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招生方案模板集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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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順利進行,我們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是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等。那麼問題來了,方案應該怎麼寫?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招生方案6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選招生方案模板集錦6篇

招生方案 篇1

根據《區教育局關於20xx年全區國中招生工作的意見》等文件精神,落實好揚州市、江都區中國小招生工作的相關要求,確保每一個本施教區內適齡國小畢業生以及外來本施教區創業、務工人員子女都能按時升學,現就20xx年江都區實驗國中招生工作擬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為依據,以大力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努力辦好人民滿意學校、積極促進教育公平為目標,堅持落實小升中免試就近入學政策,着力構建科學、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體系,確保我校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規範地進行,確保本施教區內每一個國小畢業生都能按時升學。

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楊國斌

副組長:張 健 吳新華 楊建華 劉小平 王修明 姚愛萍範國文 嚴秋明

成 員:吳莉莉 向忠秋 湯傳軍 趙治清 殷曉安 馬茂兵 劉震寶韓 英

下設辦公室 主任:嚴秋明 副主任:吳莉莉

三、國中與時間安排

(一)

今年,我校七年級:

1、具有本施教區內常住户口、年齡15週歲以下(20xx年9月1日以後出生)的應屆國小畢業生;

2、本施教區內各企事業單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讀的應屆國小畢業生;

3、對年滿15週歲、已接受義務教育9年以上的國小畢業生,原則上不再發給國中入學通知。對其中要求繼續升學的,由父母或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可作為非義務教育學生試讀;

4、依法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權利,優先安排本施教區內具有一定學習能力的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實行殘疾兒童入學“全覆蓋、零拒絕”。

(二)我校施教區:新通揚運河以南新區,東至陳莊、劉橋、佘橋、三友村,南至商貿城周邊部分區域(老寧通高速公路以北、文昌東路以南),文昌東路以北西至廣州路。

(三)報名登記

1、在區內國小就讀的,均由畢業學校集體辦理報名登記手續。

本施教區户籍在區外就讀的應屆國小畢業生要求回我校升學的,持户口簿、房產證、國小生全國學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複印件)等相關材料,到仙女鎮教育辦公室(或學校)報名登記,領取“派位卡”後到本校驗核報名。仙女鎮教育辦公室地址:人民路仙女鎮政府院內4號樓。

2、因户籍、住址變更而要求進入我校就讀的區內國小的應屆畢業生,持户口簿、房產證、國小生全國學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複印件)或國小生素質報告書等材料,於20xx年6月26日前到仙女鎮教育辦公室辦理報名手續,領取“派位卡”後到我校驗核報名。

3、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申請就讀我校的,按照《揚州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就學保障實施辦法》(揚辦發〔20xx〕11號)文件要求進行報名;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子女要求在我校就讀,須持户口簿、父母在區內的居住證、父母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合法穩定勞動合同(須出具繳納個人社會保險滿1年以上的證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國小生全國學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複印件),於6月26日前到仙女鎮教育辦公室報名或所在鎮教辦取得報名領取“派位卡”後到我校核準。已在區內國小就讀的,由所在國小對照上述要求審核後統一辦理報名手續。

(四)招生時間

按照區政府和教育局統一安排,我校招生將在江都區國小畢業考試後進行。時間為7月1日——7月6日(如遇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四、工作時序

(一)驗核準備過程:

1、成立驗核小組並召開小組會議:6月24日

2、發放驗核預備通知:6月25日(龍川、雙語、鎮中心、實小、建樂、花園)。

3、驗核房產證、户口簿、國小生素質報告書等材料後即時發放 “確認卡”:

6月26日驗核龍川國小;

6月27日上午驗核建樂、雙語國小;下午鎮中心、附小、實小、花園;

6月28日上午驗核本施教區户籍在區外就讀、因户籍住址變更而要求進入實驗國中就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和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讀的且已領取“派位卡”應屆國小畢業生;

