈置消防安全下一階段的工作。

四、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召開的專題會議紀要或決議,應報送當地公安消防部門,並提出針對性解決方案和具體落實措施。

五、本店如發生火災事故,事故發生後應召開專門會議,分析、查找事故原因,總結事故教訓,制定整改措施,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應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及時開展防火巡查。

二、應進行每日防火巡查。門店在營業時間應至少每2小時巡查一次,營業結束後應檢查並消除遺留火種。

四、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有無鎖閉;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防火檢查制度

一、防火檢查應定期開展,各崗位應每天一次。

二、檢查中發現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立即消除隱患;不能當場消除的,及時上報主管負責人消除解決。

三、防火檢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

3、消防安全標誌的設置情況;

4、滅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況;

5、建築消防設施運行情況;

6、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7、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

8、防火巡查落實情況及其記錄;

9、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10、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實情況;

11、樓板、防火牆和豎井孔洞等重點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況;

12、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一、應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與培訓。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根據不同季節、節假日的特點,結合各種火災事故案例,宣傳防火、滅火和應急逃生等常識,使員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各門店應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對從業人員的集中消防培訓,應對新上崗員工或重點崗位人員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培訓,未經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職工不得上崗。

三、消防培訓應包括下列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等;

2、本門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應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識、技能

4、建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規程;

5、本場所的安全疏散路線,引導人員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6、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內容、操作程序。

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器材管理應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設施的檢查內容和要求,消防設施定期維護保養的要求。

二、消防設施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識;

2、室內消火栓箱不應上鎖,箱內設備應齊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應埋壓、圈佔;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範圍內不得設置影響其正常使用的障礙物;

4、展品、商品、貨櫃,廣告箱牌,生產設備等的設置不得影響防火門、防火捲簾、室內消火栓、滅火劑噴頭、機械排煙口和送風口、自然排煙窗、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5、應確保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始終處於正常運行狀態;需要維修時,應採取相應的措施,維修完成後,應立即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

6、按照相關標準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並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用電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電防火安全管理應明確用電防火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二、採購電氣、電熱設備,應選用合格產品,並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三、電氣線路敷設、電氣設備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資格的電工操作;

四、不得隨意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用電設備;

五、電器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

六、對電氣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超負荷運行;

七、門店營業結束時,應切斷場所內所有非必要電源。

消防常識

一、報警常識

1、向119報火警必須講明

(1) 單位名稱、詳細地址

(2) 着火部位、起火物

(3) 火勢情況、有無人員圍困

(4) 報警人姓名及聯繫電話號碼

二、員工“四懂四會六知”

1、四懂:懂本崗位火災的危險性

懂預防火災的措施

懂初期火災的補救辦法

懂疏散逃生自救的方法及措施

2、四會:會報火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補救初期火災;會組織疏散逃生;

3、六知:一知生產和使用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

二知生產和實驗、生活用火的分佈

三知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儲存、使用

四知電器設備的安裝使用

五知建築結構和消防水源、器材、設施

六知防火重點部位和安全措施

三、滅火救援

1、滅火器的使用方法:一拔、二壓、三噴

2、滅火器的使用要點:(1)佔領上(側上)風方向

(2)離着火點保持2-3米距離

(3)拔掉保險銷,向下壓

(4)對準火焰根部,由近及遠,水平掃射

3、滅火器檢查:紅區失效,綠區正常,黃區壓力偏高

4、滅火毯使用方法

(1)、將滅火毯固定或放置於比較顯眼且能快速拿取的牆壁上或抽屜內;

(2)、當發生火災時,快速取出滅火毯,雙手握住兩根黑色拉帶;

(3)、將滅火毯輕輕抖開,作為盾牌狀拿在手中;

(4)、將滅火毯輕輕的覆蓋在火焰上,同時切斷電源或氣源;

(5)、滅火毯持續覆蓋在着火物體上,並採取積極滅火措施直至着火物體完全熄滅;

(6)、待着火物體熄滅,並於滅火毯冷卻後,將毯子裹成一團,作為不可燃垃圾處理;

(7)、如果人身上着火,將毯子抖開,完全包裹於着火人身上撲滅火源,並迅速撥打急救 120。

5、滅火毯適用場所:由於滅火毯的優良特性,所以滅火毯適於配備在家庭廚房、老人房間、學校宿舍、醫院病房、娛樂場所、賓館、高層商住樓、頤養院、兒童福利院、部隊營房、居民社區、工廠宿舍、商場攤位、網吧、汽車、加油站、寺廟、監獄集宿及人口密集場所等。6、注意事項:

