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司法考試商法選擇題練習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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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司法考試商法選擇題練習及答案

單選:

1.持票人張某持有出票日期為2005年6月1日的見票後定期付款的一張銀行承兑匯票,按照《票據法》的規定,他最遲可以在哪一天提示承兑?

A 2005年6月11日

B 2005年7月1日

C 2005年8月1日

D 2005年12月日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

根據《票據法》第40條規定,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2.根據票據背書的連續性要求,第一次背書的背書人應當是:

A 付款人

B 收款人

C 出票人

D 承兑人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

《票據法》第31條規定,以背書轉讓的匯票,背書應當連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票據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50條規定,依照《票據法》第31條的規定,連續背書的第一背書人應當是在票據上記載的收款人,最後的票據持有人應當是最後一次背書的被背書人。

3.甲公司以乙公司為收款人簽發了一張銀行承兑匯票,乙公司將匯票背書轉讓給丁公司,丁公司將匯票背書轉讓給王某,王某向銀行提示承兑時,銀行拒絕承兑,以下説法不正確的是:

A 王某可以直接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權

B 王某向丁公司行使追索權後,仍可以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權

C 王某隻能要求被追索人支付匯票金額和利息

D 甲公司向追索權人支付法定金額後,不享有追索權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

根據《票據法》第68條規定,匯票的出票人、背書人、承兑人和保證人對持票人承擔連帶責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匯票債務人的先後順序,對其中任何一人、數人或者全體行使追索權。持票人對匯票債務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已經進行追索的,對其他匯票債務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權。被追索人清償債務後,與持票人享有同一權利。根據該條規定,AB選項的説法正確。甲公司作為出票人,向追索權人支付一定金額後,不再享有追索權,所以D選項的説法正確。根據《票據法》第70條、第71條的規定,C選項的説法不正確。

4.關於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下列説法,正確的是:

A 合作企業協議、合作企業合同和合作企業章程是設立合作企業的必備文件

B 合作企業協議、合作企業合同、合作企業章程三者中,合作企業章程的效力最高

C 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規定在合作企業合同中

D 合作企業協議、合作企業合同、合作企業章程自合作企業成立之日起生效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第 10條規定,合作企業協議、章程的內容與合作企業合同不一致的,以合作企業合同為準。合作各方可以不訂立合作企業協議。根據該條規定,合作企業協議、合作企業合同和合作企業章程三者中,合作企業合同的效力最高,所以B選項不正確,合作企業協議不是設立合作企業的必備文件,所以A選項不正確。第11條規定,合作企業協議、合同、章程自審查批准機關頒發批准證書之日起生效。根據該條規定,D選項不正確。第47條規定,合作企業的期限由中外合作者協商確定,並在合作企業合同中訂明。根據該條規定,C選項正確。

5.關於財產保險,以下各項表述不正確的是:

A 與人身保險共同組成保險經營的兩大種類

B 包括責任保險

C 只對有形財產進行保險

D 以補償財產的實際損失為目的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

根據《保險法》第92條的規定,依據保險合同的標的不同,可以將保險分為人身保險和財產保險。根據《保險法》第33條的規定,財產保險合同是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保險合同。由此可知,財產保險並不僅對有形財產進行保險,財產保險合同以財產及與財產有關的利益作為保險標的,由此決定了財產保險合同以補償被保險人的實際財產損失為其惟一目的,這就是財產保險合同的損害填補原則。根據《保險法》第50條規定,保險人對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的損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合同的約定,直接向該第三者賠償保險金。責任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人對第三者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保險。廣義的財產保險包括責任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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