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教版八年級上冊政治知識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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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是我們國中生必學的科目,作為一門基礎學科,八年級的學生在學習的過程中要重視知識點的整理和總結。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八年級必備的政治知識,希望對大家有用!

粵教版八年級上冊政治知識總結

  八年級上冊政治知識

友好交往禮為先

一、禮貌顯魅力

1、禮貌的含義:是處理人與人之間關係的一種規範,是人們在日常交往中應當共同遵守的道德準則。

2、禮貌的重要性

(1)禮貌是尊重的具體表現,是友好交往的道德基礎。禮貌反映我們自身的素質,展示我們的風采。如果對人不禮貌,就會對人造成傷害,妨礙我們與人交往。

(2)禮貌是文明的體現,是自尊的需要。是否文明禮貌,表明一個人是否具有道德修養,影響到人際關係的質量和社會風氣的好壞,關係到國家和民族的尊嚴。我們有了禮貌,就有了與人交往的親和力。

3、我們對人有禮貌的主要表現

我們對人有禮貌主要表現在語言、態度和行為等方面。語言文明、態度親和、舉止端莊是與人友好交往必備的素養。

二、禮儀展風采

1.禮儀是一個人必備的素養

禮儀不僅僅是一種形式,而且是一個人、一個集體乃至一個國家精神文明的象徵。我們必須具備良好的禮貌素養,使自己的言行舉止符合禮儀的要求。

2.講禮儀的意義(或講禮儀的重要性)

⑴如果我們不講禮儀,就可能傷害別人,使自己難堪,甚至無法適應現代社會。

⑵自覺做到講禮儀,不僅僅關係到我們自身的形象,而且直接關係到周圍的.人,關係到我們的集體,甚至關係到我們民族和國家的形象。

⑶按禮儀要求去做,有助於我們進一步提升道德水平和精神境界,會使我們變得優雅可親,更容易被人接納。

3.社交禮儀:包括握手、接電話等。靠學習、觀察和思考養成。

4正確.對待傳統禮儀:我們也不能拘泥於傳統的繁瑣禮儀,而應以科學的態度對待傳統禮儀習俗,繼承其精華,剔除其糟粕,把傳統禮儀與現代社會的要求結合起來,做到與時俱進。

5.怎樣對待少數民族禮儀:在與少數民族交往時,要尊重少數民族的禮儀習俗,要“入鄉隨俗”。尤其不能違反民族禁忌,因為這會傷害民族感情,妨礙交往,影響團結。

  八年級上冊政治知識要點

一、世界文化之旅

1.文化的多樣性和豐富性,通過各具特色的文化習俗(特別是節日)表現出來。世界上有多少個國家和民族,就會有多少種獨特的文化習俗。

2.不同國家和民族的不同文化,有着各自的標誌和代表人物,這些代表人物又把本國家和民族的文化推向世界。

3.怎樣尊重文化的多樣性?(怎樣唱響和諧的文化樂章?)

⑴語言有差異,不分優劣;文化有差異,各有千秋。尊重各種文化發展的權利。

⑵在經濟全球化的過程中,各個國家和民族的文化,相互融合、相互促進,呈現出多元和諧的發展局面。

⑶.面對文化差異,我們要相互學習,相互借鑑,求同存異。

二、做友好往來的使者

1.面對不同文化,開放的胸懷意味着什麼?

(1) 面對不同文化,應採取客觀、平等的態度,尊重因文化不同而導致的行為方式的差異,要虛心學習其他文化的優點、長處。

(2)保護本民族的文化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同時也要保護其他民族的文化。

(3)任何民族文化的精華都是全世界的,都屬於人類共同的文明成果。尊重、珍惜和保護各個國家、民族的文化,體現了一種全球意識、開放的胸懷、崇高的精神。

2.怎樣搭起文化的橋樑 ?

(1)對於外來文化,不能照抄照搬,而要取其精華、棄其糟粕。

(2)繼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弘揚中華民族精神,是我們責無旁貸的歷史重任。

(3)對外交往的原則和方法

面對文化差異,我們應該克服自己的不安和焦慮;消除誤解,儘量保持客觀寬容的態度;提高對其他文化的鑑賞能力;不採取防衞心態,多關注他人的經驗和看法,避免妄下斷言;尋找能聯結雙方的相似點;入鄉隨俗,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探索有效地溝通技巧;在交往時,不卑不亢,以禮相待……

(4)我們不僅要以開放的心態接納不同文化,還要宣傳、弘揚我們民族的文化,讓世界瞭解飛速發展的中國,瞭解中國源遠流長的文化。

3.為什麼要弘揚中華文化?(P63第二段)

⑴只有中華文化是延續至今,形成一個自我更新,不斷髮展而又兼容幷蓄的開放體系。

⑵中華文化對人類文明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

⑶是青少年的歷史責任。

  八年級下冊政治基礎知識

生命健康權與我同在

1.人身權利

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公民的人身權利包括人格權和身份權。生命健康權在人格權中居於首要地位。

2.什麼是人格權,人格權的特點

(物質人格和精神人格)

人格權就是做人的權利,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包括生命健康權等物質性人格權和自由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等精神性人格權兩類。

3.法律為什麼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權?

人身自由是我們參加各種活動,充分享受其他各種權利的基本保障。沒有人身自由,其他的自由也難以享受。法律賦予我們廣泛的行動自由權,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類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閉、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行為,都為法律所禁止。

4.法律為什麼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權?

生命健康權是公民參加一切社會活動、享有其他一切權利的基礎。生命一旦喪失,任何權利都失去了意義。生命健康權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權利。

5.法律為什麼對未成年人給予特殊保護?

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由於年幼、能力欠缺和經驗不足,生命健康權較容易受到侵害。

6.我國法律保護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權的有關規定

法律禁止虐待、遺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棄嬰;禁止用工單位非法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滿16週歲未滿18週歲)從事礦山井下、有害有毒、勞動強度大的勞動。

7.我國保護公民生命健康權的法律有哪些?

《憲法》《刑法》《民法通則》《治安管理處罰法》

8.公民行使健康權有哪些方式?

①我們有權珍愛生命,維護健康,積極鍛鍊身體,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擁有強健的體魄和煥發向上的精神。②有權在患病時及時醫治,恢復健康,增強體質。③當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時,有權依法自衞和請求法律保護。維護生命健康既是權利又是義務。

9.如何關愛他人的生命與健康?

①我們在享有生命健康權的同時,負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權的道德義務和法定義務。②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權,既損害了他人的生命與健康,也損害了自己,行為人要依法受到相應的制裁。③關愛生命,遠離暴力。

10.如何評價輕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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