(1)、請將本產品牢固置於方便易取之處(例如室內門背後、牀頭櫃內、廚房牆壁、汽車後備箱等),並熟悉使用方法。

(2)、每十二個月檢查一次滅火毯。

(3)、如發現滅火毯有損壞或污染請立即更換。

四、火災處置程序:立即報警,迅速滅火,儘快疏散,自我保護

1、立即報警:保持冷靜,不要驚慌,弄清情況及時處置,電話通知消控中心或者壓下報警按鈕報告火勢具體位置,以及火勢大小

2、迅速滅火:

使用滅火器、消火栓滅火,控制出入口,維護現場秩序

3、自我保護

自我保護常識:及早熟悉疏散通道:瞭解掌握緊急出口的位置。避煙,煙最易導致死亡;低姿儘量身體接近地面。如被困在室內,管好門窗,儘量讓自己站在窗口被人看到。煙火圍困時,不要輕易打開房門以防煙霧侵入,逃生時隨手關上通道的門,防止煙霧疏通;通過煙霧區,最好匍匐前進,並用濕毛巾等捂住口鼻。身上着火時不要奔跑,,應設法脱掉衣服或就地打滾壓滅火苗,強制自己保持冷靜頭腦,設法延緩時間,保護自己等待營救

五、逃生常識

(1) 保持冷靜,克服驚慌、恐怖心理

(2) 注意熟悉環境(通道)

(3) 設法減少煙霧危害(低姿/匍匐/毛巾)

(4) 逃生途徑選擇

(5) 身上着火迅速脱掉或就地打滾

(6) 正確處理滅火與逃生的關係

(7) 快速逃離危險區域

六、逃生途徑

(1) 不要乘坐電梯

(2) 從室內外疏散樓梯往下跑

(3) 朝疏散指示標誌所示方向

(4) 室外水落管、電線杆等

(5) 屋頂天窗

(6) 陽台

(7) 安全繩/自制簡易繩索

(8) 避難層(間)

(9) 跳-樓(3樓以下迫不得已)

逃生途徑中注意:第一絕不能跳-樓(高於三層),第二絕不能坐電梯,只能跑樓梯。

門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2]

個體商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為加強商店消防安全工作,明確消防安全職責,規範消防安全工作行為,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確保生命財產安全,保障商店正常營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本管理制度。

2.商店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責任人為商店工商註冊經營者。

3.商店營業人員每半年必須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學習,目的是要加強有關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規的學習,充分認識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掌握相關消防知識,做到能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學習內容包括:消防法律法規、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單位配備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組織、引導顧客疏散的知識和技能等。商店負責人每月要進行一次消防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4.商店內張貼各種消防標誌,設置消防安全出口和報警系統,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5.商店內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並定期進行維護保養。

6.商店內所有開關統一管理,每日的照明開關等,統一由專人負責,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如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並在限期內改裝。

7.銷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髮膠、賽璐珞等,只能適量存放,便於通風,發現泄漏、揮發或溢出的現象要立即採取措施。

8.超市內所有區域,包括銷售區域、倉庫、等全部禁止吸煙、動用明火,貨架商品存放要與照明燈、整流器、射燈、裝飾燈、火警報警器、消防噴淋頭、監視頭保持一定間隔(消防規定垂直距離不少於50cm)。

9.營業及工作結束後,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於關閉狀態。尤其是櫃枱、陳列櫃的射燈、廣告燈,工作結束後必須關閉,以防温度過高引起火災。

門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3]

商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和規範生活區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證正常生產、辦公和生活秩序,保障公共財產和工作全體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特制定商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使商店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保障消防安全。

1. 商店應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安全工作,積極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2. 商店承包人為消防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消防安全負主要責任,承包人應嚴格落實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職責。

3. 商店職員要進行過消防安全培訓,嚴禁培訓不合格的'員工上崗,否則由此而引起的消防安全事故,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4. 商店承包人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不能消除的,應採取相應措施並及時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對隱瞞不報而引起的消防、安全事故,責任由承包人負責。

5.商店承包人實施對責任區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和處於正常運行狀態,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6.商店職員積極參加消防滅火演練活動,接受消防訓練,熟悉責任區內消防設施、設備的功能、位置,熟悉滅火器具的擺放點,掌握滅火器、消防栓、 “119”報警的方法和程序。