外來本施教區創業、務工人員子女須帶新區有效居住證(公安部門或社區出具)、户口簿、單位營業執照或用工合同、子女的國小畢業證、素質報告書。

4、根據“派位卡”整理編序登記,編制施教區內報名學生及待確認生源花名冊(6月29日)。

5、準備錄取通知書(6月30日)。

(二)、正式招生錄取過程( 7月1日—7月6日):

憑我校“確認卡”發放錄取通知書時序:

(1)7月1日 龍川國小

(2)7月2日 雙語國小、建樂國小、實小、花園、鎮中心、附小

(3)7月3日 、4日 本施教區户籍在區外就讀、因户籍住址變更而要求進入實驗國中就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和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讀的且已領取“派位卡”應屆國小畢業生;

(4)如招生計劃內還有空餘學額,將報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鎮教辦室批准後根據具體情況分批次、分時段補充錄取,當招生計劃用完後,次序靠後的生源不再錄取。

7月5日 先後次序是:

①軍烈屬、現役軍人子女、公派出國人員子女、引進的高層次人才以及對區域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子女(須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②具有江都區內非城區户口、學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區內合法房產證(必須擁有51%以上產權);

③具有江都區內非城區户口、學生父母在城區範圍內外均無房產且學生隨父母與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區內,可按施教區內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產認定(需出具學生父母雙方在城區無房的證明);

④學生具有江都城區內户口、學生在江都城區我校施教區內已購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購房合同和繳款收據為證明材料)。

五、招生原則與實施方法

(一)招生原則

20xx年我校招生將嚴格執行上級文件精神,依法規範進行。

1、堅持免試、免費、按區就近入學的原則。學校不舉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或變相的選拔性測試,不以獲獎證書作為依據組織所謂的“擇優錄取”,不舉辦“實驗班”、“重點班”、“強化班”等名義進行招生,也不以各種學科競賽成績、特長評級為依據錄取新生。

2、堅持關注教育民生,促進教育公平。確保本施教區內隨遷子女與本地居民子女平等享受教育的權利,100%安排入學,100%享受免費入學的待遇,與本地學生一樣參加會考升學;依法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權利,優先安排具有一定學習能力的殘疾兒童少年就近接受義務教育,實行殘疾兒童入學“全覆蓋、零拒絕”。

(二)招生辦法

嚴格實行免試、按計劃、按劃定的施教區招生。嚴格控制班級數量和班額,禁止出現大班額現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具有施教區學生身份資格:

1、具有江都城區户口、學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區內合法房產證(必須擁有51%以上產權)且在城區內無其它住房;

2、具有江都城區户口、學生父母在城區範圍內外均無房產且學生隨父母與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區內,可按施教區內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產認定(需出具學生父母雙方在城區無房的證明材料)。

學生父母在城區的合法固定住所(以相關的房屋產權證為證明材料)是確定學生就讀學校的主要依據,學生户籍、房產證和長期吃住地應保持一致,凡不符合“三一致”要求的,由區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鎮教辦室統籌協調安排就讀。户籍手續與房產權證等證明材料應為20xx年5月31日前辦理完成,並實際居住,每套住房三年內只安排一名學生入學(同一家庭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除外),除上述情況外,則由區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鎮教辦室統籌安排入學。商業用房(非商住)、辦公用房和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單位公房不作為施教區內住户房產認定,學生就讀由區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鎮教辦統籌協調安排學校。

3、施教區學生錄取結束後,如在招生計劃內還有空餘學額,由學校報區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鎮教辦室批准後根據各招生學校學額餘缺情況和生源具體情況分批次、分時段補充錄取,當學校招生計劃用完時,次序靠後的生源不再錄取。先後次序是:①軍烈屬、現役軍人子女、公派出國人員子女、引進的高層次人才以及對區域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子女(須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②具有江都區內非城區户口、學生父母持有江都城區施教區內合法房產證(必須擁有51%以上產權);③具有江都區內非城區户口、學生父母在城區範圍內施教區內外均無房產且學生隨父母與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區內,可按施教區內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產認定(需出具學生父母雙方在城區無房的證明);④學生具有江都區內户口、學生父母在江都城區施教區內已購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購房合同和繳款收據為證明材料)。

