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辦公室管理條例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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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語:綜合辦公室管理條例是為了加強辦公室管理,明確公司內部管理職責,使內務管理工作更加流程化和標準化。下面是yjbys小編為你整理的綜合辦公室管理條例範文,歡迎參閲。

綜合辦公室管理條例範文
  篇一:綜合辦公室管理條例範文

1、公司的文件由辦公室擬稿。文件形成後,屬董事會的由董事長簽發,屬公司的由總經理簽發。

2、業務文件由有關部門擬稿,分管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審核、簽發。

3、屬於祕密的文件,核稿人應該注“祕密”字樣,並確定報送範圍。祕密文件按保密規定,由專人印製、報送。

4、已簽發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記,並按不同類別編號後,按文印規定處理。

5、文件由擬稿人校對,審核後方能複印、蓋章。

6、董事會和公司的文件由辦公室負責報送。送件人應把文件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接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並報告報送結果。

7、祕密文件由專人按核定的範圍報送。

8、經簽發的文件原稿送辦公室存檔。

9、外來的文件由辦公室文書負責簽收,並於接件當日填寫閲辦單,按領導批示的要求送達有關部門,辦好文件閲辦;屬急件的,應在接件後即時報送。

10、文件閲辦部門或個人,對有閲辦要求的文件,應在三日內辦理完畢,並將辦理情況反饋至辦公室。三日內不能辦理完畢的,應向辦公室説明原因。

11、所有文印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12、打印正式文件,必須按文件簽發規定由總經理簽署意見後打印。各部門草擬的文件、合同、資料等,由各部門自行打印。打印文件、

發傳真均需逐項登記,以備查驗。

13、文印人員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打字、傳真、複印任務,不得積壓延誤。工作任務繁忙時,應加班完成。辦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應及時與有關人員校對清楚。

14、文件、傳真等應及時發送給有關人員。因積壓延誤而致工作失誤或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15、嚴禁擅自為私人打印、複印材料,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16、辦公室負責公司辦公用品、辦公設備、低值易耗品的採購、保管與發放。

17、各部門將所需辦公用品提前半個月報至辦公室、由辦公室文員列表報辦公室負責人審核,較大金額物品由須總經理批准,統一購買。

18、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台帳,辦好入庫、出庫手續。出庫一定要由領取人員簽字。

19、公司新聘工作人員的辦公用品,辦公室根據部室負責人提供的名單和用品清單,負責為其配齊,以保證新聘人員的正常工作;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它用品的須經辦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領用。

20、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做到辦公用品齊全、優質、庫存合理、開支適當、妥善保管。

21、各部門應本着節約的原則領取、使用辦公用品,並指定專人管理辦公用品。

22、辦公室統一建立各部門耐用辦公用品檔案,並定期檢查使用情況,如非正常損壞或丟失由當事人賠償。

23、辦公室負責收回集團調離人員移交的辦公用品和物品。

24、勞保用品的配給,由辦公室根據各部門的實際工作需要統一購買、統一發放。

25、公司的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財務審計、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議、決定、委任書、協議、合同、通告、通知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

26、專人負責,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27、要分門別類的整理與歸檔,做到方便查詢,科學分類,保存完整。

28、經理借閲非密級檔案可通過檔案管理人員辦理借閲手續,直接提檔;

29、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閲檔案時,要經主管批准,並辦理借閲手續;

30、借閲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塗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要摘錄和複製,凡屬密級檔案,必須由總經理批准方可摘錄和複製,一般內部檔案應由辦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錄和複製。

31、任何組織或個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燬公司檔案材料;

32、若按規定需要銷燬時,凡屬密級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銷燬,一般內部檔案,須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准後方可銷燬。

33、經批准銷燬的公司檔案。檔案人員要認真填寫、編制銷燬清單,由專人監督銷燬。

34、公司印鑑由經理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

35、公司印鑑的使用一律由主管許可後管理印鑑人方可蓋章,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的後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36、公司所有需要蓋印鑑的介紹信、説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37、蓋章後出現的意外情況由批准人負責。

