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車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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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車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

生產車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

1、總則:

1.1本公司為建立安全生產組織,建全生產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特訂立本制度,凡公司所屬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生活習慣上應遵守本制度所規定的安全要求。

1.2本制度所稱員工是指本公司人事考勤中的全體員工。

1.3本制度在適用中,如發生疑問時,由辦公室主導組織研究解決修訂, 如無法解決的,報請最高層領導解釋並修正。

1.4本公司員工在生產服務中的安全意識、行為、勞動保護權利和勞動保護義 務、安全責任與義務,抗災、搶險責任與義務,除國家有規定外,都按本制度之內容執行。

1.5本制度經公司會議審議通過後,報總經理審核後實行。

2、安全意識

2.1公司倡導生產安全、消防安全是對社會生產力、公司生產力的保護。

2.2公司全體員工應尊重公司所倡導的安全意識,共同保護自身的生產力價值,不得認為軀體是自己的,有權對自身軀體進行傷害和戧殘。

2.3公司員工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和掌握正確的生產操作習慣,不得在公司 宿舍、廠區、車間危險區域持明火、抽煙或火種,不得隨意接觸帶電設備、設施,不得私自拉接電線、設置電器簡易開關,不得違背指令規程操作設備,不得抗拒不佩戴勞動保護用品。

2.4各生產部門(特別是生產車間),應建立安全自檢、自查、自處機

制,養成預防在先。防消結合的管理習慣。

2.5各部門在引進新設備安裝之前,應考慮安全要求的“三同時”即:安全與設計同時,安全與施裝同時,安全與使用同時,不得只顧場地,不考慮通道、機身環境、人機原理、通風排氣等問題。

2.6各部門從生產員工,到基本班組長至中高層主管人員,應遵守“安全第一、 生產第二”的原則,不得只顧生產,不顧安全,要兩手一起抓“雙管”齊下,即一抓安全,二抓生產。

2.7公司建立安全生產消防安全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織結構如下:

職責:

組長:負責安全小組的工作劃分,職責規定,制度審定,突發時間指揮 處理,向政府機構彙報事故相關內容。 副組長:負責倡導執行安全管理制度起草相關規定、表單督導成員認真執行制度,協助處理突發事件,起草事故經過,分析彙總,開展員工教育。

成員:負責各部門、班組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制度宣傳、執行、檢查違規行為、處理違規員工,參與突發時間的搶救、疏散、抗災等工作,是直接執行者。

2.8公司建立安全生產、消防安全檔案管理機制、檔案內容包括:公

司平面通道圖,各車間平面逃生圖,各種設備操作規程,宿舍逃生平面圖,安全管理制度,獎罰制度,培訓計劃、總結,員工培訓簽到表,事故調查報告,處理報告,演練圖片,安全會議記錄,季度計劃總結,年度計劃總結等。

2.9建立安全生產,消防安全演練機制,每年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和消防演習,定於每年3月中旬舉行。