7. 發現火災,及時上報,並組織人員疏散和初期火災撲救。

8.商店使用電器設備,應選用合格產品,並應符合有關安全標

準的要求;電氣線路敷設、電氣設備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資格的電工操作;不得隨意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用電設備;電器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對電氣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超負荷運行;營業結束時,應切斷營業場所的非必要電源。

9.商店內外易燃物要及時清點,禁止易燃物堆放在店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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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年x月x日

門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4]

門店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一、店上應每月召開一次消防安全例會。會議主要的內容應以研究、部署、落實本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為主,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應隨時組織召開專題性會議。

二、消防安全例會應由消防安全責任人主持,有關人員參加,並應形成會議紀要或決議下發有關部門並存檔。

三、會議議程主要有聽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有關消防情況的通報,研究分析本單位消防安全形勢,對有關重點、難點問題提出解決辦法,佈置消防安全下一階段的工作。

四、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召開的專題會議紀要或決議,應報送當地公安消防部門,並提出針對性解決方案和具體落實措施。

五、本店如發生火災事故,事故發生後應召開專門會議,分析、查找事故原因,總結事故教訓,制定整改措施,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應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及時開展防火巡查。

二、應進行每日防火巡查。門店在營業時間應至少每2小時巡查一次,營業結束後應檢查並消除遺留火種。

三、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有無鎖閉;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防火檢查制度

一、防火檢查應定期開展,各崗位應每天一次。

二、檢查中發現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立即消除隱患;不能當場消除的,及時上報主管負責人消除解決。

三、防火檢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

3、消防安全標誌的設置情況;

4、滅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況;

5、建築消防設施運行情況;

6、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7、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

8、防火巡查落實情況及其記錄;

9、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10、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實情況;

11、樓板、防火牆和豎井孔洞等重點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況;

12、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一、應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與培訓。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 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根據不同季節、節假日的特點,結合各種火災事故案例,宣傳防火、滅火和應急逃生等常識,使員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各門店應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對從業人員的集中消防培訓,應對新上崗員工或重點崗位人員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培訓,未經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職工不得上崗。

三、消防培訓應包括下列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等;

2、氣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超負荷運行。

四、門店營業結束時,應切斷場所內所有非必要電源。

消防常識

一、報警常識

1、向119報火警必須講明;

(1) 單位名稱、詳細地址;

(2) 着火部位、起火物;

(3) 火勢情況、有無人員圍困;

(4) 報警人姓名及聯繫電話號碼;

二、員工“四懂四會六知”

1、四懂

(1)懂本崗位火災的危險性;

(2)懂預防火災的措施;

(3)懂初期火災的補救辦法;

(4)懂疏散逃生自救的方法及措施;

2、四會

(1)會報火警;

(2)會使用消防器材;

(3)會補救初期火災;

(4)會組織疏散逃生;

3、六知

(1)一知生產和使用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

(2)二知生產和實驗、生活用火的分佈;

(3)三知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儲存、使用;

(4)四知電器設備的安裝使用;

(5)五知建築結構和消防水源、器材、設施;

(6)六知防火重點部位和安全措施。

三、滅火救援

1、滅火器的使用方法:一拔、二壓、三噴 ;

2、滅火器的使用要點:

(1)佔領上(側上)風方向;

(2)離着火點保持2-3米距離;

(3)拔掉保險銷,向下壓;

(4)對準火焰根部,由近及遠,水平掃射。

3、滅火器檢查:紅區失效,綠區正常,黃區壓力偏高。

4、滅火毯使用方法

(1)將滅火毯固定或放置於比較顯眼且能快速拿取的牆壁上或抽屜內;

(2)當發生火災時,快速取出滅火毯,雙手握住兩根黑色拉帶;

(3)將滅火毯輕輕抖開,作為盾牌狀拿在手中;

(4)將滅火毯輕輕的覆蓋在火焰上,同時切斷電源或氣源;

(5)滅火毯持續覆蓋在着火物體上,並採取積極滅火措施直至着火物體完全熄滅;

(6)待着火物體熄滅,並於滅火毯冷卻後,將毯子裹成一團,作為不可燃垃圾處理;

(7)如果人身上着火,將毯子抖開,完全包裹於着火人身上撲滅火源,並迅速撥打急救 120。

5、滅火毯適用場所:由於滅火毯的優良特性,所以滅火毯適於配備在家庭廚房、老人房間、學校宿舍、醫院病房、娛樂場所、賓館、高層商住樓、頤養院、兒童福利院、部隊營房、居民社區、工廠宿舍、商場攤位、網吧、汽車、加油站、寺廟、監獄集宿及人口密集場所等。