在完成上述兩批(施教區和補充批次)學生錄取後如仍有空餘學額,採取公開報名和隨機派位(如電腦搖號等)的方式作補充錄取。錄取過程應嚴格執行市委、市政府《“三直接”十大環節操作規範》(揚發〔20xx〕25號)要求,按“信息公佈、分類實施、備案管理、社會監督”的程序規範操作。

未參加補充錄取的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和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的子女就學,應具有相關證明材料。江都城區的由區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鎮教辦統籌安排學校,其他的由相關鎮教辦協調安排就讀學校。

4、學生和家長必須如實填寫《國小畢業生情況調查表》,經審核確認後由中教科和仙女鎮教辦室統一發放《江都城區國中入學新生學位通知卡》。7月1日--6日學生按《江都城區國中入學新生學位通知卡》到指定的國中學校報名,逾期不報名的作自動放棄處理,學校不得拒絕接收施教區內符合條件的學生。我校將按時做好國中新生證件複核及錄取審批工作,對複核出的非施教區生源,退回施教區學校就讀。凡屬城區回遷就讀的我校施教區內的`學生,一律到仙女鎮教辦室或中教科登記後憑打印的學位通知卡,複核後方可接受入學。

(三)新生入學編班辦法

1、切實保障所有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20xx年七年級新生一律實行均衡分班,不舉辦或變相舉辦各種名義的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

2、新生入學編班程序公正合理,公開透明,保證平行班之間的學額數量、教師配備、教學條件公平均衡。

3、在新生分班前一週將本校新生均衡分班方案報中教科審核通過後再進行分班,分班時學校向社會公佈新生分班原則和方案,邀請各方人員共同見證和監督陽光分班,當場公佈結果。

4、嚴格控制辦學規模和班額,提倡實行小班化教育,切實解決“大軌制”、“大班額”問題,按省規定班額(55人以內)招收國中一年級新生。嚴格轉學審批,嚴防通過轉學變相擇校,嚴防因轉學形成大班額現象,對於確實需要轉學且符合轉學條件的,依據省相關學籍管理規定,嚴格執行轉學審批程序。

5、招生完畢後,將招收的施教區內學生和非施教區學生分別造冊,報區教育局中教科備案;七年級新生分班名單在校內公示並於一週後報區教育局中教科備案。

六、工作要求

(一)大力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重視提升學生綜合素養。

鼓勵學生就近入學,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根據揚州市教育局文件,今年升入七年級年級的學生,到20xx年會考開始,全市各熱點高中學校繼續將不少於70%的招生指標作為定向指標按學生數均衡分配到區域內國中學校,江都中學指標生錄取控制在該校統一招生線下50分以內,其他熱點高中指標生錄取時在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上不設分數底線。享受定向指標生資格的國中畢業生必須在該校讀滿三年且學籍與就讀學校一致。

適應會考改革,重視提升學生綜合素養。落實《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見》(蘇教基〔20xx〕3號)要求,推進會考改革,調整體育會考內容,開展藝術素質測評,全面完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20xx年及以後招收的七年級新生會考時,將學生耐力跑列入體育會考必考項目,將足球、籃球和排球列入選考項目;按照《揚州市國中畢業升學考試藝術素質測評工作實施方案(試行)》(揚教發〔20xx〕88號)文件要求,對音樂、美術學科開展藝術素質過程評價和素養考試。

(二)高度重視新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

擬定招生方案,成立招生工作小組,充分利用家長會、校訊通、校園網、《告家長書》等渠道,大力宣傳今年國中招生的政策和日程,有序完成招生、入學工作。重點對國小畢業生進行正確的升學指導,宣傳義務教育免費就近入學、熱點高中70%招生指標定向分配到國中學校政策,引導學生和家長理性、有序入學,減少盲目、非理性擇校行為。加強招生政策宣傳,讓國小六年級家長知曉就近入學的意義,充分宣傳指標生政策、均衡編班等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舉措。