3、員工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行為規範

3.1 員工進車間生產需穿工作服及工作鞋,不得穿拖鞋,不穿長袖叉口衣服、不穿裙褲,不穿有繩、 帶衣褲、不敞開衣服,不蓄長髮(長髮束取),以防砸傷腿腳、捲入設備。

3.2 員工生產時間不隨意開別人的設備,不隨意串崗,不吃東西,不打鬧嬉戲, 不隨意亂扔東西,不隨意用受撥弄電路電源、設備夾具、高温區域,以防傷害別人和自己。

3.3 員工開機前,必須做好設備檢點工作,嚴格按正規操作規程操作設備,以防設備損壞、人員傷害。

3.4 員工生產中,不得隨意直接用手伸進運轉中的設備中,拿取產品,必須使

用夾具替代人手。不得戴有紗線的手套去觸摸設備轉動齒輪和產品。以防手卷入設備。

3.5 員工搬運產品,不得盲目堆、拋、甩、翻、拉、吊,必須先看清工作範圍 內有其他人員,安全認可後方可工作,以防傷及人員。

3.6 員工使用牛角扇時,要加密防護罩,不得靠緊牛角扇,以防被卷。

3.7 員工生產時,注意觀察設備配備的電線、電纜有無損傷外被線芯裸露,有者,應立即通知電工進行包束或更換,不得損傷電線電纜。

3.8 員工進入車間,不吸煙、不玩火種,愛護消防設備不堵塞消防通道和消防栓警線內位置,不玩弄滅火器,不隨意剝掉滅火器保險栓。

3.9 特種工焊制設備時,必須配備滅火器於身邊,高空或密封作業時,必須配

備1人監督,防止火源四噴,引發火警。

3.10 員工進入宿舍,杜絕在牀上吸煙、睡覺,以防睡眠中發生火災。

3.11 嚴禁員工在宿舍私拉電線用於煲飯、燒水、上網、取暖、手機充電等,以

防電源起火,引發火災。

4、員工享有的勞動保護和應盡的義務。

4.1 員工進入車間生產,公司應提供下列勞動保護用品,以供員工享用:

1.防塵口罩或防毒口罩

2. 耳塞

3. 防塵眼鏡

4. 防腐蝕或放刺手套

5. 勞保鞋

6. 降温、取暖設備

7. 消毒去污洗手液

以上用品,按照易損係數,定期定量發放,發放時各車間應做

好登記工作,員工必須簽收姓名、部門、數量、發放時間。

4.2 員工在享有權利的同時,有義務執行公司勞動用品的使用。不得領取用品、託辭不使用,或專業用品挪作他用。有義務保護勞動保護用品,不人為損壞或亂丟亂放。

5、員工倡導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的責任與義務。

5.1 公司倡導安全生產,消防安全人人有責,人人講安全,時時講安全。

5.2 員工在生產和生活中,必須遵照公司制度,時時提高安全意識,部門對車間,主管對班長,班長對組員,同宿舍成員之間,班組成員之間都有負安全連帶責任。

5.3 每位員工都有對不安全行為進行舉報,舉證的義務,不得對有違背安全規 則的行為進行隱瞞,不得作假證,歪曲事實,陷害同仁。

5.4 發生安全事故的當事人,責任人有義務向公司或政府部門説明事故起因、 經過、認過。接受處罰,不得牴觸打擊報復。

6、員工對抗災搶險的責任與義務

6.1 每位員工都有對公司發生的事故、災害參加救援、抗災搶險的責任和義務, 不得躲避、怠慢、偷懶、見死不救(特殊體質員工先報告經批准後除外)。

6.2 員工不得乘抗災搶險混亂場面,侵佔公、私財務,不得有意破壞現場。

6.3 在事故發生第一時間,當事者或其他知情員工必須電話或其他方式報告公司領導或直接上司,便以儘早組織搶救傷員或財物。

6.4 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和事故發生所在部門,應當對本事故立即組織專班人員調查事故原因、經過、結果,書面形式上級最高層領導。並組織員工進行事故原因分析通報,加強對員工的教育,必須讓每位員工得到教育和人事安全的重要性。

7、消防安全

7.1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消防設施前擺放障礙物,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7.2應按規範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7.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7.4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7.5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關閉、遮擋或覆蓋。

7.6 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消防栓、滅火器定點放置,任何人不得私自挪動或故意損壞,各部門負責人要加強日常檢查,並指定專人負責每月一次消防設施定期測試,消防器材檢查、維護、管理、定期更新,認真填寫《消防設施檢查記錄表》(附件一),確保消防器材時刻處於完好狀態,對破壞消防設施的人員,報告公司領導予以懲處。

8、安全生產

8.1建立健全以崗位負責製為基礎的設備管理規章制度,實施設備管理負責制,主要設備實行三定:定人、定機、定責。

8.2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並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證、特殊工種操作證後,方可獨立操作。

8.3機械設備應按其技術性能和使用説明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8.4處在運轉中的機械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或調整等作業。機械設備應按時進行保養,當發現有漏保、失修或超載帶病運轉等情況時,有關部門應停止使用。

8.5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指令,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由於發令人強制違章作業造成事故者,應追究發令人的責任,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8.6機械作業時,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非本操作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和操作室。工作時,思想要集中,嚴禁酒後操作。

8.7進行兩班作業及以上的機械設備均須實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員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8.8機械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人員,都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長髮不得外露。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嚴禁從高處往下投擲物件。

8.9 機械進入作業地點後,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機械操作人員進行施工任務及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安全規則。

