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補充耕地合同書
甲方:XXX
乙方:XXX
丙方:X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之規定,甲乙雙方就落實XXXX項目佔用耕地佔補平衡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內容
XXX單獨選址建設項目,佔用耕地XXX公頃,耕地等級為Ⅵ需要補充耕地,實現佔補平衡。(因國土資源局XXXX沒有省級耕地儲備庫指標,已借用XXXXX建設補充耕地土地整理項目省級耕地儲備庫指標。在XXXXX補充耕地項目投資補充耕地,按照有關要求經驗收合格後,補充省級耕地儲備庫,還清借用XXXXX建設補充耕地土地整理項目的佔補平衡耕地指標。)凡是與補充耕地相關的事宜,如項目的選址、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規劃設計及預算書的編制、報國土資源部門申報、審批、項目的'實施、竣工驗收及項目的審計等工作內容均屬委託範疇。
二、權利和義務
甲方:
1、根據XXXX發[XXX]X號文,已通過該補充耕地佔補平衡項目,和平補充耕地項目第一期整理後是Ⅴ等,而佔用耕地是Ⅵ,折祘係數是XXX所以需補充XXX公頃耕地。根據此項目第一期預祘,建設方應
交納補充耕地金額XXX萬元。根據此項目預祘建設方應交納補充耕地金額是XXX萬元(XXX萬元/公頃)。
2、補充耕地費用總額到位之後,與乙方協商簽訂補充耕地土地整理復墾項目委託協議書,將補充耕地有關事宜全權委託給乙方。甲方在協議簽訂X日內將全部金額匯入到乙方指定的賬號(匯款名稱:XXXXXXXXXXXX,匯款賬號:XXXXXXXXXXXX,匯款銀行:XXXXXXXXXXXXXX)。
乙方:
1、負責提供項目呈報所需要資料。
2、驗收合格後資金撥付給承擔補充耕地單位。
丙方:
1、按國家規定和相關的技術規範、標準負責耕地佔補平衡項目的選址,並聘請有資質的相關部門負責編制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含附表、附圖),規劃設計、預算書、實施方案及項目的實施。
2、新增耕地質量要達到或超過所佔用耕地的Ⅵ等級質量,要求平整、耙細,黑土層在30釐米以上,達到耕地標準。
3、項目竣工經XXXXXXXXXXXXXXX驗收後,獲得《補充耕地驗收合格證》。
三、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
1、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條款,落實協議規定的事項;
2、雙方如有發生違規等行為,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3、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妥,雙方均有權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四、附則
1、本協議一式四份,中文書寫,三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新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協議訂立的時間: 年 月 日
4、協議訂立地點:XXXXXXXXXXXXX
5、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丙方:(章)
法人代表:(簽字)
土地補充耕地合同書 [篇2]
補充耕地委託方:齊齊哈爾電業局(以下簡稱甲方)
補充耕地受委託方:龍江縣土地整理中心(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執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嚴格實行佔用耕地補償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黑龍江省土地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現就因甲方由於110KV國能龍江生物質熱電廠送電線路工程佔用耕地,無法開墾補充佔用耕地數量相等、質量相當的耕地而委託乙方進行異地補充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補充耕地0.0226公頃,其位置必須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二、甲方委託乙方異地開墾補充與其佔用的耕地數量相等、質量符合標準的耕地0.0226公頃。
三、甲方在申請辦理耕地佔用手續,取得農用地轉用指標前按10.00元/平方米標準向乙方支付耕地開墾費。合計人民幣2260.00元整(最後按實際發生額計算),甲方將該款付給乙方專款用於開墾新的耕地。
四、乙方負責補充與甲方所佔耕地數量相等且質量符合標準
的耕地0.0226公頃,用於落實耕地“佔一補一”政策,以確保全縣耕地總量的動態平衡。
五、乙方按照黑龍江省國土資源廳的有關要求,達到補充耕地的驗收標準,確認合格後納入補充耕地儲備庫。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方各執一份,報縣國土資源局備案一份,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或 法人代表或
授權代理人: 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