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企業股權激勵三大法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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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激勵越來越成為家族企業提升管理、創新制度的一個熱點問題,很多風投甚至把是否擁有完善的股權激勵方案,作為對這類企業投資的條件之一。

家族企業股權激勵三大法寶

那麼,家族企業如何結合自身發展實際,進行有效的股權激勵,從而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呢?筆者有幸在慧聰國際郭凡生先生的研究機構——慧聰書院參與了多個家族企業的股權激勵諮詢項目,總結和積累了一些理念和方法。

身股、銀股、期權是三大法寶

在對企業進行股權激勵之前,我們要先明確幾個概念:身股、銀股和期權。

身股

身股源於幾個世紀前的晉商,當時又稱為“頂身股”。大家都熟悉一部熱播的電視連續劇——《喬家大院》,劇中就有“身股”這個提法。它是指出資人有條件贈與部分員工的股份。身股擁有一般股份的分紅權,但不具有繼承、轉讓和表決權,因此有時也被稱為“分紅股”。

在晉商時代,身股的操作,據記載:“一個小夥計入號,先得當三年學徒,做一些侍侯掌櫃之類的粗活,閒暇學習打算盤、練毛筆字,而字號光管飯,不給工錢。滿徒後,按月發給薪資,但還頂不上身股。起碼等三個賬期以後(大約需要十年),工作勤勤懇懇,沒有出現重大過失,經掌櫃向東家推薦,各股東認可,才可以頂身股。”“夥計的身股從一、二釐頂起,慢慢逐步增加。每次增加的身股,記入‘萬金賬’,予以確認。能頂到七、八釐,就可能被提拔為三掌櫃、二掌櫃,就有大出息了。”因此,當時那一帶有諺語流行説:“坐官的入了閣,不如在茶票莊當了客。”可見當時身股有多大的誘惑力!

身股分紅的發放也比較科學,每逢賬期(一般3到5年為一個賬期)結算,發放紅利。但是需要提取“花紅”,即損失賠償準備金。像山西票號,會依據純利潤的一定比例分給各分號經理一定數額的“花紅”,此項花紅要積存在號中,並支付一定的利息,等到分號經理出號時才付還。這就不僅可以增強分號經理們的風險意識,一旦出現事故,分號經理也有一定的資金基礎可用以填補損失賠償之需。

身股並非“一勞永逸”,如果頂上身股後發生了重大過失,還可酌情扣除身股,直至開除。

銀股

銀股的概念也源於幾個世紀前的晉商,是指出資者擁有的股權。銀股不僅擁有分紅權,還擁有相應的轉讓、繼承和表決權。銀股所有者是公司的掌控方,基本等同於現在工商註冊中的股份。目前,企業銀股通常是以低於實際價值的方式許可員工購買,所以一般都附加嚴格的獲得條件和退出機制,從某種意義上説,就是銀股期權。

期權

期權的概念則源於西方,是一種選擇權利。期權激勵的授予對象主要是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這些員工在公司中的作用是舉足輕重的,他們掌握着公司的日常決策和經營,因此是激勵的重點。另外,技術骨幹也可以是激勵的主要對象。

擁有期權的“投資者”可以在規定時期內的任何時候,以事先確定好的價格(協定價格),向期權的發售方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的“股權商品”而變現;在此期間,不論該“商品”的價格如何變化,期權合約則是對期限、協定價格、交易數量、種類等都做出了約定;在有效期內,買主可以自由選擇行使轉賣權利;如認為不利,則可以放棄這一權利;超過規定期限,合同失效,買主的期權也自動失效。

股權激勵可以這樣操作

身股、銀股和期權這三大法寶,在具體實踐中既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綜合交叉使用,這要根據企業性質、盈利模式、戰略重點,以及所處的不同發展階段來權變地運作。

對於大多數的家族企業,如果滿足以下幾個條件,可以進行身股的激勵:

1.處於創業期;

2.規模不大,業務模式比較簡單;

3.企業的盈利點主要來源於員工的積極性;

4.相對適用於服務行業,如:餐飲、連鎖經營、商業貿易等。

案例1:

天津WG集團,是一家從事五金代理和零售的企業,集團有26家門店、500人。每個店都説自己人手不夠,但是公司連年虧損,管理落後,效率極低,瀕臨破產的邊緣。這是因為原來的激勵制度使得員工沒有工作積極性,但當推出“442”的身股激勵機制,即以去年的利潤為基數,今年利潤增加的部分40%上繳公司,40%分給店長,20%分給員工,結果兩個月內企業的人數裁掉了100多人,公司利潤卻直線上升。

隨着企業的發展和壯大,單純的身股激勵可能還不夠,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有二:一是員工有錢了,可能產生惰性;二是身股畢竟是沒有繼承和轉讓的分紅權,員工可能關心短期的利益,而忽視企業的長期發展。