8.10當使用機械設備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

8.11當機械設備發生事故或未遂惡性事故時,必須及時搶救,保護現場,並立即報告領導和有關部門聽候處理。企業領導對事故應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生產車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一、為貫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針對生產區域的環境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二、生產車間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各車間經理,負責本部門消防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車間內要保持環境清潔,各種物料碼放整齊並遠離熱源,注意室內通風。

四、保證車間內防火通道的暢通,出口、走道處嚴禁擺放任何物品。

五、車間內不得私接亂拉電源、電線,如臨時需要,需報安全生產小組批准,由機電課辦理。用後及時拆除。

六、使用各種設備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七、各機械設備運行期間,要加強巡視,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八、避免各種電氣設備、線路受潮和過載運行,防止發生短路,釀成事故。

九、車間內禁止使用明火,如確實需要,須填寫《動火申請》,徵得安全生產小組同意,在採取有效安全措施後,方可使用。使用期間須由專人負責,使用後保證處理妥當無隱患。

十、公司安管員按時對各生產車間內各部位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壁掛整改。

十一、車間內消防器材及設施必須由專人負責,定點放置,定期檢查並填寫點檢表,保證完好不效,隨時可用。

十二、當日工作結束前,應檢查車間內所有閥門、開關、電源是否斷開,確認安全無誤後方可 離開。

十三、發現火災險情按《消防應急預案》操作,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由義務消防隊及時、有效的撲救,並立即報警同時向公司報告。

生產車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一、組織機構

成立安全消防管理辦公室,成員如下:

主任:總經理

副主任:總經理助理,總工程師,各中心副總經理,辦公室主任

成員:車間主任,設備工程師,各部門長,警衞班全體成員

生產部成立安全消防小組:

組長:生產部長副組長:木工車間主任,噴漆車間主任成員:各班組長

安全消防員:各部門長,全體警衞消防員,各班組長

義務安全消防員:公司全體員工

二、職責分工

主任對公司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負全面責任,其主要工作是檢查和督促公司安全,消防管理職能,職責的制定及制度執行情況。

副主任在主任的領導下,主要負責公司全面的安全,消防的技術防範工作組織及檢查工作,每年至少要組織和開展四次以上的安全,消防隱患檢查及制度修訂和防範落實工作。當發生安全事故時,副總經理負責人員疏散;警衞人員負責組織滅火工作。

設備工程師主要負責電氣,機械,受壓容器,氣體方面的安全技術教育及檢查工作,要做到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及時解決。

生產部,辦公室,車間負責安全,消防須知的崗前和崗中教育及檢查工作,要做到勤檢查,勤教育,使公司員工熟悉和了解安全,消防須知的常識,發生事故會操作安全,防火用具;警衞班每月進行消防演練。

三、安全消防管理

警衞班定期檢查安全防火,防盜及報警設備,制定應急處理措施,定期進行安全消防演練並做好檢查記錄。

新員工上崗前要進行“安全消防教育”,“特殊工種教育”的培訓工作。

公司各區域內必須按規定定置定位配備滅火器材,消防水源等消防設施,各崗位人員要熟練操作,每月(季)定期檢查。

易燃,易爆物品要遠離火種,單獨存放在指定場所,並加強防火,防盜的管理。

員工嚴禁私接電源線,臨時線,電爐子,電暖風,電飯鍋等,違者罰款100元,對造成一定後果的,處以500元以上罰款,並免發1-3個月的效益工資,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或開除。

堅決杜絕“跑,冒,漏,滴”現象,各崗位,休息室,辦公室的電燈,電扇,電腦等電器設施人走關閉,違者一次扣罰30元。

運轉的`傳動設備不得用手直接觸摸或處理異常情況;設備發生故障待機械停穩後,再進行處理;操作工違章操作,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各級人員有權制止或拒絕,否則,本着“三不放過原則”,負有連帶責任。

特種行業(電工,焊工,司爐工,司機)人員必須經技術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私自將本崗交無證或非本崗人員操作按違紀處理,由此造成後果的,由特種專業人員承擔全部責任損失。

生產車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條 為保證消防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設備維修、保養和管理工作,防患於未然,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消防設施設備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並經消防驗收合格。

第三條 各車間必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知識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隨意維修保養消防設施設備。

第四條 各車間安全主任、各班次安全員應每日對消防控制設備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刻通知安監部處理,並做好記錄。

