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買賣合同彙編5篇

來源:文萃谷 2.09W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買賣合同5篇,歡迎大家分享。

有關買賣合同彙編5篇

買賣合同 篇1

買賣合同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聯繫電話: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產品達成以下買賣合同條款。

一、產品名稱、數量:

產品:

數量:

二、產品價款

1、產品的單價為

總價(含/不含税價):

2、甲方產品的包裝費用、運輸費用等按下列約定承擔:

甲方產品的包裝、運輸由甲方辦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產品交付

甲方產品交付方式為:甲方送貨。

產品交付地點為乙方所在地,交貨時間為合同生效後 天。

四、價款結算

甲方交付後,由乙方在收到甲方產品之日起 天內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六、違約責任

1、在合同約定期限內甲方違約未能及時交貨的,產品的滅失、毀損的風險由甲方承擔。甲方運輸過程中應當保證標的產品不受污染、損毀及破壞,如有產品在交付前受到污染、損毀或破壞,乙方有權不予支付該部分產品貨款,並要求乙方支付相當於受損產品貨款80%的違約金。

2、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違約,造成守約方損失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及主張權利的費用等)。

七、不可抗力

因火災、戰爭、罷工、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終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損失各自承擔。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後,雙方需要繼續履行合同的,由雙方另行協商。因不可抗力終止合同履行的一方,應當於事件發生後 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權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文件並及時通知對方。未履行通知義務而致損失擴大的,過錯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八、其他約定事項

1、一方聯繫地址、電話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通知到對方,在通知到對方前,一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聯繫方式無法與對方聯繫的,由變動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2、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貨物交付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本合同經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本合同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 話:電 話:

買賣合同 篇2

買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賣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本買賣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共同簽訂,買方同意買入和賣方同意售出以下商品,並遵照以下條款和條件執行,電梯設備買賣合同。

1、商品名稱、數量、型號和價格:

1.1 商品名稱: 電梯;

1.2 商品數量、型號和單價:共 部電梯,具體型號與單價見附件一《 居住小區電梯統計表》;

1.3 合同總價:共 部電梯,總價為RMB¥ (大寫:人民幣 元整)(含進口關税和中國國內增值税)。此價格不含安裝、維修費。

2、商品規格:

2.1 詳細規格見附件二《電梯參考規格表》,如《電梯參考規格表》與買方認定的電梯施工圖不一致時,以買方認定的施工圖為準;

2.2 如經買方同意電梯規格變更,費用和交貨期另議。

3、製造者和部件原產國家:

3.1 本合同所指的全部電梯的製造商為 。

3.2電梯主要進口部件產地見附件三《電梯進口部件清單》。

4、包裝:

4.1賣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採用國家或專業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電梯設備均由木箱包裝,使用長途公路或鐵路運輸,並有良好的防濕、防潮、防震、防腐蝕的能力,電梯設備的導軌為可以妥善保護的軟包裝,若由於包裝不妥引起的貨物鏽蝕、損壞和損失均由賣方承擔。

4.2在每個包裝箱表面,應印明有關訂貨合同號、裝箱號、商品名稱、體積、毛重、淨重和“勿倒放”、“小心輕放”、“避免潮濕”的字樣。若單個的木箱重量為2噸或2噸以上,在箱面上須標明重心和起重點,以便裝卸和搬運。

5、電梯設備的交貨、貨物保管:

5.1 交貨方式以及地點:賣方將本合同項下設備運到買方指定地點交貨,交貨地點: 。電梯設備的運輸、裝卸等費用,均由賣方負責。

5.2 交貨期限:

5.2.1 本合同項下 部電梯的交貨,為分期交貨。

5.2.2本合同簽訂之後,賣方根據買方建築圖製作電梯施工圖、裝潢式樣圖於

年 月 日之前交付買方,買方應在收到該電梯施工圖、裝潢式樣圖後 日內予以書面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賣方在收到買方書面確認通知後 最遲在 個月內將全部運到買方指定地點交貨( 部電梯因屬分期交貨,具體交貨、安裝期限與數量待買方、賣方在賣方提交電梯施工圖、裝潢式樣圖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予以書面確認,形成《 住宅小區電梯分期交付進度表》以便執行)。