(三)切實做好控輟保學工作

無條件接受施教區內適齡兒童入學,保證在校生全面完成義務教育,確保鞏固率100%,順利完成區教育局在每年度、會考畢業考試中控輟保學檢查工作。

嚴格規範學籍管理,新生在我校辦理註冊、登記後即已取得我校正式學籍,學生不得無故退學,其他學校也不得錄取。堅持學生學籍與就讀學校一致原則,嚴格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

(四)嚴格執行國中招生工作的規範和紀律

按照《關於進一步嚴肅招生紀律規範招生秩序的意見》(揚教發(〔20xx〕32號)的要求,堅持“一把手”負責制,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嚴格按照程序和規定招生,確保招生方案順利實施和招生工作有序進行。做好招生諮詢工作和信息公開工作,增強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學生及其家長對各類學校招生的知情權,提高招生工作的公信力。嚴禁侵害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不組織教職工通過各種方式強拉生源、違規招生;嚴格執行招生序時進度,不在規定時間前招生,也不拖延招生時間。

(五)努力提高招生工作的服務質量

招生工作是社會關注的熱點,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我校將牢固樹立全局意識、責任意識和紀律意識,從構建和諧社會、辦人民滿意教育的高度做好這項工作。招生期間安排專人接受家長諮詢,實行首問負責制,積極主動幫助家長釋疑解惑,提高招生服務質量,提高家長、社會對國中招生工作的滿意度。

  招生辦公室: “成蹊樓”四樓工會辦公室

  聯繫電話: 13626127808 15905256258

  揚州市江都區實驗國中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招生方案 篇2

一、指導思想

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為着力培養基礎紮實能力突出的創新人才,結合普通高中深化課程改革的進程,進一步落實、深化高校優質生源基地學校建設的.各項工作,經市教育局同意,我校將面向州湖市區提前招收理科創新實驗班。

二、與人數

州湖市20xx屆市區國中應屆優秀畢業生,共招46名。

市區學校按近三年州湖中學公辦錄取的學生比例,確定各學校推薦人數。

三、班級特點

1. 提前錄取:州湖中學提前錄取的學生經教育局核准後,組成理科創新實驗班,不再參加會考;

2. 提前入學:2月下旬理科創新實驗班的學生按專門制定的課程計劃進入學校學習;

3.過程管理:在提前進入學校後,學校加強管理,對不適應理科實驗班的進度和要求的同學,分學期分批調整進入其他班級學習。

四、招生辦法

(一)學校推薦

1.名額分配

(1)根據國中生源學校近三年州湖中學公辦錄取的學生比例(定向降分錄取除外),確定各學校推薦參加綜合測試人數;

(2)按上述公辦錄取比例測算不到1人的國中學校,可推薦1名優秀學生參加考試。

2.推薦要求

(1)尊敬師長、孝敬父母,學習和創新能力強,學習態度端正,身心健康;

(2)文化課成績優秀,且在數學、科學、信息技術學科領域有一定的創新發展潛能。

3.推薦程序

(1)國中生源學校預先確定推薦辦法,並在校內公示;

(2)根據確定的辦法推薦學生,並將推薦學生名單在校內公示;

(3)被推薦學生據實填寫“20xx年州湖中學理科創新實驗班推薦表”,所在班級班主任作出品行評定,學校簽署意見、校長簽名並加蓋學校公章。學校將推薦學生彙總表和推薦表等相關材料於1月6日前交州湖中學教導處,學校對推薦學生進行資格審核後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備案。

(二)綜合素質測試

1.1月13日前州湖中學將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學生名單和准考證發至各國中學校,由國中學校將准考證發給學生;

2. 1月20日在州湖中學進行學生綜合素質測試(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3. 綜合素質測試由州湖中學組織,市教育局相關部門予以監督。

