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會主任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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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職責指在工作中所負責的範圍和所承擔的相應責任,包括完成效果等。比如:辦公室文書崗位職責、辦公室公文處理工作職責。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監委會主任職責,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監委會主任職責
  監委會主任職責1

(一)監督村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貫徹執行黨在農村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保證黨和國家強農、惠農政策落到實處,監委會主任職責。

(二)監督村務決策程序執行情況。對村民委員會不按程序規定和民主議事規則作出決定的事項.及時提出糾正意見,或向鎮紀委反映。

(三)監督村務公開、黨務公開、財務公開情況,審查公開的內容、時間、形式和程序是否符合規定。廣泛徵求村民對“三項公開”和民主管理的意見和建議,督促村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及時公開羣眾關心的熱點問題。

(四)監督村級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經營管理情況。開展民主理財,對村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核。監督村級集體投資經營情況和集體資產、資源發包、處置情況。加強對村務檔案的監督和管理,保證檔案的真實、準確、完整和規範。

(五)監督村工程項目建設情況。對村屬財政性資金、集體資金和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建設的工程項目,從立項、招投標、質量驗收,到資金預決算及支付等進行全過程監督。對項目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鎮紀委反映。

(六)監督村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和村民委員會成員執行《農村基層幹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的情況,及時反映違紀違法問題。協助鎮紀委開展對本村黨員幹部的反腐倡廉教育、案件調查、信訪處理等各項工作。對村委會成員履職情況的民主評議,由村監督委員會主持。

(七)根據上級黨組織和羣眾的要求,對其他事項進行監督。

  村監督委員會的權利和義務:

  (一)村監督委員會及其成員享有以下權利:

1、知情權。列席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召開的涉及村重大決策、重大事項、重大開支以及其他事關村民切身利益的會議,向村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村民委員會成員和村民瞭解有關情況,查閲、複製與監督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掌握村務的決策和管理執行情況。

2、質詢權。對村務事項和村幹部履職情況開展詢問質詢,要求被詢問對象當場或限期作出答覆、解釋和改進。

3、審核權。審核黨務、村務、財務公開內容和財務報賬前的原始憑證。

4、監督權。監督黨在農村的強農惠農政策落實、村組織的重點工程招(投)標、村幹部履行職責情況。

5、建議權。圍繞村級事務提出工作建議和意見。對村民委員會的決定有原則性不同意見時,可建議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

  (二)村監督委員會及其成員應履行以下義務:

1、廣泛聯繫村民羣眾,聽取並收集、整理村民的意見.建議,及時向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反饋情況、提出建議,維護羣眾合窪權益和基層穩定。

2、認真學習黨的路線力針政策、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的業務知識,提高自身的素質和工作能力、

3、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客觀公正地開展監督活動,不得借監督之名故意刁難。

4、支持和配合村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正確履行職責,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引導村民支持村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的工作。

5、積極參加村黨組織、鎮、市有關部門等組織的有關活動。

6、帶頭模範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

7、定期或不定期向鎮紀委和村黨組織、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報告村務監督工作情況,接受黨員和村民的評議和監督。

  監委會主任職責2

居民監督委員會不參與居委會具體事務的`決策和管理,獨立行使監督權,主要履行下列職責:

1、監督黨和政府有關政策和居民會議或居民代表會議決議執行情況;

2、對涉及社區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實行“一事一監督”;

3、對社區人員享受低保、高齡補貼、民政救助、殘疾人保障等惠民政策落實情況進行進行監督,確保公開、公正、公平進行;

4、監督集體資產資源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完善制度,確保集體資產保值增值和集體資源、資金合理利用;

5、參與制定財務管理制度,審核社區財務收支和經費使用情況,監督居務、財務按規定的內容、時間、形式和程序進行公開;

6、對社區配套組織負責人、集體資產運營機構負責人以及社區居民委員會自聘人員人選進行監督審查,反映居民的意見或建議;

7、監督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及社區工作人員的工作效能和作風建設情況,提出意見、建議或批評;

8、完成居民會議或居民代表會議授權的其他監督事項。

  居民監督委員會及其成員權利

1、列席居民委員會會議,瞭解掌握居務決策、執行過程;

2、查閲、複製與監督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調查核實有關情況,有權要求居民委員會對監督事項做出解釋説明並提供有關資料;

3、收集、整理居民對居民委員會和社區工作人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回覆居民反映的問題,對反映屬實的,應在規定時間內反饋所採取的措施,督促居民委員會和社區工作人員改進工作;

4、對居民委員會不按法定程序和民主議事規則作出決定的事項,有權提請召開居民會議或居民代表會議進行質詢;

5、發現居民委員會及其成員存在違規行為、損害居民利益行為,情節輕微的,可以提出批評並予以糾正;情節嚴重的,可以以直接向上級紀委報告並配合做好調查工作;