5.2.3 若買方需要延遲收貨,應提前 天通知賣方,但延期不得超過 天。

5.3貨物保管:買方和賣方共同對運抵的所有貨物進行拆箱驗收後,由賣方自行負責保管直至貨物安裝驗收完畢。貨物保管期間,貨物的滅失、受損等後果均由賣方負擔。買方在賣方通知交付前,將協助賣方尋求合適的貨物堆放場地。

5.4本合同項下所有設備運輸途中、保管期間、安裝階段的保險事宜由賣方負責。

6、電梯設備的貨到驗收、安裝、安裝驗收:

6.1 貨到驗收:在本合同第5.2.2款規定的交貨時間內,在每一期設備到達交付地點後 個工作日內,買方和賣方共同對運抵的所有貨物進行拆箱驗收(數量、規格)。賣方必須保證貨物與裝箱清單數目、規格一致,若發現貨物與裝箱清單數目、規格不符合時,應由賣方無條件補齊或調換;在交貨日期以後發現貨物與裝箱清單數目、規格不一致的,也不能排除賣方對此的保證責任。

6.2 賣方應提供進口部件的相關海關證明文件。

6.3安裝:貨物經開箱驗收合格後,由賣方指定的有資質的、合格安裝人員依據本合同附件五《電梯設備安裝合同書》進行安裝。賣方應派出技術人員負責監督安裝、調試。

6.4安裝驗收:在電梯安裝完畢後 日內必須報請官方驗收。賣方應按照設備安裝地電梯質檢部門的有關規定,對安裝調試完畢的電梯設備進行報檢,買方應積極配合賣方。若安裝驗收沒有通過的.,賣方有義務在該結論被出具之日起十五日內完成整改並報請第二次官方驗收。若因賣方原因導致安裝驗收沒有通過而給買方造成交房延誤等責任的,由此產生的買方損失由賣方承擔,合同範本《電梯設備買賣合同》。

6.5有關開工申報,電梯質檢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所進行的與電梯有關的檢驗、驗收手續及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6.6電梯產品未經驗收合格併發放準運證之前,買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買方負責。同時,電梯安裝驗收通過、交付買方並不排除賣方對電梯及其部件的質量、規格等潛在缺陷的全面保證責任。

6.7電梯經驗收合格併發放準運證後,買賣雙方辦理電梯移交手續。電梯保修期從電梯移交給買方之日起算。

7、本合同總價款的支付方式:

7.1 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的 %作為定金,即RMB¥ (大寫:人民幣 元整)。

7.2 在本合同第5.2.2款規定的《 住宅小區電梯分期交付進度表》中約定的各批次電梯交貨時間之前 個月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應當交付的最近一個批次電梯價款總額的 %(各批次均支付完本期價款後,其總額為RMB¥ ,大寫:人民幣 元整)。

7.3 在本合同第5.2.2款規定的《 住宅小區電梯分期交付進度表》中約定的各批次電梯交貨時間之前 個月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應當交付的最近一個批次電梯價款總額的 %(各批次均支付完本期價款後,其總額為RMB¥ ,大寫:人民幣 元整)。

7.4在本合同第5.2.2款規定的《 住宅小區電梯分期交付進度表》中約定的各批次電梯貨到合同指定工地、並經雙方拆箱清點確認無誤後 天內,買方向賣方支付該批次已經到貨的電梯價款總額的 %(各批次均支付完本期價款後,其總額為RMB¥ ,大寫:人民幣 元整)。

7.5 在各批次電梯經當地電梯質量檢查部門驗收合格、頒發準運證後 天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已經領取準運證的該批次電梯價款總額的 %(全部批次電梯均支付完本期價款後,其總額為RMB¥ ,大寫:人民幣 元整)。

7.6 本合同價款總額的 %留作質量保證金(RMB¥ ,大寫:人民幣 元整),有效期至電梯保修期結束。

7.7 本條規定各筆款項的支付方式可通過銀行承兑匯票或銀行轉帳。

7.8 賣方在每次收款同時應向買方開具等額的正式發票。

8、技術文件:

