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規定的產假有多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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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護懷孕女工的權益,我們需要了解一些勞動法關於產假的規定。下面是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推薦的勞動法產假時間,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勞動法規定的產假有多長時間

  勞動法規定的產假時間

產檢假

懷孕第1—6個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於妊娠確認,申請生育指標,以及生產培訓等。

懷孕第6和第7個月,每個月可享受1天假期。

懷孕第8個月,可享受2天假期。

懷孕9個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預產假中。

產假

女員工生育享受不少於90天的產假,包括15天的預產假。已婚婦女23週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為晚育,實行晚育的,增加產假15天,難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產假需提供的證件

身份證、結婚證、準生證、出生證和獨生子女證(產婦在子女出生後4個月內辦理獨生子女證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35天產假。

  休產假的方法

請產假前先做計劃

既能照顧好孩子又能在職場佔得一席之地是最好的結果,但不是每個媽媽都有那麼好的'機遇。因此,我們在此想提醒您,雖然休產假是法律賦予您的基本權利,但在行使這些權利時還要多加考慮,尤其是對那些不想放棄工作的媽媽,更需要提前規劃一份產假工作計劃。

列出工作明細表

職業女性所從事工作的不可替代性越高,交接準備工作就越複雜。可以先將每一項與自己相關的工作細節仔細記錄下來,之後列出工作明細表,例如“例行事務表”“專題任務表”“即將開始實施任務表”等等,這樣代理人會根據表中的安排很快接手工作。

確認工作代理人

在列出工作明細表後,與主管領導溝通,及早確定工作代理人。由於職務和職位的不同,你的工作代理人可能是一個人,也可能是分給不同的人負責不同的工作項目。

交接工作很重要

與工作代理人交接工作是一個很重要的環節。在產假前,讓代理人瞭解你工作的脈絡與流程,並提前進入工作狀態,萬一你出現早產症狀,可輕鬆離開。同時,讓代理人同與工作有密切聯繫的同事熟悉,並告知同事,代理人將在產假期間接替你的工作。

產假期間常聯繫

在產假期中可以與代理人通電話,關心一下他的工作狀態,雖然有時會比較麻煩,但不吝嗇這點時間與耐心,才是以後在職場生存的長久之道。

提前做好上班準備

當你還沉浸在與寶貝快樂相處的產假時,會突然發現產假要結束了,所以假期結束前的一兩週媽媽應該收心了。您可以與同事,尤其是工作代理人聊聊工作進展的程度、現階段有哪些迫在眉睫的工作需要馬上處理等,也可以拿出那張工作明細表,讓代理人詳細説明每件工作的最新狀況。這樣,你一回到公司就可以迅速找回原來的感覺。

  晚婚晚育產假多少天

修改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刪除了“晚婚”字眼,有人認為這意味着晚婚假的取消。對此,國家衞計委法制司司長張春生迴應稱,目前我國的初婚年齡約為25歲,初育年齡則約為26歲,針對這種新的生育行為的情況,國家也不再專門鼓勵晚婚晚育。

實際上,我國《婚姻法》也涉及“晚婚”,提出“晚婚晚育應予鼓勵”。因此,目前《婚姻法》尚未修改,晚婚的福利並不能説是“取消”了。

值得注意的是,晚婚假天數是由地方計生條例規定的,各地的時間並不統一。因此,晚婚假是否取消,還需看今後各地立法機關是否修訂計生條例中的相關規定。

在地方法未做明確修改之前,均應執行此前的規定,用人單位不應隨意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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