遇到這種情況怎麼辦呢?可以通過制度的設計將身股逐步轉化為銀股或期權,讓員工有條件地將身股分紅獲得的利潤用於購買公司的銀股或期權,這樣就做到了短期激勵和長期激勵的統一。

案例2:

浙江的服飾企業N公司,它有直營和加盟代理兩種盈利模式,但是直營店的效益一直不如加盟代理,自己賣反而不如別人賣賺錢,這是為什麼?還是激勵制度的問題。我們首先對這個公司的25家直營店進行了數據分析、實地調研和訪談跟蹤,按照業績分為盈利店和虧損店,先做身股激勵,盈利店以上一年的利潤額為考核指標,超出上一年利潤的40%上交公司,60%用於激勵店長和員工。虧損店以扭虧為考核指標,所得利潤的'30%上交公司,70%激勵店長和員工,扭虧後第二年按盈利店政策進行分紅。

對於業績非常優秀的店長和店員,他們設計了員工的內部創業計劃,員工用身股分紅購買銀股成為所在直營店真正的股東,最大額度為20%。若資金缺乏,可考慮暫時入資10%,其餘的10%向公司貸款,公司收取利息。在銀股股權兑現之前,只享受10%的銀股分紅+20%的身股分紅。每年分紅得到的錢,60%~80%先還給公司,用於兑現餘下的銀股。銀股全部兑現完成後,店長可享受20%的銀股分紅+20%的身股分紅。這個方案很得老闆和員工的支持,效果很好。

對於有上市可能的公司,期權激勵的作用更為顯著,這種被授予的股份可以是身股,也可以是銀股;可以在工商註冊,也可以不註冊;受公司法等法律約束。期權的購買價格可以為零,也可以為某個事先確定的價格;被激勵的對象可以選擇購買也可以放棄,非上市公司也可以採用期權激勵。

期權激勵的主要對象是公司高管,使高管在未來的某個確定的時期內以事先約定的價格購買公司股票。顯然,當公司股票價格高於授予期權所指定的價格時,高管行使期權購買股票,可通過以指定價格購買、市場價格賣出就獲利。由此,高管會有動力提高公司內在價值,從而提高公司股價,並可以從中獲得收益。

家族企業的文化再造

家族企業進行股權激勵制度的變革後,由於制度的創新,必然帶來企業文化的再造,這會發生兩個轉變。

對老闆而言:是從“家族文化”到“企業文化”的轉變

家族不但是中國人社會、經濟和文化生活的核心,也是政治生活的主導因素。所謂“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齊家,治國,平天下”。“積家而成國”、“家為邦本,本固邦寧”。由此可看出“家”在我國傳統文化中的特殊地位。在家族企業的初創階段,企業的核心人員是以企業家為主的家族成員,因此這時的企業文化往往帶有家族文化的烙印,是家族信念和價值觀的體現。這種家族文化具有強大的凝聚力,使得家族成員對於家族的事業會表現出無比的忠誠和團隊精神,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家族企業的發展。

但是隨着企業的發展,由於外部環境的變化和內部條件的變革,企業的規模不斷擴大,業務量和人員不斷增加,原有的家族文化就面臨挑戰,尤其可能體現在對人才引進的侷限性和排他性上。在這種情況下,通過變革激勵制度,才能讓更多的員工參與到企業管理中來,讓更多的人才把他們個人的發展和企業的發展真正統一起來。這時,“家族”其實在漸漸變成一個更大的概念——“企業組織”,家族文化則有了更廣泛的外延和更深刻的內涵,會逐步轉變成為更加多元、包容和規範的企業文化。

對員工而言:是從“打工文化”到“創業文化”的轉變

在家族企業工作的員工,不少都抱有一種強烈的“打工心態”。他們會認為,企業是某個家族的,而自己是一個“外人”,只在這裏謀生而已,很少有員工會樹立一種與企業共存亡的觀念,忠誠度較低。雖然很多家族企業為加強凝聚力花了很多心思,在企業文化的建設上極力突出以人為本的觀念,但也很難改變員工的這種負面心態。可家族企業在進行股權激勵的改造後,奇蹟會出現。由於員工的利益和企業的利益直接聯繫起來了,員工的心理會發生極微妙的變化,員工變成了“自己人”,由為企業幹變成了為自己幹。

河南BX超市連鎖企業的張總這樣總結:“給員工身股分紅和以前的發獎金效果是不同的,員工會覺得企業有我的一份,我拿到的是和股東一樣的分紅,而且自己又沒有花錢。我是依靠我的業績和勞動獲得的這種權利,所以員工會把自己真正當成企業的主人翁。”

前面的案例2也告訴我們,創業計劃使得優秀的員工通過入股的方式成為了企業真正的所有者,在企業的幫助下自己當上了“老闆”,圓了一個創業夢,這時企業內部消極的“打工文化”就會逐步轉變成為積極的“創業文化”。

可見,家族企業的股權激勵不僅僅是一種產權制度的創新,更是一場意義深遠的文化變革,通過股權激勵,員工真正變成了企業主人,實現了創業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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