(三)錄取與公佈

1. 綜合素質測試後將擬錄取名單在州湖中學網站上公示;

2. 公示期滿後將擬錄取名單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

3. 州湖中學將錄取通知書寄發給有關學校;

4.錄取的學生列入州湖中學當年招生計劃。

招生方案 篇3

根據教育部自主招生的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歡迎綜合素質優秀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參加我校自主選拔。

一、招生對象

只招收理科類考生,其中,廣東、江蘇招收選考物理的考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均可報名參加我校自主選拔。

1.高中階段參加全國數、理、化、生物或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並獲省級二等獎以上者;

2.全國創新英語作文大賽優勝者;

3.創新實踐能力或其他才華出眾者;

4.學業成績突出,綜合素質優秀的國家級、省級重點中學學生。

二、申請報名

考生報名實行網上報名並且郵寄書面材料的方式,報名時間為:公佈之日起至20xx年12月21日。

1.網上報名

申請者請登陸“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招生網”(),進入自主招生報名系統頁面,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生成《電子科技大學20xx年自主招生申請表》,並用A4紙打印。同時下載《電子科技大學20xx年自主招生中學推薦表》,由所在中學填寫、簽字並蓋章。考試報名系統將於20xx年12月21日18:00準時關閉,請申請者及時登陸報名。

2.郵寄書面材料,須提供以下書面申請材料:

(1)《電子科技大學20xx年自主招生申請表》

(2)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複印件和其他證明自己特長和優勢的材料

(3)《個人陳述》

(4)《電子科技大學20xx年自主招生中學推薦表》

(5)身份證(無身份證者使用户口簿)複印件

(6)1寸照片一張

請將以上材料裝訂成冊,由學生本人或所在中學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寄至電子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信封上請註明“自主招生申請材料”字樣。申請材料一律不退還,請留好備份。截止日期:20xx年12月23日(以收件日郵戳為準)。

三、選拔程序

1.初選

我校將組織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對申請者的高中階段學習成績、競賽成績、獲獎情況、發明創造等進行綜合評價,確定參加我校自主招生測試的學生名單,並於20xx年12月3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佈。

2.測試

(1)測試方式:學生來我校接受測試。

(2)測試內容:

a.文化課考試:數學、物理、英語

b.綜合面試

(3)測試時間:20xx年1月12日,具體測試安排於12月3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佈。

所有自主招生信息均在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招生網上公佈,請考生注意查詢,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3.錄取

根據我校自主招生測試的'綜合成績確定自主招生錄取資格入選學生名單。入選學生名單將通知其所在中學進行公示,同時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示。公示無異議的考生由學校報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市、區)招辦備案,同時向考生本人寄發“電子科技大學自主招生錄取資格確認書”。

四、錄取原則

1.入選考生須參加全國普通大學聯考(Q吧),且大學聯考成績必須達到當地省(市、區)重點本科控制線。

2.入選考生須第一志願填報電子科技大學,且不能填報提前批次志願;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須填報我校為平行志願第一順序。其專業志願必須填報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市、區)招生計劃中的專業。

3.入選考生大學聯考分數達到我校在當地的調檔線,我校將予以錄取並滿足其填報的專業第一志願;若大學聯考分數未達到我校在當地調檔線但達到當地省(市、區)重點本科控制線,經當地省(市、區)招辦審核同意,我校將予以錄取,並安排相應專業。

五、監督機制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選拔程序,加強過程管理,錄取結果公開透明。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接受社會監督和投訴。

2.申請人應本着“誠信”原則,如實填寫申請表和相關材料;所在中學應本着高度負責的精神推薦申請者,如實填寫表中各項。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取消相應資格。

六、聯繫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建設北路二段四號電子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610054

招辦電話:028-83203703、83202334

本科招生信息網網址:

七、本方案由電子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標籤:自主招生,大學]

