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運輸合同彙編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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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運輸合同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薦】運輸合同彙編七篇

運輸合同 篇1

貨物運輸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託運方:

承運方:

託運方詳細地址:

收貨方詳細地址: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第二條包裝要求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到達地點

第四條貨物承運日期

貨物運到期限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第七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第八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承運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年月日訂

運輸合同 篇2

甲方(託運人)地址:;乙方(承運人)地址:駕駛證編號:車牌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就貨物運輸等問題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在上述合同期限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貨物運輸名稱:(化纖)數量:根據廠家出貨需求。價值:30-50(萬元)運費:根據客户需求。

到貨地點:(廣東潮汕地區)收貨人:不定

三、甲方的權利、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照甲方的要求,

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3,為保證合同的有效性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伍仟元),在合同期內乙方需先滿足甲方的運輸要求。合同期內如乙方未履行義務甲方可將保證視為違約金。

4、乙方對甲方交付承運的貨物負有安全保護義務,若運輸途中發生貨物被盜、毀損、雨淋等,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5、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自己負責。

六、由於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雙方都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未經事宜,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牴觸之處,以補充協議為準。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每份協議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月日

運輸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空運進口貨物國內陸運運輸事宜,簽訂以下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乙方應提供其運輸工具的車牌號碼,司機的駕駛證的複印件等給甲方。

乙方應及時到甲方指定的地點前去提貨。並於提貨前和甲方指定的聯繫人做好銜接工作,以免造成延誤。

乙方應專人,專車運輸甲方的貨物,不得和其他的貨物混裝。如與其他貨物混裝,造成甲方貨物的損壞,乙方應負全部責任。由於上述原因造成貨物的延遲到達目的地,乙方也應承擔全部責任。

乙方司機應自從提貨時起至貨物到達目的地後,手機應保持開機狀態。並且每隔一段時間和甲方相關人員聯繫,彙報運輸情況(例如行程,車況,及第二天的行程安排等)

貨物保險

(一) 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委託的貨物進行保險。甲方如委託乙方辦理委託貨物的運輸保險,應出具委託書,並承擔保險費用。

貨物交接

乙方從航空公司提貨時若發現貨物情況異常,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按甲方的意見採取處理措施,必要時協助甲方辦理商檢事宜,以便甲方索賠。

乙方對於其直接掌管下的貨物應謹慎、妥善地進行裝卸、搬運、倉儲,保證其安全。

貨物運到後,乙方應會同收貨人對貨物進行驗收。驗收的項目包括,但不限於貨物的品名、規格、數量、外包裝情況及無需開箱或拆捆直觀可辨的質量情況。包裝內的貨物品名、規格、數量,以外包裝或貨物上的標記為準。散裝貨物按國家有關規定驗收。雙方根據驗收情況辦理交接手續。

信息通報

乙方應在貨物快到達目的地時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能夠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

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貨物運輸的進展情況,在運輸、倉儲過程中貨物出現任何問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商議處理。在緊急情況下,乙方也必須和甲方商量再做出決定。

費用及結算

按照附件中所規定的收費標準向甲方收費。

責任與索賠

由於乙方原因而增加的額外費用由乙方承擔。

貨物處於乙方直接掌管之下的期間,由於乙方過失造成甲方貨物破損、貨差或滅失的,由乙方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進行賠償。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操作延誤,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貨物包裝、標誌不符合規定;

5、甲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6、搶劫、盜竊等人為因素造成的。

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當首先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雙方一致同意(二者擇一):

提交仲裁委員會依照其仲裁規則在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審理。

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 期: 日 期:

運輸合同 篇4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

簽約地點:甲方所在地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散裝液態石油產品損耗標準》(GB11085-89)及有關運輸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有償和互利互惠、保質保量、安全承運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20xx

1日起至20xx

31日止。

第二條 承運範圍

1、起運地點:甲方指定的油庫或甲方指定的其他提貨地點。

2、送達地點:甲方指定的終端用户及其他指定地點。

第三條 承運油品

柴油。

第四條 安全管理

1、乙方在油品運輸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有關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及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定。駕駛員、押運員應當經過相關安全知識培訓,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做到持證上崗,禁止無證或不按準駕車型資質駕駛油罐車。

2、乙方必須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車輛承擔甲方的油品運輸,車輛實際載重量與行駛證標明的核載量必須相一致,並將車輛情況報甲方備案;嚴禁超載、超速行車和車輛帶病上路。

3、乙方必須保證參運車輛處於適合油品運輸的良好狀態,油罐車內無積水、雜質、清洗乾淨、無滴漏,如遇突發事故、車輛維修、保養等特殊原因造成運力不足,應盡力內部協調解決,確實不能內部協調解決時,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乙方所有油罐車的容積表必須經國家法定的計量檢測部門或甲方中心計量室測定且在有效的檢定期限內,並經甲方確認後,方可投入營運。

