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產過户糾紛解決方法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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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過户糾紛是常見的糾紛之一,但是很多的人都不知道房產過户糾紛應該如何解決。下面為您精心推薦了房產過户糾紛解決技巧,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北京房產過户糾紛解決方法技巧

  房產過户糾紛解決方法

一、辦理過户不及時遭遇法院查封

如果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房屋所有權人明知出售的房屋已被國家機關採取了查封等強制措施,合同一般認定無效,因此給買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如果簽訂合同後在辦理房屋手續過程中,因房屋所有人的個人債務問題,導致出售的房屋被法院查封等,在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仍未辦理房屋查封解除手續的,買方可請求解除合同,並要求房屋是一體一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二、賣家逾期交房怎麼辦?

除了一些特別的事由,比如買家未付清尾款等原因,賣家都必須遵照合同約定及時移交房屋給買家。

若賣家逾期騰房,那麼買家可以據合同約定向賣家主張違約責任,或者向賣家主張因為逾期交房增加的租房費用賠償。

三、過户後,賣家户口未遷移怎麼辦?

房子往往和福利掛鈎,如果出現賣家沒有遷移户口或者不肯遷移户口的情況,除了要催促賣家及時遷移户口之外,最好的方法還是在簽訂合同前明確户口的遷移情況,並且把户口遷移違約責任寫在合同裏。

四、買家無法及時支付尾款怎麼辦?

由於銀行政策調整、買家個人徵信原因導致的延遲放款,從而買家無法按合同約定支付房屋尾款,這種情況是很常見的。出現這種情況的時候,買家也是要向賣家承擔違約責任的。因此買家必須要對個人徵信和銀行政策有及時的瞭解。

五、房屋質量有問題怎麼辦?

1.如果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賣家已經明確如實告知買家房子的質量情況,買家據此得到優惠價格,房子過户後,買家又以此對賣家主張賠償責任的,那賣家可不承擔責任;

2.如果是買家故意隱瞞房屋的真實情況,那麼買家可以向買方主張違約責任或者賠償責任;

3.賣家已經把房屋真實情況告知中介,但中介基於促成交易的考慮而沒有如實告知買家的,那麼買家可以向房屋中介公司主張賠償責任。

  房產糾紛解決方法

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

(1)協商解決。

(2)調解解決。調解,是指購房糾紛的買賣雙方,在不能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時,根據一方當事人的申請,在房地產管理部門、消費者協會或其他組織部門的主持下,通過説服教育,促使雙方當事人根據有關商品房銷售的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相互諒解,達成和解協議,使購房糾紛及時得到解決的一種方式。

(3)仲裁解決。仲裁又稱公斷,是指買賣雙方在爭議發生之前或爭議發生後達成協議,自願將爭議交給仲裁機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行政規章、規定做出對各方均具有約束力的裁決。仲裁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預,仲裁委員會與行政機關之間沒有隸屬關係。仲裁裁決一經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並且仲裁裁決是終局的,不存在當事人上訴的問題。如要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購房者和開發商必須訂有仲裁協議,自願將糾紛遞交仲裁解決。如果雙方中有一方不願將糾紛遞交仲裁,那麼就不能採用這種方式解決糾紛。

(4)行政解決。購房糾紛的`行政解決,是指經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機關等部門調解無效或達成協議後,當事人又反悔的糾紛,或者是購房糾紛當事人直接到行政部門投訴,由該行政管理部門對其糾紛進行處理的一種具體行政行為。就方式而言,行政解決一般經過一級行政決定和行政複議兩個階段。其中,一級行政決定是行政複議的前提和必經程序。包括購房糾紛在內的房地產案件的行政複議依《行政複議法》的規定進行。

(5)訴訟解決。購房糾紛的訴訟解決,是人民法院在糾紛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共同參加下,解決購房糾紛的一種方式。購房糾紛訴訟有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兩種。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是發生購房糾紛的平等民事主體,即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組織,購房糾紛的民事訴訟,由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有些地方人民法院設有專門的房地產審判庭)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進行審理。

行政訴訟是行政行為的相對人因不服具體行政行為而提起的訴訟。行政訴訟一方當事人是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另一方是對前者做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購房糾紛的行政訴訟,由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進行審理。

無論是民事訴訟,還是行政訴訟,均分為一審訴訟與二審訴訟。如果當事人對一審人民法院的判決不服,可向其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如再對二審(終審)人民法院的判決不服,可在兩年內申請複審。但對於已生效的判決書,債權人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房產糾紛的產生原因

分析目前產生的大量房產糾紛,主要分以下幾類:

一是房屋產權糾紛。主要表現為因產權證書的登記、撤銷、變更等產生的糾紛。

二是房屋買賣糾紛。這是日前房地產糾紛中的熱點和難點問題。

三是房屋優先購買權糾紛。這類糾紛主要是因爭議房屋存在共同共有、共同使用及承租關係,權利人在出賣房屋時,未正確向共同共有人、共同使用人及承租人行使告知權而引發的糾紛。

四是房屋租賃糾紛。房屋租賃糾紛一般發生在公房或私房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間。

它通常涉及房屋租賃合同、租金、租賃房屋的養護維修、公房承租權等方面的法律問題。 五是房屋抵押、典當糾紛。 六是房地產相鄰關係糾紛。這是一種經常發生的房地產糾紛,它是指由相鄰房地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通行、採光、空間延伸、管線設置等問題而引起的糾紛。 七是房屋拆遷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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