6、提請審計,經居民會議或居民代表會議授權,提請對社區集體資產、資源的承包租賃費,捐資捐款等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

7、依法依規可行使的其他監督權利。

  組織機構:監委會人員名單

  規範完善村民監督委員基本工作制度

居民監督委員會在原有各項工作制度的基礎上,應進一步充實、規範和完善以下基本工作制度。

(一)民主管理制度。居民監督委員會實行民主管理,監督事項堅持集體研究,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討論通過後方可執行。

(二)聯繫居民制度。居民監督委員會成員分片聯繫社區居民,定期上門走訪,通過社區網站、微博、論壇等途徑,聽取居民對社區居民委員會和社區公作人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瞭解掌握羣眾關心關注的熱點問題。

(三)工作列會制度。居民監督委員會工作會議由主任召集和主持,定期召開,研究居務監督事項,評議、小結監督工作。每次會議應認真、全面、如實記錄,建立檔案,以備查閲。

(四)報告工作制度。居民監督委員會每半年向鄉鎮(街道辦)紀委、社區黨組織報告履行職責情況,每年度向社會居民代表會議報告一次工作情況。

(五)民主測評制度。每年由社區黨組織組織居民代表會議對居民監督委員會成員進行信任度測評。信任票達不到應到會人數一半,提請居民會議或居民代表會議表決,終止其成員資格,並按照有關程序補選新的成員。

  監委會主任職責3

1、對黨組織和社區居民委員會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及執行社區居民會議、社區居民代表會議決定和決議情況進行監督。

2、對社區集體資金、資產和資源的管理進行監督,包括對社區集體資金流向、費用開支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參與制定社區集體財務預算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監督社區集體投資經營情況和集體土地、房屋、山林、礦產等資產、資源處置的公開競價及招投標活動;對土地發包方案、承包合同及其他集體經濟合同進行審查等。

3、對社區事務公開和黨務公開等制度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包括公開內容是否全面、真實,公開時間是否及時,公開形式及程序是否規範等。

4、對社區重大事項民主決策情況進行監督,監督社區決策是否按照程序規定進行,及時指出和糾正違反決策程序的行為。

5、對社區“兩委”班子成員履行職責和廉潔自律情況進行監督,主持對社區“兩委”成員及其他由社區居民會議或社區集體承擔誤工補貼人員的民主評議。

6、協助鄉鎮紀委調查處理信訪事項,完成鄉鎮紀委交辦的其他事項。負責處理社區居民會議和社區居民代表會議授權的其他事項。

  社區監督委員會及其成員享有以下權利:

1、知情權。社區監督委員會主任可列席社區黨組織會議,委員會成員列席社區居民委員會會議及社區“兩委”聯席會議,有權向社區幹部和社區居民瞭解有關情況,查閲、複製與監督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瞭解掌握社區事務決策和管理執行情況。

2、質詢權。對社區事項和黨組織成員、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與履行職責有關的事項開展詢問質詢,有權要求社區“兩委”及成員對監督事項作出解釋。

3、審核權。對社區擬公開事項先行審核,不符合規定的可要求補充或改正;對社區日常收支及有關財務憑證進行審核,簽署是否符合規定的意見,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入賬;對社區資產、資源處置及工程建設項目進行審核,實行全過程監督。社區監督委員會可派員參加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的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經社區居民會議或社區居民代表會議授權,可對社區居民委員會年度財務收支情況及其他事項進行檢查,並向社區居民會議和社區居民代表會議報告情況。

4、建議權。社區監督委員會有權對社區黨組織、社區居民委員會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發現社區黨組織、社區居民委員會及其成員不按法定程序和民主議事規則,擅自作出決定,損害社區集體利益或社區居民利益的,應及時提出並要求改正,也可直接向鄉鎮紀委報告並配合做好調查處理工作。

  社區監督委員會及其成員應履行以下義務:

1、正確履行監督職能。按照各項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公開、公平、公正的開展監督活動,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處理和反映問題,認真完成社區黨組織和社區居民決議、社區居民代表會議授權監督的事項。

2、積極支持社區黨組織和社區居民委員會的工作。引導社區居民支持社區黨組織、社區居民委員會廉潔高效的履行職責,協助社區黨組織和社區居民委員會壯大集體經濟、發展公益事業、維護社會穩定、調處矛盾糾紛;模範遵守社區區規民約,發揮表率示範作用。

3、密切聯繫社區居民羣眾。通過上門走訪、個別約談等方式廣泛聽取社區居民意見,及時向社區黨組織和社區居民委員會反映社區居民對社區務管理的意見和建議,圍繞社區居民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開展監督活動,保障社區居民對社區事務的質疑、建議、反映和舉報等監督權利,切實維護社區居民的合法權益。

4、及時報告工作情況。社區監督委員會應按社區居民會議或社區居民代表會議要求,提交年度工作報告及專項工作報告;每半年至少向鄉鎮紀委報告一次工作,重大問題隨時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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