5、乙方在油品接卸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中石化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油庫油罐車裝、卸油HSE作業指導書》相關規定。若發現乙方作業人員在卸油時有先接皮籠,後接導靜電接地線的違章現象,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承運業務。乙方每部承運車輛應配置2個手提式乾粉滅火器和設置專用的靜電接地端子,並在罐車尾安裝2根導電橡膠拖地帶,保持有效觸地。

6、乙方在運輸過程中造成交通事故和人員傷亡,均由乙方負責並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涉。乙方車輛在行駛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應第一時間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協調運力。

第五條 承運責任

1、乙方運輸車輛應嚴格執行甲方的“專車專用”制度,不得混裝汽、柴油和承接第三方的配送任務。在油庫裝油、在客户處卸油前應當檢查油品品種與罐車和接收油罐所裝油品是否一致,確保不發生混油事故。若承運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由乙方全額賠償經濟損失,承擔全部責任,且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2、乙方車輛在運輸途中被發現或有人舉報經證實有偷盜油品行為,乙方須全額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決定對乙方實行車輛停運,減少運輸量直至終止本協議。若觸犯法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3、甲方根據配送量的情況,負責配送計劃的調度,乙方負責配送車輛的安排。

4、不得擅自變更甲方要求的送貨時間、送貨地點和提貨數量。

5、若乙方未按照甲方數質量交接要求操作,造成客户投訴、拒收等影響配送業務開展的,乙方將承擔全部責任。

6、乙方應當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配備2輛應急車,以備緊急情況下由甲方調運。

第六條 運費定價

1、本價格包含乙方運輸過程中必須支付的通行費等一切與運輸相關的費用,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2、具體核算標準:

計算公式:應結運費=計費單價×成運油品數量×計費距離;

第七條 權利義務

1、甲方權義

(1)要求乙方按照規定的時間、趟次、順序、路線、地點把油品運送到目的地。運輸里程以重載運距為準。即以發貨點到收貨點正常情況下的重載運行距離為準,一經核定,雙方不得隨意修改。

(2)在乙方將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運輸、返還油品或變更送達地,但應按甲、乙雙方認可的實際里程支付運費。

(3)若乙方將油品錯運到其他目的地(非甲方指定目的地),應及時返運至甲方原指定目的地,並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因錯運而增加的費用。若因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則扣除此次運送的全部運費;若甲方損失大於此次運費,則按實際損失賠償。甲方應按約定的結算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2.乙方權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根據約定的結算時間支付運費。若甲方不按時支付運費,乙方有權停止運輸。

(2)油品運輸送達加目的地後,乙方知道收貨人的,應當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人應當及時驗收卸油;收貨人不明或收貨人拒絕接卸油品,乙方無權自行決定如何處理油品,應當及時與甲方聯繫,按甲方指示辦理。

(3)乙方可根據甲方的運送計劃,合理調度運輸車輛。

(4)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危險品運輸的法律法規及中國石化系統制定的有關成品油運輸規章制度,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油品運到指定的地點。對託運的油品安全負責,保證不發生安全事故、油品損耗(正常損耗除外)、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造成甲方損失的,承擔賠償義務。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轉託甲方的成品油運輸業務。

第八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約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應當嚴格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不得違約。若一方違約,則由違約方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由於違約行為給另一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 通知條款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繫均以書面通知為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並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文件,屬於合同的補充文件。雙方聯繫的具體規定(代表、地點、方式等)在特殊條款中訂明。未作特殊約定的,通訊地址為本合同首部載明的地址。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由本協議簽約地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 其他規定

1、本協議由甲方全權委託其下屬的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履行和管理。

2、本協議簽約地為甲方的住所地。

3、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5

託運方(甲方):

承運方(乙方):

合同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鄭東新區綜合交通樞紐區地下道路工程土方回填運輸作業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運輸任務

由乙方負責鄭東新區綜合交通樞紐區地下道路工程土方運輸作業任務,乙方承擔的運輸量按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實際運輸數量計算。

甲方將根據工程項目所確定的作業時間、工作面、工程進度和運輸數量的要求,對乙方運輸任務進行統一分配、管理、調度和指揮,乙方必須服從。

  第二條 合同期限

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土方運輸完成。

  第三條 運輸起止地

取土地:原隧道土方開挖的棄土場

到達地:隧道土方回填甲方指定部位

  第四條 運輸車輛

乙方自己組織機械開挖、運輸,按照甲方施工進度要求堆卸到指定位置,每次運輸完成後需有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認可。