招生方案 篇4

根據《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課程改革方案》“堅持有利於培育普通高中學校特色、有利於促進學生個性發展、有利於為國家培養各類人才”的原則,為適應浙江省普通高中課程改革背景下“分層教育、個性發展”的要求,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生人數

40人

二、推薦條件

興長縣20xx屆國中應屆優秀學生。要求:

1、身心健康,品行優秀,學習和創新能力強;

2、國中階段學習成績優秀,綜合素質高;

3、國中九年級獲得興長中學認可的數學、科學、信息學競賽市級一等獎或國中階段獲得興長中學認可的`數學、科學、信息學競賽省級三等獎以上的學生(含三等獎)可直接參加選拔考試,不佔學校推薦名額。

三、選拔錄取程序

(一)學校推薦:

在學生自願報名的基礎上,由國中學校根據國中階段的綜合表現進行選拔、公示、推薦(各校推薦名額的分配説明及具體名額見“附件一”)。

獲得校薦資格學生填寫“浙江省興長中學20xx級創新實驗班招生推薦表”(“附件二”),由國中學校填寫推薦意見、校長簽名並加蓋學校公章。國中學校將各校推薦學生彙總表(“附件三”,學校加蓋公章)、學生推薦表、學生獲獎證書複印件(學校加蓋公章)等相關材料於

3月17日前交興長中學教務處2。

(二)資格審核:

我校對各國中學校所推薦學生進行資格審核,於20xx年3 月19日前公佈獲得參加選拔考試資格的學生名單,並將學生名單和准考證發至各國中學校。

(三)考試:

1、考試時間:20xx年3月22日。

2、考試科目與分值:數學(150分,時間120分鐘)、科學(150分,時間120分鐘)、中英文閲讀寫作(120分,120分鐘)。

(四)錄取:

我校將按創新實驗班招生考試總分(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40人,若最後一名出現並列分,則一併錄取,擬錄取名單將於20xx年3月24日在興長中學校園網上公示;

20xx年3月31日前,向國中學校寄發興長中學20xx年創新實驗班錄取通知書。

四、其他説明:

(一)學校推薦依據

總成績=七年級下學期期末考試成績×40%+八年級下學期期末考試成績×60%

若最後一名出現並列分,則一併推薦!

(二)選拔考試加分政策:

1、加分資格:

(1)國中九年級獲得我校認可的數學、科學、信息學競賽市級兩項一等獎以上的學生(含兩項一等獎)。

(2)國中八年級、九年級獲得我校認可的數學、科學、信息學競賽省級二等獎以上的學生(含二等獎)。

2、加分説明:

(1)市級一等獎2分,省級二等獎5分,省級一等獎8分,其他獎項不加分;

(2)以上獲獎可累計加分,但同一學科多次獲獎取最高獎計分,總的加分累計不超過15分。

(三)考試優秀者優惠政策:

凡20xx年會考被興長中學錄取,本次興長中學創新實驗班選拔考試成績優秀但未達到創新實驗班錄取分數線的考生,可享受興長中學20xx級實驗班選拔加分優惠。具體加分為:創新實驗班招生考試位列第41—55名,加3分;位列第56—70名,加2分;位列第71—80名,加1分。

五、聯繫方式:

地址:興長縣雉城鎮金陵北路208號

郵編:313100

聯繫人:z老師 電話:(0572) 6228570 615159(教育網)

傳真:****

郵箱:****

網址:****

六、本方案由興長中學負責解釋。

招生方案 篇5

20xx年職教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為了認真貫徹省市縣職教招生工作精神,落實縣教育局職教任務,更好地為縣域經濟服務。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成立招生領導專班

組長:陳文勝

副組長:柳春紅

成員:熊志超賈振林孫進曹德先許能福凡柏林及全體九年級教師

二、實施步驟

1、成立專班,落實方案。研究部署20xx年招生政策和紀律。

2、宣傳政策,觀看相關專題片,開班主任會,學生會議,全體教師大會,學生家長會議,把國家和縣委縣政府的有關措施和政策講透,講實。(專業,資助政策)

