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房屋合同範文錦集6篇

來源:文萃谷 2.4W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房屋合同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熱門】房屋合同範文錦集6篇

房屋合同 篇1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___(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共有人:姓名:___(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於 ;位於第___層 户,房屋結構為__,房產證登記面積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間,面積 平方,房屋權屬證書號為 。

第二條 價格:

以房產證登記面積為依據,每平米 元,該房屋售價總金額為 萬元整,大寫: 。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元整,大寫: , 日內交付 萬元(大寫 ),餘款 元(大寫 )在房屋過户手續辦理完畢之日支付。

第四條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該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責任。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日,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責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計已付款的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日,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關於產權過户登記的約定:

甲方應協助乙方在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過户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內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八條簽訂合同之後,所售房屋室內設施不再變更。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條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氣、物業、有線等費用有甲方承擔。由此引發的糾紛有甲方自行處理,於乙方無關。

第九條 甲方保證在辦理完過户手續之日起 日內,户口遷出,逾期超過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收取違約金。

第十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税費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交納。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乙方就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依法自願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租賃房屋用途:乙方租賃房屋用於經營 。

第三條:租期、房租

1.房屋租期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始至 _____年____月_____日。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兩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續簽租賃合同。

2.房屋年租金___萬元整(該價格不包含税費),房租每12個月支付一次,首期房租___萬元整,於_____年___月____日前支付,以後每期房租先付後用,應於到期日前提前30天支付。

第四條:房屋使用協議事項:

1.因使用該承租房屋發生的內外水、電費、燃氣費、衞生費、有線收視費、電話、上網費、物業費、供暖費、車位費等自乙方入住之日至租約期滿遷出之日均由乙方負擔。

2.乙方應妥善使用房屋愛惜設備,如屬人為損壞需照價賠償。房屋結構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變更或裝修,如有擅改或損失,需負還原及賠償損失之全責。

3.乙方租用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品,影響公共安全等,如有違反法律法規行為,後果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乙方退租還屋時應將家電物品搬遷清楚,不得故意留存佔據,如逾期不搬視為乙方放棄其所有權,甲方可自由處理。

5.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房屋損壞,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6.乙方在未得到甲方同意之前,不得擅自將所租房屋轉借或轉租他人使用,否則視為違約,甲方可即時收回房屋。

7.自簽約之日起,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內交付租金,視為乙方違約,逾期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租金的逾期天數計算,每日按雙倍租金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8.甲乙雙方均不得藉故單方解除合同,甲乙雙方因客觀原因需要解除合同,應 在60天前通知對方,否則支付兩個月租金給對方作為違約金。

第五條: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六條:其他約定事宜

乙方承租甲方房屋用於經營,乙方應當自行辦理工商、税務、消防、治安手續,乙方確保依法經營。

第七條:本合同各項經雙方同意,共同遵守,如有未盡事宜,本着誠信原則,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並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3

1、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時,房屋租賃物上的添附物或其殘值如何處理?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房屋租賃物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因此,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時,添附物可以取回的,由添附人取回,不能取回的,房屋租賃雙方對房屋添附的處理有約定的按約定,沒有約定的,可以視不同情況分別處理:

一、未經房屋租賃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自行決定添附的.,承租人應當自行將添附物除去。如不能除去的,房屋租賃出租人一般不必補償。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要求出租人給予補償,對出租人而言,該補償將構成強制得利的補償。而依照不當得利的規則,強制得利是不應補償的。

二、經過房屋租賃出租人同意的添附,在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後,由於該添附物不能取回,已經成為添附方的損失。對於這種損失,原則上按照過錯承擔賠償責任。如雖系承租方違約,但所留裝潢物對於出租方確有再利用價值的,可由出租方酌情給予補償。

2、房屋租賃合同當事人約定,房屋租賃物上的添附物或其殘值在合同終止時歸出租人。現因一方當事人違約而致合同提前被解除的,添附物歸屬如何確定?

如果房屋租賃雙方約定合同終止時添附物歸出租人的,則該約定屬於關於添附物歸屬的附條件的約定。即以房屋租賃合同正常履行完畢,作為將添附物價值完全移轉給出租人的條件。因此,根據附條件法律行為的規則,如因出租人違約而致條件不能成就的,則承租人取回添附物;添附物不能取回的,承租人可以參照上條,要求房屋租賃出租人賠償。如果因房屋租賃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視為阻止條件成就的行為,應當確認添附物歸出租人所有;同時,房屋租賃出租人也不必給予承租人賠償。但是,所留裝潢物對於出租方確有再利用價值的,參照上條規定處理。

房屋合同 篇4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出租人與承租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租賃房屋狀況

租賃房屋坐落於瀋陽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街(路)________號,門牌號為__________,房產證號為_______________,樓房為____室____廳____衞____廚,平房為_______間,建築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朝向為________,設定抵押權的狀況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見合同附件,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______日內按照乙方要求對房屋做如下改善: _____________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用途與租賃期限

租賃用途: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該房屋租賃期共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一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

租金標準: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月(大寫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人民幣/月); 租金總額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租金支付方式為_________。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税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甲方承擔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租賃期間有第三人對租賃房屋主張權利的,乙方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因第三人主張權利,影響乙方對租賃房屋使用、收益的,乙方可以要求減少相應的租金。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原因致使租賃房屋部分或全部毀損的,乙方可要求減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賃房屋部分或全部毀損,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甲方:

乙方:

日期:

房屋合同 篇5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的原則,雙方就辦公房屋及場地租賃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於的辦公房及場地,面積平方米,用於乙方辦公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

第三條租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租金按年支付,租金標準為:0元/年,即甲方免費出租。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1、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乙方從事的經營範圍進行監督,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五條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

3、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經營費用,包括税費,水、電等費用。

4、應愛護併合理使用租賃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需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將辦公房及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6、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企業的備案資料,包括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兩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3、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的,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4、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

5、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

第七條其他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相關仲裁委員會以仲裁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第十條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乙方: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房屋合同 篇6

《合同法》第218條規定,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合同法》第219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一、承租人有正當使用出租房屋的義務,即應當按照約定方法或者出租房屋性質使用出租房屋:

(一)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出租房屋;

1、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的使用方法;

2、雙方補充協議約定的使用方法;

3、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使用方法。

(二)對出租房屋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三)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按照出租房屋的性質使用。

二、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出租房屋的性質使用出租房屋,應當承擔哪些責任?

《合同法》第219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解釋》第7條規定,承租人擅自變動房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者擴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仍不予恢復原狀,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219條的規定處理。

因此,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出租房屋的性質使用出租房屋,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和要求賠償損失:

(1)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出租房屋的性質使用出租房屋,致使出租房屋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出租人該項合同解除權以出租房屋受損為條件。

(2)承租人擅自變動房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者擴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仍不予恢復原狀,出租人有權請求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的。

①承租人一般違反出租房屋合理使用義務的行為,只有“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才有合同解除權。

②承租人擅自變動房屋的行為:A.只有變動的是建築主體結構及承重結構的行為,才屬於違反合同主要義務的行為;B.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仍不予恢復原狀,出租人有合同解除權。

③承租人擅自擴建行為一律屬於違反合同主要義務行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仍不予恢復原狀,出租人有合同解除權。

三、承租人對出租房屋有哪些保管義務?

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出租房屋,因保管不善造成出租房屋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承租人已盡妥善保管義務,承租人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