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長沙發展的意見建議

來源:文萃谷 1.63W

2013年中央新型城鎮化會議指出,城鎮化是現代化的必由之路,推進城鎮化是解決農業、農村、農民問題的重要途徑,是推動區域協調發展的有力支撐,是擴大內需和促進產業升級的重要抓手。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長沙加快新型城鎮化的進程、進一步提高城市化的質量,對率先建成“三市”、強力實施“三倍”,加快現代化進程,大步踐行“六個走在前列”具有重大現實意義。

對長沙發展的意見建議

一、長沙城市化進程量質齊升

近年來,長沙市委、市政府堅持走以人為核心的城市化道路,城市發展和競爭力不斷增強,成為了長沙經濟增長和城市競爭實力提升的重要引擎。截至2013年,長沙市常住人口722.14萬人,城鎮化率達70.6%,並呈現以下特點:

一是產業結構不斷優化,城鄉經濟協調發展。2013年全市三次產業結構為4.1:55.1:40.8,非農產業佔GDP的比重由2005年的93.6%提升至2013年的95.9%;三次產業就業結構由2005年的35.0:29.1:35.9調整為2012年的24.4:33.2:42.4,一產下降10.6個百分點,二產和三產分別提高4.1和6.5個百分點,農業富餘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明顯;2013年全年農產品加工銷售收入突破千億元,比上年增長23.4%,休閒農業實現經營收入105億元,農業現代化成果顯著;2013年,除望城(GDP全省排名第14位)外,其餘區縣(市)GDP總量位居全省前十,且望城、瀏陽、寧鄉GDP增速位列全省前四,全市所轄四縣(市、區)全部進入全國縣域經濟競爭力百強,城鄉經濟協調發展。

二是基礎設施不斷完善,承載能力顯著增強。近年來,隨着城鎮化的不斷推進,全市基礎設施建設步伐加快,城市地鐵、過江通道、湘江樞紐、空港新城、高鐵樞紐、飲水工程、城鄉路網等建設如火如荼,城市功能得到不斷完善,城市綜合承載能力不斷增強。2005-2012年間,長沙城區面積由556.33平方公里擴展到1909.86平方公里;建成區面積由167.7平方公里擴展到315.8平方公里;城市房屋建築面積由8233.0萬平方米提高到18583.0萬平方米,其中城市人均住房使用面積由27.2平方米增加到31.8平方米;城市公共交通運營線網長度由1460公里增加到3263公里;城市道路長度由1415公里提升到2342公里。

三是收入差距不斷縮小,生活水平明顯提高。近年來,長沙城鄉居民收入保持中部省會城市首位,2013年全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62元,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713元,分別比2005年提高21228元、14975元,年均分別增長13.3%和19.5%;城鄉收入差距日趨合理,城鎮居民與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值逐年下降,由2008年的2.24降至1.71;全市消費能力顯著增強,城鄉居民汽車、電腦、電話等耐用消費品擁有量也大幅提高,城鄉經濟和消費市場更加活躍,2013年全市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達2802億元,2005-2013年平均增長18.1%。

四是“兩型”理念不斷深入,人居環境更加舒適。長沙堅持以“兩型社會”建設為契機推動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大生態建設力度,生態環境逐步好轉,人居環境不斷改善,城市的.吸引力不斷增強。長沙萬元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由2005年的1.03噸標準煤下降到2012年的0.6噸標準煤,降低了41.7%。2013年全市城市園林綠化覆蓋面積11206公頃,比2005年增加3838公頃,年均增長5.4%。

五是保障能力不斷提高,公共服務日趨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等城鎮社會保障體系進一步得到落實,解決了城市生活的後顧之憂。2013年末,全市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的人數分別達190.85萬人、151.12萬人和126.57萬人,比上年增長9.3%、2.1%和7.8%;年末城鎮登記失業率由2005年的3.8%下降到2013年的2.89%。

二、深入推進城市化的建議

黨的報告明確提出“城鎮化質量明顯提高”的新要求。在新起點深入推進長沙城市化,應堅定不移地以城鄉一體化發展為目標,突出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強化政策支撐,發揮政策效應,把全面提高城鎮化質量作為推進城市化的核心和關鍵。

一是加大公共建設資金支持。應加大對溝通城市各區域的非營利性基礎設施的財政支持力度,加大對農村交通網站建設的投入,加大對生態環境改善的投入,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扶持力度,加大對技術創新和公共服務平台的扶持力度。

二是重點領域税費優惠傾斜。對城市化推進中建制變更引起相應税種改變,增加的税收部分,向當地傾斜。對企業從事城市公共交通、電力、水利、綠化等公共基礎設施項目適度減免相關税收。對城市化推進中土地徵收或房屋拆遷補償、重新購置住房減免相關税收。對中微小企業適度減免相關税收和降低税率,免徵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從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或再擔保業務的金融機構提供税收優惠。對促進都市型現代農業發展,農業機械、農田水利或農業科技推廣等相關企業適度免徵或減少相關税收。對有利於農村金融發展(如小額貸款公司、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等)和農村金融保險業適度減免營業税等税收。

三是加快公共服務設施和體系建設。逐步統一城鄉教育資源配置標準,不斷完善農村教育經費投入穩步增長機制,加強農村職業和農村社區教育。優化醫療資源配置,提高醫療服務水平。建立城鄉醫院對口協作機制,健全農村社區基層醫療衞生服務網絡,提升縣域醫療水平,提高新農合籌資標準,縮小城鄉醫療保障差距。要實現城鄉一體的公共文化設施全覆蓋,建立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的生產和供給機制。加強失地和農村居民轉為城鎮居民的就業工作,完善全市公共就業服務一體化建設體系,實現全市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網絡全覆蓋。逐步統一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標準、財政補貼標準,提高基礎養老金發放標準。逐步實現城鎮職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有效銜接。完善農村醫療救助制度,適時提高醫療救助標準,擴大救助範圍,提高救助水平。

四是深化重點鎮的綜合配套改革。下放試點城鎮相關執法權力和投資評審權限,建立職能統分結合、責權清晰一致的新型鎮級管理體制。適當調低重點城鎮上繳財政收入的比例,提高返還比例,建立財政超收激勵機制,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和專項財政資金投入力度。鼓勵重點城鎮發展農村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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