每台電梯應具備以下整套技術文件並經妥善包裝隨貨物一同發運,若有任何文件遺失,賣方須在15天內將這些資料免費郵寄給買方:

8.1裝箱清單;

8.2一整套操作和維修手冊(包括電路圖);

8.3品質證書。

9、質量保證:

9.1 賣方保證其提供的貨物是在本合同簽署以後開始專門製造的、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用一流工藝和最佳材料製成的。賣方保證所出售的商品在賣方安裝、用户正常使用和賣方的維護下,有令人滿意的性能和使用效果,且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

9.2 賣方保證賣方提供的電梯均按 電梯技術規範(見附件四)、中國的電梯製造及安裝安全規範的國家標準、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標準(包括賣方的單方承諾)設計製造。設計壽命為 年。

9.3電梯保修期自電梯經驗收合格、移交給買方之日起 個月(起始日按照電梯移交批次計算)。在電梯保修期內,賣方將對除由於買方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之外的原因引起的任何損壞部件負責免費維修、更換。經賣方免費維修、更換以後還是不能符合質量標準以及安全運行需要的,賣方還應當作出賠償。

9.4 如雙方對質量問題的認定有爭議,由設備安裝地技術監督局或質量監督站等電梯質檢權威機構檢驗並裁定。

9.5電梯保修期滿後,賣方仍對所供電梯具有永久維修服務的責任,具體約定見本合同附件六《永久維修服務承諾書》。

9.6電梯保修期滿後,賣方保證仍對所供電梯持續提供維修必需的備品、備件。

本合同附件七《備品、備件清單及費用》中的報價在電梯保修期結束後五年內有效。

10、違約責任:

10.1 買方因其過錯若沒有按照本合同第7.1款——第7.5款之規定支付合同價款,則交貨期限相應推遲。同時,買方因其過錯若沒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延期支付任何一筆合同價款,均應每延期一日按應付而未付的款項金額的千分之五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10.2 賣方因其過錯若未能在本合同以及其附件約定的期限內交付貨物或交付的貨物經拆箱驗收後發現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則應每延期一日按延期交貨貨物價款總額的千分之五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同時,買方對下一期的付款期限可以相應推遲。

10.3 若因賣方(包括賣方指定的安裝方)原因導致貨物無法通過安裝驗收或者安裝驗收拖延的,則應每延期一日按延期通過驗收貨物價款總額的千分之五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10.4若因賣方未能及時安裝、調試、維修、調換而造成買方工期延誤或對買方造成其它損失的,則賣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10.5在保修期內,賣方在收到買方通知的合理期限內未能提供維修、調換服務的,買方有權委託第三方進行維修,維修費用由賣方承擔,直接從賣方的質量保證金中扣除。

10.6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若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者合同法律的約定單方面解除合同,均應按照本合同價款總額的百分之五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給另一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10.7不可抗力:凡因發生地震、颱風、暴雨、火災等其它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原因導致合同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時,則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15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提供不可抗力的證明事件的證明。因遭遇不可抗力而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的一方,可免除違約責任,但該方仍有責任採取必要措施以儘可能履行自己的義務。

11、附加條款:

11.1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11.2賣方負責良好的安裝、售後服務。

11.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對於雙方具備同等的效力。賣方、買方的任何書面單方義務承諾,一經對方接受,也構成合同的有效部分。

11.4本合同及附件生效後,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必須得到雙方的確認。

買賣合同 篇3

供方:(甲方):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公司辦公室

需方:(乙方): 簽約時間: 年月 日 一、糧油品種、等級、質量、數量、金額、交貨時間

二質量、數量

三、驗收辦法及地點:供方張圩庫電子磅檢斤。如有異議,需方有權要求有資質的部門學稱,費用責任方負責。

四、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及用費承擔:庫內車板交貨,車輛、運輸需方承擔。

五、保證物供應和費用承擔:需方自備。

六、合同定金事項:合同簽訂之日,需方繳納金壹拾萬元整(定金到帳合同生效)

七、匯貨款及利息結算方式:實行先款後貨,分批結算方式。如超出合同履行時間,未提貨物佔用資金利息,按農發行同期利率計算,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同時扣除乙方交納的定金額。 八違約責任:按《合同法》追究違約方違約責任。

