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房屋買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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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個人房屋買賣協議

電話: 地址:

購買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友好協商,就房產買賣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以下條款,以諮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同意將座落於 的房產,用途 ,出售給乙方,土地房屋權證號為 。建築面積為 M2,附屬用房 建築面積為 M2。乙方對甲方所出售房產已充分了解,願意購買上述房產。

第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房產成交價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直接支付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 給甲方;

第三條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法律法規政策,並按規定繳納辦理上述房產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税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税費由 承擔。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將上述購房款分 次支付給甲方,已支付的定金可衝抵首期購房款。具體付款日期及金額如下:

1、乙方於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大寫)

2、乙方於向甲方支會人民幣(大寫)

3、乙方於向甲方支會人民幣(大寫)

第五條 甲方應於 將房產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交付房產應保證室內整潔,無結構性損壞,門窗及配套水、電、煤氣等管道應當完好,交付前,該房產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電、物業管理等有關費用由甲方負責繳清,房產交付後該房產產生的水電費、管理費等各項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在該房產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的過户手續辦理過程中,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

第六條 上述房產轉讓時,房屋所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及維修基金隨之轉移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保證房屋權屬清楚。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房屋產權糾紛或債務債權等,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後,雙方不得中途悔約。若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悔約之日起三日內退還乙方所支付購房款,同時向乙方支付相當於雙倍定金的違約金;若乙方中途悔約,甲方已收取的定金不予以退還,甲方應退還乙方所支付的購房款。

第九條 若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產,每逾一日,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上述購房款的0.05%作為違約金。

第十條 甲乙雙方保證於 簽訂房地產交易所提供的《泉州市房地產買賣合同》並前往房地產交易所辦理交易登記手續,否則視為一方違約,每逾一日,由違約方向另一方支付上述購房款的0.05%作為違約金。若於 前因一方原因仍無法辦理交易登記手續,則另一方有權要求終止協議,同時要求違約方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若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日後可再行協商,經協

商所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若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 2、 3、

甲方(簽章):

委託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簽訂日期:

乙方(簽章): 委託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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