  第五條 運費結算

運費按 元/方計算(單價包含項目:從棄土場到甲方現場指定位置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甲方支付運費時,乙方應出具運輸費發票,當土方運輸工程完成後甲方對乙方進行支付。

  第六條 結算辦法

本次土方回填至原地面,回填方量有原隧道開挖方量扣減結構及結構內空間體積,其它如有無需回填部位另作扣減。

  第七條 運輸質量和安全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進度、作業時間、工作面、運輸起止地和運輸數量完成各項運輸任務。

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必須確保運輸安全。如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 運輸管理

1、乙方對運輸車輛統一管理、調度,在施工現場必須服從甲方的施工現場統一管理,嚴格遵守施工現場交通規則,積極維護施工現場交通秩序,保證施工現場道路的暢通和運輸安全,不得亂停、亂靠、亂裝、亂卸,不得爭道搶行,不得超速超載。運輸過程中,運輸車輛不得對周邊造成揚塵污染、路面污染和噪聲污染。

2、乙方應當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各項運輸任務。

3、乙方的食宿和車輛停放場地由乙方負責,費用自理。

4、乙方運輸車輛的運輸作業時間服從甲方統一安排。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合同爭議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定程序解決。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可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2、本合同經合同雙方或其簽約代表簽署後生效。一式兩份,由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託運方(簽字):承運方(簽字):簽約日期: 年月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6

託 運 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 運 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領貨憑證

領貨時憑託運人提貨單(或提貨單複印件)加之指定提貨人身份證並簽字。如收貨人是企業公司,還應出示單位提貨證明,提貨時須當面驗收貨物,事後貨物出現短損,承運方概不負責。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提貨期限

貨物到達目的公司後,承運方電話告知收貨方提貨。收貨方必須在三日內提取,如貨物存放超過七日未提,每超過一日將收取貨物運費的5%作倉儲費;超過30天無人認領按無主處理,介此承運方有權將貨物拍賣抵扣倉儲費。

第四條 貨物的基本情況

第五條 運輸要求

1 保證貨物的質量,防止變質,其中四季豆怕壓。

2承運人裝貨:、

3合同簽訂後六天發貨、8天運到;

4衡陽正大有限公司憑領貨證在貨款交清後取貨;

5如發生時間上的違約,除可免責條件外,其餘違約均按運費的3%進行賠償;

6如有貨物損失,則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注意報價)。

第六條 責任劃分

貨單上所記載的貨物名稱、數量和價值是託運人提供的,託運人應對其真實性負責。承運人在接收貨物時只按件數接收並未檢查和清點每件貨物內裝數量是否有短損,所以承運人不承擔內裝貨物數量和貨物是否完好的經濟責任。如需確認請在發貨時雙方當面開箱驗收,並在運單上註明。

第七條 查禁或扣留

運輸途中如遇檢查部門(公安、工商、税務、海關)對貨物有異議被扣留或罰款均由託運人負責處理,並提供有關有效證件,並承擔由此給承運人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八條 違法責任

託運人不準假報貨名,不準託運國家禁運物品,不準夾帶危險品,否則後果自負。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爭議提請至當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十一條 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2貨物經收貨人簽收後則表明此合同已完結,承運人不承擔簽收後貨物短損等問題。 (附屬:貨物運輸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津效應。)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7

甲方(託運方):

地址:

傳真:

乙方(承運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公路運輸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 託運的主要貨物為:、

包裝:甲方確保產品符合有關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

屬性:化工產品

1.2、 貨物的起運地點:

1.3、 到達地點:永紅化工指定的送貨地點。

1.4、 甲方託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説明。

第二條:操作流程

甲方發出運輸指令乙方回覆認可書甲方裝貨雙方驗貨簽收(5)發往目的地交貨(6)收貨單位驗籤(7)驗收後取回單(8)將回單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並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信息。如發生特殊情況,甲方在乙方派出車輛前3小時有權對合理的內容進行變更。

3.2、甲方保證所託運的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3.3、甲方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5、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並派送到門。

4.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户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户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繫,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4.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

取得聯繫,向甲方彙報並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4.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濕、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

4.5、由於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4.6、甲方若委託乙方代辦貨物運輸保險,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保險,並對投保的貨物承擔全部的責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員工贈送財務,若經發現,甲方有權處理乙方未結運費。

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5.1、費用的結算標準為:詳見附件《志成物流貨物運輸報價表》

5.2、結算方法為:每月5日前結算上月發生的運輸費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業憑證及結算彙總表,經甲方審核無誤後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如遇節假日則時間順延。如有扣除的款項,應在運費中扣除。貨到提付運費的甲乙雙方都備有底根,以便於查賬。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繫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繫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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