九、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當事人協商和

解;不願和解,可去公商部門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雙方同意由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傳真件同樣有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

供方(公章): 法人代表: (或有權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開户行: 賬號:

需方(公章): 法人代表:

聯繫電話:(或有權委託代理人)

買賣合同 篇4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標準廠房和使用配套場地達成如下協議。

一、 基本情況:

1、 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 ________號廠房______層,廠房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並配套場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產證為準。

2、 土地使用權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實際年限按產權證。

二、 廠房價格及其它費用:

1、 廠房價格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總價(含人民幣土地價格)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2、 土地使用税費按國家有關規定由_______方每年支付給有關部門。

三、 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 廠房總價分二次付清,簽約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廠房通過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交付乙方使用,同時乙方在收到甲方廠房後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

(2)其餘房款應在甲方辦妥相關產權交易後(以產權交易中心核發產權證之日為準)——日內一次性付清,在辦理中產生的契税由乙方負責。

2、以上付款以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均可,如乙方逾期超過一個月不付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違約金給甲方,違約金按廠房和土地總價的10%計;若甲方不能辦理土地、房產二證,或將土地、廠房抵押給任何第三方,則售房合同無效,甲方無條件全額退還乙方所有的購房款,並按廠房和土地總價10%支付給乙方作為違約金。

四、 其他規定:

1、 甲方在辦理好產權證後再給乙方協助辦理產權過户手續,在辦理中發生的所有費用契税、工本費等由乙方負責支付。

2、 乙方所購產權房可以自由轉讓或出租給其他方辦業,但必須通知管理方,受讓或承租方企業可以以本廠房地址進行工商註冊。

3、 廠房內土地屬批租,廠區內按現有的設施配套使用給乙方,未經有關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簡易棚及房屋,甲方須協助乙方辦理搭建祕備的簡易棚手續。

4、 乙方所購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舉辦高污染的項目。

5、 乙方在所購房屋內組織生產、經營或生活必須遵紀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納税,按其交付各項規定費用。

6、 乙方使用的用電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予以協助辦理,增容費用由乙方向有關部門按規定交納。

7、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確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 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過程後,則乙方有權支配和使用該廠房,甲方無權干涉。

9、 本廠房的質量保修期為交付後一年內有效。

五、 本合同主體及責任:

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所繫法定代表人,具有連帶及擔保責任)

六、 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執一份,房產管理局和公證處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簽名蓋章): 代表( 簽名蓋章):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址:

買賣合同 篇5

買方(甲方) 賣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鋼琴的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

1.鋼琴名稱、商標、規格型號、生產廠家、數量、價款

2.鋼琴名稱、產地及主要部件產地

第二條 質量標準(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現行的國家標準執行。

2.按雙方約定的標準 執行。 第三條 驗收

1.驗收方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甲方在乙方交貨時當場驗收。

(2)其它驗收方式 。

2.甲方應對鋼琴名稱、產地、商標或品牌、規格型號、生產廠家、顏色、數量予以當場驗收。

3.對質量有異議的,雙方委託以下機構進行鑑定(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上海市樂器行業協會。

(2)其他 。 第四條 交付方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在 年 月 日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 。

2.方於 年 月 日到乙方指定的地點 自提。

第五條 搬運費用

搬運費用 元,由 方承擔。

第六條 支付方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乙方定金 元;乙方交貨後,甲方於 年 月 日支付價款,定金抵作價款或者返還。甲方付款後,乙方應當開具銷售憑證。

2.合同簽訂後,甲方在簽約地點當場支付價款,乙方應當開具銷售憑證。

3.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 。

第七條 售後服務

1.自開具銷售憑證之日起,保修期限為 年。 2.免費調音次數 次,時間: 。

3.其它 。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乙方逾期交貨的,應當每日按照合同價款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2.鋼琴產地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應負責調換,造成甲方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交付的鋼琴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

4.鋼琴數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應負責補齊,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

5.其他違約責任 。

第九條 其他約定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調解解決;或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買方(甲方)(章): 賣方(乙方)(章): 住 所: 住 所:

郵政編碼: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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