第五條 公司應當委託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維護保養,並出具月報告書。

第六條 公司應定期將火災探測器送專業清洗維護部門進行一次全面清洗。

第七條 單位應當對消防設施設備按照規定時間進行維修保養。

第八條 在安全狀況下,任何部門與個人未經許可,嚴禁動用消防安全設施及其附件和線路。因檢修、建築裝修和改造確需移動、更換消防安全設施時,必須事先向所在部門及安監部報告,經批准後方可施工。竣工後必須負責將消防安全設施恢復原狀。

第九條 在公司、車間運輸與搬運物資及安裝改造過程中,應注意周圍消防安全設施,以免碰撞損壞。如因不慎損壞了消防安全設施,應及時報告公司安監部。負責管轄的部門、車間有權要求損壞方恢復原狀或進行賠償,並視情節輕重追究其相應責任。

第十條 消防安全設施周圍,嚴禁堆放各類物品。

第十一條 消防報警探頭下方80㎝內,嚴禁存放物品。

第十二條 嚴禁在消防管網和噴淋頭上吊掛雜物及景片等物品。 第十三條 自動消防設施的操控設施周圍應保持整潔、暢通,不得進行遮擋或堵塞。

第十四條 嚴禁用熱源、發煙物品靠近報警探頭、噴淋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

第十五條 嚴禁在消火栓接合器周圍停放車輛和擺放物品。

生產車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5

1、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三)、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四)、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給予處罰。

2、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廠內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範設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誌。

(三)、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四)、車間、倉庫應按規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3、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如有發生火災事故,應按有關預案及時處理,並報告有關部門。

(二)、值班人員應記錄下當班情況,並做好交接班工作。

(三)、值班人員每日應觀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自檢情況,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系統正常運行。

4、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二)、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各車間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安全部將對責任人提出處分。

3、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4米半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之安全隔離,並準備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立即放回原處。

2、如屬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四)、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於一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垛與樑、柱的間距不小於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二米。

(五)、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非工作人員隨意入內。

(六)、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措施並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6、生產車間安全意識管理制度

(一)、下班前值班人員及時檢查水電氣,確保所有電源都已切斷後方可離開。

(二)、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三)、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四)、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並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7、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一)、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二)、不準佔用疏散通道。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台。

(八)、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十)、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生產車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切實加強加工車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廣大員工生命、財產安全,保障車間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機械製造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加工車間實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消防工作應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車間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車間廣大員工應該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車間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

第二章 消防安全責任

第三條 消防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車間主任為車間消防安全責任人,實行安全員全面負責制,明確消防安全職責。

第四條 車間安全員在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的領導下負責車間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的職能,並接受公安機關的指導。

第五條 車間所有人員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第六條 車間要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員工安全教育內容之中,普及消防安全知識,增強員工的消防意識。

第七條 車間所有人員必須遵守有關消防法規和本規定。

第三章 消防安全檢查

第八條 在車間進行室內裝飾裝修,施工單位事前應到公安消防機關辦理建築物內部裝飾、裝修防火審批手續。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消防安全技術標準,嚴禁使用易燃材料。工程竣工後,必須通過公安消防機關的驗收方可投入使用。有關驗收合格證明(複印件)報送機械製造公司安全生產部備案。

第九條 具有易發火災危險性的崗位禁止使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必須申辦動火證,採取嚴密的防火措施,切實保證安全。

第十條 車間任何人不準違章用電、不準私自接線、不準隨意拆卸控制裝置,出現用電故障要及時上報。車間電工、電焊工、氣焊工等特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並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 車間在消防檢查中發現不安全因素及火災隱患的,應當發出《火災隱患協辦通知書》,並督促執行。

第四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 車間防火責任制:

(一)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二) 確定車間及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

(三) 針對車間特點對所屬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常識;

(四) 對車間的消防設施、器材、消防安全標誌,應指定專人負責保養和維修,保證消防設施和器材及消防標誌完好、有效;

(五) 相關人員要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對於車間不能解決的問題,應及時報機械製造公司防火委員會;

(六) 支持、配合機械製造公司消防安全檢查、監督職責;

(七) 發生火災及時報警並組織撲救,協助疏散人員、物品,保護火災現場;

(八) 協助有關部門查明火災事故的原因,認真做好善後工作。

(九) 建立車間義務防火組織,組織義務消防員學習消防知識,接受消防技能訓練,參加滅火演練,瞭解和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發生火災時的處置方法,能夠迅速撲滅初期火災或採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

