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勞動法加班時間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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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加班已經成為一種常見的事情,但是很多的員工都不知道加班對於勞動法是有規定的。下面是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推薦的勞動法加班時間規定,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上海勞動法加班時間的規定

  勞動法加班時間的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31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

此外,《勞動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勞動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勞動法加班費規定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因此,對於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勞動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節假日加班,加班費應當以不低於日工資基數的3倍支付加班工資,而在5月2日、3日加班應當以公休日加班的標準給予雙倍支付工資。

日工資基數的計算方法為:月工資除以一個月計薪的天數,今年中國節假日調整後的月計薪天數為21.75天。

以一個約定月薪為1500元的職工為例,他的日加班基數就是1500元除以21.75天即69元;如果企業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則應支付其不低於69元的3倍即207元的加班工資。

5月2日加班,單位首先應安排補休,否則須支付兩倍的日工資基數。

此外,對於經過勞動保障部門批准,可以在明確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時間的“不定時工作制”崗位,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

  勞動法工作時間規定

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三條的規定,工人每天工作的最長工時為8小時,周最長工時為40小時。關於勞動法規定的工時制度,勞動法第三十八條和第四十一條也作出了相應的規定: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標準工時制要求

①用人單位每週應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1日,

②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一般每天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

③特殊原因每天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④每月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

顯然,根據標準工時制的規定,工作時間比較固定,且延長工作時間有明確嚴格的限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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