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特點有哪些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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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指一般依法設立的,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法人。下面是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公司的特點,希望能幫到大家!

公司的特點有哪些種類

  公司的特點

1. 公司是資本的聯合而形成的經濟組織。公司是由許多投資者投資,為經營而設立的一種經濟組織,具有廣泛的籌集資金的能力,這種功能是適合社會生產力發展需要的,所以它有發展的優勢。

2.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也就是從法律上賦予公司以人格,使公司像一個真實的人那樣,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經營,享有權利,承擔責任,起訴應訴,從而使公司在市場上成為競爭主體。在現實的經濟活動中公司是一個經濟實體。

3.公司股東承擔有限責任。這就是指公司一旦出現了債務,這種債務僅是公司的債務,由公司這個擬人化的實體對債權人負責,而公司股東不直接對債權人負責;公司的股東對公司債務僅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間接、有限的責任,這就為股東分散了投資風險,使股東在投資中不致影響投資外的`個人財產,所以這種責任形式具有吸引力。

4.公司是以營利為目的的。這是反映公司基本屬性的一個特徵,因為投資者投資於公司是有一定利益追求的,希望從公司取得收益;從經濟整體來説,公司資產的增值是社會發展的需要。公司以營利為目的,這也使公司與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有所區別。

5.公司實行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在通常情況下,特別是在有相當規模的公司中,投資者入股僅僅是為了投資的收益,而不是為了自己去經營;為了公司的發展,他們委託專業的經營者負責經營。所以公司中的基本關係是投資者出資,從公司獲取股利,經營者受委託為股東從事經營,對股東負責。

6.公司依照法律設立和運行,是規範化程序較高的企業組織形式。公司的發起設立、對內對外關係、內部治理結構、合併分立等,都是依照法律規範來辦理,公司是一種企業形式與法律形式相結合的體現。

7.公司是永續存在的企業組織形式。這就是説,公司投資者的股權可以轉讓,投資者可以流動,但公司仍然可以作為一個獨立的實體而存在,公司仍然可以正常地從事經營活動,公司的存在並不取決於其投資人具體是誰。

公司的基本特徵,表明了公司的本質屬性,使之與其他企業形式或者社會組織相區別開來。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徵

① 公司資本由若干等額股份組成,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② 公司設立可採取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兩種方式。發起設立是指發起人認購發行的全部股份;募集設立是指發起人認購一部份公司股份,其餘的部分向社會公眾公開募集。

③ 公司股東必須達到法定人數,有下限但設有上限。我國《公司法》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應當在五人以上;

④ 公司賬目必須公開,便於股東全面掌握公司情況;

⑤ 公司股東以持有的股份多少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公司以其全部資產承擔責任;

⑥ 公司管理實行兩權分離。董事會接受股東大會委託,監督公司財產的增值、保值,行使公司財產所有者的職權;經理由董事會聘任,掌握公司的經營權。

  有限責任公司的特點

① 公司股東以其出資比例享受權利、承擔義務。因為有限責任公司並不劃分等額股份,股東只是按其出資額佔公司總資本的比例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

② 公司為股東簽發出資證明,不發行股票。出資證明是公司股份的表現形式,也是股東出資的法律文件;

③ 公司股份的轉讓受到嚴格限制;股份可以在股東之間轉讓;如果向股東之外的人轉讓公司股份,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如果全體股東沒有半數以上股東同意其轉讓股份,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購買擬轉讓的出資;否則,視其同意轉讓。這説明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一般比較固定,股東不可隨意轉讓其股份;

④ 公司股東可以作為僱員參與公司經營管理,但不一定必須參與公司,的日常管理;

⑤ 公司不公開發行股票,因此公司不必對社會公開其賬目尤其是資產負債表,這可以使公司更好地保護其商業祕密;

⑥ 股東人數較少,且不能超過一定限額。我國《公司法》規定,應由2個以上50個以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註冊資本由等額股份構成並通過發行股票或者股權證籌集資本,股東以其所持股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公司的類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的主要形式為無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兩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兩合公司,其區別於非盈利性的社會團體、事業機構等。現行中國公司法規定的公司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無限責任公司:是指全體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的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公司全體股東對公司債務僅以各自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的公司。

兩合公司:是指公司的一部分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另一部分股東對公司債務僅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資本劃分為等額股份,全體股東僅以各自持有的股份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公司。

股份兩合公司:是指公司資本劃分為等額股份,一部分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另一部分股東對公司債務僅以其持有的股份額為限承擔責任的公司。

公司除上述《公司法》第2條所規定的分類外,常見的分類方法還有以下幾種:其他分類

1、根據股東所承擔的責任形式不同而劃分;

2、根據公司的信用標準不同而劃分;

3、根據股東對象不同和股票能否轉讓而劃分;

4、根據公司的國籍而劃分;

5、根據一個公司對另一個公司的控制和依附關係而劃分;

6、根據公司內部管轄系統而劃分等六種較為常見的分類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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