6、注意事項:

(1)請將本產品牢固置於方便易取之處(例如室內門背後、牀頭櫃內、廚房牆壁、汽車後備箱等),並熟悉使用方法;

(2)每十二個月檢查一次滅火毯;

(3)如發現滅火毯有損壞或污染請立即更換。

四、火災處置程序:立即報警,迅速滅火,儘快疏散,自我保護

1、立即報警:保持冷靜,不要驚慌,弄清情況及時處置,電話通知消控中心或者壓下報警按鈕報告火勢具體位置,以及火勢大小;

2、迅速滅火:使用滅火器、消火栓滅火,控制出入口,維護現場秩序;

3、自我保護常識:

(1)及早熟悉疏散通道:瞭解掌握緊急出口的位置;

(2)避煙,煙最易導致死亡,低姿儘量身體接近地面;

(3)如被困在室內,管好門窗,儘量讓自己站在窗口被人看到;

(4)煙火圍困時,不要輕易打開房門以防煙霧侵入,逃生時隨手關上通道的門,防止煙霧疏通;通過煙霧區,最好匍匐前進,並用濕毛巾等捂住口鼻;

(5)身上着火時不要奔跑,,應設法脱掉衣服或就地打滾壓滅火苗,強制自己保持冷靜頭腦,設法延緩時間,保護自己等待營救。

五、逃生常識

(1) 保持冷靜,克服驚慌、恐怖心理;

(2) 注意熟悉環境(通道);

(3) 設法減少煙霧危害(低姿/匍匐/毛巾);

(4) 逃生途徑選擇;

(5) 身上着火迅速脱掉或就地打滾;

(6) 正確處理滅火與逃生的關係;

(7) 快速逃離危險區域。

六、逃生途徑

(1) 不要乘坐電梯;

(2) 從室內外疏散樓梯往下跑;

(3) 朝疏散指示標誌所示方向;

(4) 室外水落管、電線杆等;

(5) 屋頂天窗;

(6) 陽台;

(7) 安全繩/自制簡易繩索;

(8) 避難層(間);

(9) 跳-樓(3樓以下迫不得已);

(10) 逃生途徑中注意:第一絕不能跳-樓(高於三層),第二絕不能坐電梯,只能跑樓梯。

門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5]

門店安全防火管理規定

1、 門店成立安全防火委員會,防火委員會主任為店長,委員為各區主管及防損經理 。店長為安全防火第一責任人,安全防火委員負責防火安全檢查,消防員為安全防火專職檢查員。

2、 各區主管負責本區域的安全防火, 防損經理負責公共區域的安全防火及整個門店的防火檢查。

3、 門店內一律不得使用明火;不準吸煙;不準點無罩燈具;不準亂接電源。

4、 工作確需明火作業的部門,必須將作業時間及預防措施書面報告店長審批,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由防損經理派指定專人監護。

5、 門店用電必須符合安全規定,由正式電工安裝維修;不準亂接亂拉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使用不合格的電料及保險裝置。

6、 每天停止營業後, 員工負責打掃管轄區域 ,安全防損員負責對門店各區域進行徹底清查,關閉好門窗,處理好電源,填寫好巡檢表。

7、 設有消防器材及設施的地域及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嚴禁堆放商品等物,保障暢通。防損元員負責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檢查和鑰匙管理。

8、 門店內各種消防設施器材由防損部統一配備、維修部和更換。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處要有醒目標誌。

9、 對於檢查中發現的火險隱患, 防損部即使下達《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有關部門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因未整改而發生火警、火災要追究當事人和有關領導人責任。如果發生火災、火警,而防損部事先未發現隱患,檢查不利的,要追究防損部的責任。

10、 發生火警、火險時,在該部位工作的員工要即使組織撲救,立即報告防損部並報警。

安全規則

1. 禁止在倉庫、賣場及其他工作場所吸煙。

2. 禁止將任何東西堆放在安全門及安全通道前,以免阻塞。

3. 未經防損部門允許,不得將非公司人員帶入辦公室或倉庫。

4. 所有員工必須保證自己及同事的安全,對任何可能引起危險的操作和事件要提出警告;嚴重的應報告部門主管。

5. 員工必須熟悉本工作區內滅火裝置的位置以及應急設備的使用方法。

6. 員工在各自的崗位區域內應積極參與處理意外事故,並服從統一調度。

7. 員工有義務將任何安全事故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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