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起訴書,離婚訴狀

來源:文萃谷 3.01W

原告:某某,女,XX年XX月XX日出生

離婚 起訴書,離婚訴狀

住址:北京市XX區XX路XX號

電話:13X-XXXX-XXXX

被告:某某,男,XX年XX月XX日出生

住址:北京市XX區XX路XX號

電話:13X-XXXX-XXXX

案由:離婚糾紛

訴訟請求:

1、請求人民法院判決原被告離婚;

2、請求人民法院判決原被告兒子(女兒)由原告撫養,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XXX元;

3、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約XX元,詳見財產清單);

4、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XXX元給原告;

5、本案受理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被告於XX年XX月XX日在北京市XX區登記結婚。婚後,原被告育有一兒子(女兒),名XXX,於XX年XX月XX日出生。現由於XXXXX的原因,原被告的夫妻感情已破裂,再無持續婚姻的必要性,特訴至貴院,請求依法判決。

此致

北京市XX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離婚 起訴書,離婚訴狀 [篇2]

原告:劉××,女,漢族,××年××月××日生,住××市××區××路××號××房,電話:…… 被告:李××,男,漢族,××年××月××日生,住××市××區××路××號××房,電話:…… 訴訟請求:

一、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二、婚生兒子李×由原告撫養,被告依法支付撫養費每月3000元。

三、××市××區××路××號××房所有權歸原告所有,其他財產依法分割(見清單)。 事實和理由

原告於××年×月經人介紹與被告認識,見過一面後,在父親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於同年××月××日到××鎮人民政府領取結婚證。××年××月××日生下兒子李君。

由於婚前雙方缺乏瞭解,感情基礎薄弱,雙方學識、生活環境和生活習慣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嚴重的大男子主義、性格暴躁,對原告經常惡言惡語。婚後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尋找藉口在外租房另居,長年不歸家。結婚這麼多年以來,我們沒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互相照顧,也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關愛和家庭的幸福。做家務、照料老人、照料兒子,都是我一個人獨力承受。

在分居期間被告也極少過問本人的情況,偶爾歸家對我也是漠不關心,彼此積怨,沒有溝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傷心的是,被告在外還沾花惹草,與他人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沒有盡到夫妻之間應有的忠實義務,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

由於無法忍受這種沒有感情、沒有温暖的夫妻生活,我曾於年月提出協議離婚,雙方雖然均認為沒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卻不同意離婚。而經實踐證明,夫妻雙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間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的義務,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無和好可能。沒有感情和關懷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雙方沒有感情基礎,且分居多年,再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已沒有意義,因而理當結束這段婚姻。

兒子一直與原告生活,從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攜帶,而被告從未關心和照顧兒子的生活,為有利於兒子的.健康成長,應保持現狀,繼續由原告撫養為宜。被告現月收入上萬元,由於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穩定,為維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告現居住的房屋應判歸原告所有。

為此,原告根據《婚姻法》和《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向你院提起訴訟,請你院依法判決。

此致

××市××區人民法

原告:×××

X 年 X 月X 日

離婚 起訴書,離婚訴狀 [篇3]

原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區××路××號××房,電話:……

被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區××路××號××房,電話:…… 訴訟請求

一、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二、婚生兒子×××由原告撫養,被告一次性支付撫養費萬元給原告(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計);

三、××市××區××路××號××房所有權歸原告所有,其他財產依法分割(見清單)。

事實和理由

(陳述支持訴訟請求的事實和理由)

原告於××年×月經人介紹與被告認識,見過一面後,在父親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於同年××月××日到××鎮人民政府領取結婚證。××年××月××日生下兒子×××。

由於婚前雙方缺乏瞭解,感情基礎薄弱,雙方學識、生活環境和生活習慣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嚴重的大男子主義、性格暴躁,對原告經常惡言惡語。婚後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尋找藉口在外租房另居,長年不歸家。自此以後,我與被告便過上牛郎織女式的分居生活。結婚這 麼多年以來,我們沒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互相照顧,也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關愛和家庭的幸福。其實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點點温暖。 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無人知曉;病了,自己照顧自己;受了委屈,沒人可以傾訴和理解。照料兒子,都是我一個人獨力承受。

在分居期間被告也極少過問本人的情況,偶爾歸家對我也是漠不關心,彼此積怨,沒有溝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傷心的是,被告在外還沾花惹草,與他人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沒有盡到夫妻之間應有的忠實義務,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

由於無法忍受這種沒有感情、沒有温暖的夫妻生活,我曾於年月提出協議離婚, 雙方雖然均認為沒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卻不同意離婚。而經實踐證明,夫妻雙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間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的義務,致使夫 妻感情完全破裂、毫無和好可能。沒有感情和關懷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雙方沒有感情基

礎,且分居多年,再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已沒有意義,因而理當 結束這段婚姻。

兒子×××一直與原告生活,從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攜帶,而被告從未關心 和照顧兒子的生活,為有利於兒子的健康成長,應保持現狀,繼續由原告撫養為宜。被告現月收入上萬元,且其經常不歸家、無法聯繫,因而應一次性支付撫養費 元。由於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穩定,為維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告現居住的房屋應判歸原告所有。

為此,原告根據《婚姻法》和《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向你院提起訴訟,請你院依法判決。

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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