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來源:文萃谷 3.2W

用火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備技術規範》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須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經審核批准後由電工負責施工。

2、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符合電氣安裝的有關規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後及時拆除。

3、臨時電器線路使用期間,有使用部門監督,電工負責維護,操作人員停止使用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臨時電器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過一週,確需延期

使用的必須辦理延期審批手續,否則由電工按期拆除。

4、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電器線路。

5、電氣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並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由專業人員負責維修,工作結束後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6、每季度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修,並做好記錄。

7、明火作業管理

(一)禁止在營業期間動火施工。

(二)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應當辦理《明 火作業許可證》,許可證中應註明動火級別、申請部門和動火部位、動火人及監護人、明火作業理由、現場實施安全

措施狀況、動火時間和地點等內容。不得擅自變更明火作業的時間地點。

(三)明火作業現場應落實現場監護人,將營業區與維修區之間進行防火分隔, 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後方可動火施工。

(四)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並遵守消防安全規定,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五)動火作業完畢後,應清理作業寫現場,熄滅餘火和飛濺的火星,並及時切斷 電源。安全管理員對清理完畢的現場進行檢查。

8、營業結束後,必須對場所進行全面檢查,確保無遺留火種後關閉營業用電。

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2]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學校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單位和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建立義務消-防-隊,並正常開展消防管理活動。辦公室加強消-防-隊員的技術防範訓練,發揮其實擊作用。總務處要做好消防器材維修、交換等工作。

2、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3、按照國家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4、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5、學生宿舍、電腦房、易燃易爆危險品庫、圖書室、檔案室以及其他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場所,應列為學校防火重點部位,應設置防火標誌,落實防火責任人,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對有關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實行嚴格管理。

6、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7、圖書室、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8、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9、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10、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1、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並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校內住户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後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3、校內基建項目的設計建造應按國家規定辦理消防設計審批手續,建築峻工後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對消防工程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14、校舍建築構件和建築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

行業標準。校舍室內裝修、裝飾應當儘量使用不燃、難燃材料或經阻燃處理。學生集中學習、活動、生活的場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進行裝修、裝飾。

15、學校舉辦集體活動具有火災危險的,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消防安全措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大型集體活動須報公安消防機構審批。

16、發現火警,應及時撥“119”報警;現場工作人員應立即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單位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撲救火災。

17、合理佈局全校消防設施,經常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整改,並詳細記錄,存檔備查。

18、加強對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學校應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內容,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2015.03

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3]

用電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採購電器、電熱設備,應選用合格產品,並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二、電器線路敷設、電器設備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資格的電工操作;

三、不得隨意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用電設備;

四、電器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

五、對電器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長時間超負荷運行;

六、商店、餐飲場所、公共娛樂所營業結束時,應切斷營業場所的非必要電源。 消防設施維護人員職責

1、熟悉和掌握消防設施的功能和操作規程。

2、按照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等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保證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處於正常運行狀態,確保有關閥門處於正確位置。

3、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不能排除的應及時向上級主管人員報告。

4、做好運行、操作和故障記錄。

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一、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場所的消防安全情況,全面負責本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統籌安排生產、經營、科研等活動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三、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四、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准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五、組織防火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六、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志願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並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和裝備。

七、針對本場所實際情況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實施演練。

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4]

紅古區教育系統校園用電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為確保廣大師生師生安全和財產安全,建立一個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特制定用電防火制度。

一、學生用電、防火方面

1.學生不準把火柴、打火機等火源帶到學校。

2.學生不準在學校點燃樹葉、廢紙;不準燃燒垃圾。

3.學生不準觸摸教室牆壁上的插座等。

二、教師用電、防火方面

1.所有宿舍內不準使用電爐等明火電器。

2.使用電飯煲、取暖器等電器做到不離人、不長時間使用,遠離可燃物,同時做到人走斷電,經常保持潔淨,以免短路。

3.不準存放可燃物。

4.使用液化氣做到點火後不離人,不用時斷氣源。

5.未經學校同意,教師不得私自拉接電器線路 。

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5]

現場臨時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應編制相應的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並配套相應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平面佈置圖。

2.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嚴禁非電氣專業人員自行操作。

3.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並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4.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並鎖好開關箱。

5.停送電應分別遵循下列順序:

停電:開關箱——分配電箱——總配電箱

送電: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

6.配電室要有檢查值班記錄,配電室應配備相應的防火器材,室外配電箱應有良好的防雨措施。

7.現場接線中,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應嚴格區分。

8.危險、潮濕等地區的照明應採用安全電壓配電。

9.設備維修、接線嚴禁帶電操作,操作電工嚴禁酒後上班。

10.每週做好施工現場周檢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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