3、初步調查摸底有意向的學生及家長,做好登記工作。

4、重點走訪,落實到位,送到學校。

三、任務分解

以班級為單位,九(1)班:2,九(2)班:2,九(3)班:8:九(4)班:8。

四、獎勵政策

1、完成招生任務一個人實驗班按一人團高計算教學獎,平行班算一個普高。

2、職教中心給多少現金獎勵全部到相應班級。另外學校按100元每人到位。

3、超額完成任務的或完成任務的教育局獎勵的中級高級指標直接獎勵到成績最為突出者。

4、完成任務的'、業績突出的評優評模優先。

五、紀律規定

1、不得參與買賣招生,將學生送到外地就讀。

2、不得參與人情招生,不得將學生信息向外地學校提供。一經發現,向教育局報告。

3、未經批准不得接待外地招生。

4、全體九年級老師要齊心協力,共同配合好職教招生工作,完成招生任務。

招生方案 篇6

5月25日下午,海口市教育局召開20xx年秋季中國小招生工作會議,會上公佈了《20xx年秋季海口市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方案》。今年會考將於6月25日-27日舉行,海口仍採用考後估分填報志願的方式。考生若想報考海南中學、海南華僑中學等省一級學校,會考各科需均達到C等以上,綜合素質達到B等以上。

海口市會考報名條件:

1.具有海口市常住户籍的應、往屆國中畢業生和具有同等學力的社會青年,均可在海口市報名參加學業水平考試。

2.在海口市就讀的海南省其他市縣户籍應屆國中畢業生,在海口市學籍所在學校報名並參加學業水平考試。

3.户籍不在海口市,但在海口市應屆國中畢業的駐瓊部隊現役軍人子女、歸僑、歸僑子女(不含僑眷子女)及持有一年以上居住證的華僑學生、港澳台籍學生、外國籍學生,可以報名參加學業水平考試。

4.户籍不在海南省而在海口市九年級年級就讀滿一年的應屆畢業生,其法定監護人為在海口市就業的常住人員,且具有海口市公安部門出具的居住證件,可以在海口市學籍所在學校報名並參加學業水平考試。

5.已在各類高級中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中)和高等學校(五年一貫制學生)註冊並建立學籍的學生不得報名。

據悉,3月1日前,省中招辦從全國中國小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中將全省九年級年級學生信息統一導入省中招系統,並自動生成考生准考證號。4月11日-15日,具有海口市常住户籍的外省市回瓊升學考生、往屆國中畢業生、具有同等學力的社會青年等到市中招辦(海口市考試中心)報名,市中招辦(海口市考試中心)應當場向考生反饋准考證號等報名信息。3月8日-4月30日採集考生電子相片。

單報生4月15日在報名點(海口市考試中心)進行拍照確認身份,4月18日到海口市第二中學(海甸島一東路)參加理化實驗操作技能考查,4月19日上午在海南僑中國中部參加體育考試。

20xx年海口會考估分報志願分批次錄取填報時間:6月27日-7月6日中午

據瞭解,今年海口仍實行考後估分網上填報志願,填報志願時間:6月27日-7月6日中午12:00為考生填報志願時間;7月7日-10日中午12:00為市中招辦和學校核查考生志願信息,完善考生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時間。

20xx年海口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志願設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志向、愛好和家庭經濟狀況,依據錄取批次,自主填報各類學校志願。

1.提前批:中職與普通本科3+4分段培養試點班、瓊台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公辦鄉鎮幼兒園定向免培生班、海南中學少數民族特招班、國興中學少數民族特招班、海南中學中英高中課程實驗班、海南華僑中學中美和中英合作實驗班、北京師範大學萬寧附屬中學實驗班、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陵水分校皓泰圓夢創新實驗班、華東師範大學第二附屬中學樂東黃流中學實驗班、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學校志願。

