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民事起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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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XXX,女,XXXX年8月3日出生,漢族,住XXXX市XXX區XX路5號西區40號樓4單元403號。

離婚民事起訴狀

被告:XXX,男,XXXX年10月3日出生,住XXXX市XXX區XX路5號西區40號樓4單元403號。

訴訟請求:

1、判決原、被告離婚。

2、判決位於XXXX市XXX區XX路5號西區40號樓4單元403號住房歸原告所有。

3、判決分割鑫風科技原始股票。

4、判決被告支付原告扶助費 元。

5、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承擔共同債務。

6、判決被告賠償原告精神撫慰金 元。

7、被告承擔訴訟費。

事實與理由:1981年間,原、被告雙方從相識到戀愛,於XXXX年1月16日登記結婚。結婚後雙方感情尚好,並生育一女,現已成年。雙方婚姻持續到2015年8月,原告發現被告開始隱瞞收入,並與其他女人來往密切,經常藉故不回家,對家庭事務不管不問。原告為了維護和珍惜與被告的婚姻,多次對被告進行勸説,希望被告能回心轉意,但被告執迷不悟,依然與第三者保持曖昧關係。被告對原告的苦心規勸反當成了阻礙,對原告多次進行毆打。2015年9月23日

被告在其單位當眾毆打原告,致使原告臉部、頸部等多處受傷,無法正常上班。原告用鮮血捍衞着自己的婚姻,但卻打動不了被告的心。2015年3月原告提起了離婚訴訟,在審理過程中,經法庭主持調解,被告立下了書面保證,表示痛改前非,與原告好好生活,原告撤回了起訴。但在原告撤訴後的日子裏,被告並沒有履行保證諾言,仍然惡習不改,原告無法接受這一事實,精神已無法承受打擊。原告認為,原、被告雙方感情已徹底破裂,只有與被告離婚才能走出失敗婚姻的困境,精神才能得到解脱。為此,原告特提起訴訟,請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此致!

XXXX市XXX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離婚民事起訴狀 [篇2]

原告: 女 歲 漢族

地址:

電話:

被告: 男 歲 漢族

地址:

聯繫電話:

案由:離婚糾紛

訴訟請求:

1、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2、判決女兒由原告撫養,被告每月給付撫養費 元人民幣;

3、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詳見財產清單);

4、案件受理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告和被告於 年 月相識,於 年 月 日登記結婚, 年 月 日生育一女孩,取名 。

原被告結婚前相識時間不長,彼此之間瞭解不深,感情基礎不牢固。婚後又因各種生活瑣事爭吵,現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的可能,請求法院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請求法院判決女兒由原告撫養,判決被告每月給付撫養費 元人民幣。

此致

北京市 人民法院

具狀人:

2015年12月 日

附:

1、本狀副本一份

2、結婚證、身份證。

離婚民事起訴狀 [篇3]

原告: 聯繫電話

被告:聯繫電話

訴訟請求:

一、判令原、被告離婚;

二、婚生子女由原告直接撫養至其獨立生活為止,被告依法承擔

部分撫養費;

三、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事實與理由:

我與被告於 年(經人介紹)確立戀愛關係, 年 月 日

經登記結婚, 年 月 日生育一子女,取名(現系在校學生,隨 生活)。婚初,我與被告的夫妻感情尚可,後因彼此性格不合,缺乏共同的生活的語言而為日常家庭生活瑣事經常發生矛盾,從而導致夫妻感情逐漸淡漠。被告不思進取,毫無家庭責任感,經常貪圖打牌賭博,以致賭債高築,根本就未盡一個做丈夫、做父親的責任。多年來,我屢勸被告珍愛家庭,努力進取未果,以致夫妻感情惡化,夫妻矛盾加劇,且雙方多次協商離婚未果。鑑於我與被告的夫妻感情現狀,我認為我與被告現已無繼續共同生活的前景可言,夫妻感情確已徹底破裂,毫無挽救的餘地。

綜上所述,為維護我的合法權益,解除這段痛苦的婚姻,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之有關規 1

定,特向貴院提起離婚訴訟,懇請依法審理,支持我的訴訟請求為盼。

此致

人民法院

附:

1、民事訴狀正、副本各一份;

2、原告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3、原、被告結婚證原件一份。

具狀人: 二○○八年 月2 日

離婚民事起訴狀 [篇4]

原告:阿鳳,女,出生,漢族,無職業,現住阜新市某區,電話:

被告:阿學,男,出生,漢族,個體,現住址同原告。電話:

訴訟請求

一、堅決要求與被告離婚;

二、婚生女阿美歸原告監護撫養,由被告一次性給付撫養費;

三、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事實與理由

我與被告結婚初期感情尚可,結婚半年後,因性格原因及生活瑣事雙方經常吵架,原告多次遭到被告打罵。為此我曾於2004年11月份起訴離婚,經法院2004年12月份調解結案。此後,我與被告一直分居,加上以前分居的時間,已連續長達42個月,雙方感情仍沒有任何改善。

以上事實足以説明我們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夫妻關係名存實亡。維持這樣的'夫妻關係,雙方都痛苦,對正在高中就讀的孩子成長更不利。另外,被告多年來一直不負家庭責任,在從事個體飯店經營收入很高,但從未向家中交付,並有意隱瞞收入,而且其居住地點也不固定。婚姻存續期間尚且如此,如果離婚判決其分期給付子女撫養費,將會是一紙空文,根本無法執行。所以我要求被告一次性給付撫養費。綜上,請人民法院支持原告訴訟請求,維護我及女兒的合法權益。

此致

阜新市某區人民法院

起訴人:

年 月 日

離婚民事起訴狀 [篇5]

原告:吳某,男,漢族,1965年4月6日出生,職業:個體司機,現住阜新市某區,電話:

被告: 樑某,女,1967年3月5日出生,家庭主婦 ,顯著

訴訟請求

一、堅決要求與被告離婚;

二、婚生歸吳大,吳小原告監護撫養,由被告一次性給付撫養費;直到18週歲

三、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事實與理由

我與被告在1988年經人介紹相識,在1990年8月9日登記結婚,1991年7月8日生子吳大,1996年生子吳小,據原告稱,兩人婚後性格不和,多次吵鬧,並於2001年分房居住,而且被告喜歡打麻將,經常到深夜,不聽勸,更是把原告給之家用之金拿去賭錢,賭輸之後就摔東西,致使原告忍無可忍,被-迫搬出,在外居住,為此我曾於2004年11月份起訴離婚,經法院2004年12月份調解結案。此後,我與被告一直分居,加上以前分居的時間,已連續長達42個月,雙方感情仍沒有任何改善。

以上事實足以説明我們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夫妻關係名存實亡。維持這樣的夫妻關係,雙方都痛苦,對正在成長的孩子成長更不利。另外,被告多年來一直不負家庭責任,在從事個體飯店經營收入很高,但從未向家中交付,並有意隱瞞收入,而且其居住地點也不固定。婚姻存續期間尚且如此,如果離婚判決其分期給付子女撫養費,將會是一紙空文,根本無法執行。所以我要求被告一次性給付撫養費。到18週歲為止綜上,請人民法院支持原告訴訟請求,維護我及女兒的合法權益。

此致

阜新市某區人民法院

起訴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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