(十) 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十三條 車間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一) 建立防火檔案,設置防火標誌,嚴格進行重點部位的防火安全管理;

(二) 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三) 進行防火檢查巡檢;

(四) 監督、檢查車間各崗位消防安全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第五章 滅火及消防器材

第十四條 任何人發現火災,都應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和值班調度電話8812638報警。任何單位、個人必須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

第十五條 車間一旦發生火災要迅速組織力量撲救、疏散人員、保護現場、搶救傷員和財物,並派人接應和引導消防車輛。

第十六條 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使用、更換,必須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質,必須符合消防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

第十七條 消防器材應置於通風、乾燥、便於取用的位置,並設有明顯的指示標誌。

第十八條 車間安全員對消防器材要定期保養、檢修、更換;要建立、健全消防設施、器材檔案,及時記錄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使用、更換、檢修等情況。

第十九條 車間配備的滅火設施、器材,應由車間指定專人管理。

第二十條 任何人不得損壞或擅自移動、拆卸、挪用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標誌,不得埋壓、圈佔消防水源,不準佔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

第六章 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一條 車間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成績顯著的個人予以獎勵:

(一) 及時組織撲滅火災,避免了重大損失,表現突出的;

(二) 及時發現和消除重大火險、火災隱患,制止犯罪分子的破壞活動,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的;

(三) 積極參與撲滅火災,搶救傷員和公共財產,表現突出的。

第二十二條 違反消防安全規定,有下列問題之一的,視情節輕重、造成的後果及應承擔的責任,按《加工車間安全目標管理及績效考核制度》予以處理,嚴重者按上級部門規章制度處理:

(一) 施工人員不按防火設計要求進行施工,引發火險、火災的;

(二) 防火工作負責人不認真履行職責,未落實有關規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未及時整改火險隱患,致使發生火險、火災的;

(三) 值班人員失職或擅離職守,責任區發生火險、火災的;

(四) 違反消防安全制度和有關操作規程,引發火災的;

(五) 損壞或擅自動用、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的;

(六) 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導致火災事故者。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車間廣大員工要切實認識到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的重要性和嚴重性,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預防和杜絕一切可能的火災事故,保障車間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

第二十四條 原有其它相關文件如與本制度相悖者,以本制度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生產車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7

為加強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各車間應嚴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切實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車間主任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車間的消防安全工作。

一、消防安全管理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王xx

二、消防安全責任和安全管理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本車間的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車間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車間的生產、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組織制定符合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實施演練。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辦公樓、會議室、檔案室、倉庫、施工現場及現場職工宿舍等場所。

三、防火檢查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3、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4、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

四、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害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五、消防應急電話

火警:119 急救:120

生產車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8

一、 目的

為明確生產車間的消防安全職責,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災發生,《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及我公司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 消防工作基本原則

1、消防工作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工作原則,實行部門領導負責的逐級防火責任制度。

2、消防安全是我公司進行生產、工作中的一項經常性任務,各班組負責人要把消防安全工作與其他工作同時計劃,同時佈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

三、 職責

1.車間主任是車間消防安全的主要責任人,對本車間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其職責包括:

A.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有關消防法規與公司的管理規定,確保本單位消防安全符合法規要求,掌握本車間的消防安全情況;

B. 組織實施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C. 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D. 將消防工作與本車間的其他活動統籌安排;

E. 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組織保障;

F. 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G. 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H. 組建專職或義務消防組織;

I. 組織制定滅火方案,帶領員工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追查處理火警事故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2.安全專員職責

A. 定期進行消防檢查工作。

B. 組織落實車間的消防演習以及相關訓練和培訓。

四、班組長職責

各班組負責人負責本班組的消防安全工作。對本班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開展本管轄區域的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五、本車間所有員工負責按照公司相關消防管理規定,定期對消防設備、設施進行檢查和測試,發現問題立即報告。

六、員工應本着“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對本崗位的消防安全負責。遵守消防規定及要求,發現事故及事故隱患應立即上報。

七、二級倉庫管理人員應確保庫內物品堆放整齊,易燃、易爆、可燃物品要分庫儲存,並留有暢通的消防通道。化學品要按照要求進行存儲。

八、義務消防隊員應積極參加演習活動。火災發生時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撲救初起火災、組織員工疏散,在公安消防隊到場後,協助救火、並維持現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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