2.第一批:省一級學校(詳情見附表)。考生只能選報一所學校。

3.第二批:經申請獲批部分計劃在本批次錄取的省一級學校、市縣(單位)重點普通高中學校、省農墾中學、農墾加來高級中學以及參照市縣(單位)重點普通高中學校進行錄取的其他普通高中學校。設2個志願,每名考生只能選報2所學校。

4.第三批:有五年一貫制招生的高等學校、中高職3+2連讀及中高職3+2分段培養試點班、一般普通高中學校。設3個志願,每名考生只能選報3所學校。

5.志願錄取順序是:先錄取第一志願,如第一志願未錄滿再錄取第二志願,依此類推。

6.第一批錄取學校的統招計劃分兩段進行錄取(海口市第四中學等申請部分計劃在第二批次錄取的學校除外),第一段錄取的計劃數為該校統招計劃減去該校招生總計劃5%所得部分;第二段錄取統招計劃的預留部分。海南中學統招計劃的預留部分面向全省招生,不再分配到各市縣(單位)。第一段錄取後,7月29日30日上午12:00前,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修改本批次志願。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憑準考證號和密碼,上網自主修改或由學校指定專人負責修改。第二段錄取時以修改後的志願為準。未修改志願的考生,原來所報志願繼續有效。本批次學校指標到校生的錄取工作在第二段統招計劃完成後進行,但申請部分計劃在第二批次錄取的學校,在該校統招計劃全部完成後進行。

今年會考6月25日-27日舉行

據瞭解,今年海南會考全省統一考試時間:6月25日-27日。全省統一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包括聽力測試)、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和體育8科。考試科目成績以學科等級和各考試學科原始分總分呈現並公佈,不公佈單科原始分。語文、數學、英語(包括聽力測試)、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生物、地理科目均採取實分制評卷,體育學科採取實分制換算,物理、化學實驗操作技能考查直接採用等級呈現成績。語文、數學、英語每科卷面滿分120分;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每科卷面滿分100分;體育科滿分50分。考試科目8科滿分共計810分。生物、地理的考查成績每科滿分為100分。

各學科成績等級劃分辦法: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體育、生物、地理的考試、考查成績均以A、B、C、D、E、F六個等級劃分,其中: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各學科成績等級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以全省當年考生人數按A等級10%、B等級20%、C等級30%、D等級20%、E等級15%、F等級5%依次確定;生物、地理各學科成績等級根據考查成績從高到低以考生所在市縣(單位)當年考生人數按比例依次確定,各等級人數佔本市縣(單位)考生總人數的比例與上述比例相同;體育考試成績各等級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其中:A等45-50分,B等40-44分,C等35-39分,D等30-34分,E等20-29分,F等0-19分。物理、化學實驗操作技能考查成績按A、B、C、D四個等級劃分,各等級人數比例不限。

省一級學校錄取條件:各科均考C等以上綜合素質B等以上

按《20xx年秋季海口市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方案》要求,海南的省一級學校和麪向全省招生的其他普通高中學校只錄取各考試學科成績均達到C等及以上、綜合素質評價總等級達到B等及以上的`應屆國中畢業生。海口市公辦一般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時,要求綜合素質評定等級要達到C等及以上,對考試學科等級不做限定。

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時,設立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按以下順序錄取:第一,確定各考試學科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總等級門檻;第二,比較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體育8科的原始分總分;第三,比較綜合素質各方面評價結果;第四,如前3款不能區分,則三僑生、港澳台生優先。以上程序仍不能區分時,由招生學校根據考生的《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和《成長記錄袋》提供的材料,自主擇優錄取。

廳直屬中學、有關高校和科研機構附屬中學、海南華僑中學繼續全部或部分面向全省招生;其餘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只在本市縣(單位)範圍內招生。

有海口市國中學籍且九年級年級就讀滿一年的非本市户籍應屆畢業生,報考海口市公辦普通高中學校的,可報考海口市公辦省一級普通高中學校招生總計劃5%的公費生和一般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總計劃8%的公費生。實行單獨劃線,錄取分數不低於本市户籍考生的錄取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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