38、介紹信種類:存根介紹、信箋介紹、證明信(材料)。

39、介紹信一般由辦公室負責保存。

40、介紹信開具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一般事宜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後辦公室審批,重要事宜需由公司經理審批,方可開具。

41、嚴禁開出空白介紹信。

42、公司各類證件年檢與考核工作包括: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安全生產考核、資質證考核、工程規費考核及三類人員、等的培訓與考核工作。

43、辦公室主任負責公司的每一項有關資質考核和年檢工作,並安排文員具體工作事宜,由文員經辦,不得貽誤。

44、接待客人時面帶微笑,與賓客談話時應站立端正,講究禮貌,用心聆聽,不搶話,插話爭辯,講話時聲音適度,有分寸,語氣温和文雅,不大聲喧譁。聽到意見、批評時不辯解、冷靜對待,及時上報。

45、遇到服務對象詢問,做到有問必答。不能説不、不知道、不會、不管、不明白、不行、不懂等,不得以生硬、冷淡的態度待客。

46、尊重服務對象風俗習慣,不議論、指點,不譏笑有生理缺陷的客人。

47、接轉電話時,要先説“您好,然後仔細聆聽,聲調温和, 勿忘使用本崗位禮貌用語。

48、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或隨着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不適應工作需要的,各部門可提出修改意見交經理審核後批覆。

XXX公司

  篇二:綜合辦公室管理條例範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辦公室管理,明確分公司內部管理職責,提升分公司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管理制度管理制度適用於變電分公司本部所有成員及辦公室綜合管理、會議管理、收發文管理、保密工作管理、印章管理、接待管理、政工管理、車輛管理、綜合服務管理、領導安排的臨時性工作。

第三條 認真貫徹國家、國家電網公司、省公司、公司頒發的政策和規定,開展辦公室的各項工作:

(一)協助分公司領導(經理)協調和推進分公司日常工作並督促落實。

(二)參與分公司黨支部、行政等重要會議及組織分公司文件起草、會議紀要及會議議定事項督查督辦。

(三)組織起草分公司重要文件、工作報告、重要文稿等。

(四)負責組織公文、文印、文件收發、機要、保密、檔案資料管理工作。

(五)負責分公司對內、對外公共關係的維護和改善,做好來客接待和宣傳工作。

(六)聯繫和關心職工,做好思想工作和信訪穩定工作。

(七)協調分公司行政事務、後勤服務等管理工作。

(八)協調分公司車輛管理、房產管理,安全及值班的協調與管理工作。

(九)檢查、指導本部門各專業工作,並督促其完成任務。 (十)服從分公司領導的工作安排。

第四條 本部門管理權限與義務:

(一)有權參加分公司重要會議,瞭解會議決策情況。

(二)有權檢查、催辦分公司各部門、班隊落實分公司決策、完成工作任務,並提出獎懲意見。

(三)經分公司領導授權,組織協調各部門(項目部)、班隊之間的工作。

(四)有權對本部門的員工工作進行檢查、考核。

第二章 業務知識和技能

第五條 業務知識:

(一)熟悉國家、國家電網公司、地方政府、省公司、公司有關綜合工作管理的政策及規定。

(二)掌握綜合管理工作的有關專業知識。

(三)瞭解公司內部及系統內綜合管理工作的相關要求

和工作流程。

第六條 工作能力:

(一)具有較強的'理解和綜合分析判斷能力。

(二)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和溝通能力。

(三)具有較強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四)熟悉掌握現代化辦公設備和計算機技術。

第三章 工作內容與方法(要求)

第七條 綜合管理:

(一)掌握國家、國家電網公司、地方政府的政策方針及公司的重要工作部署在分公司的貫徹執行情況。

(二)掌握分公司的主要活動和重大事件,掌握各部門動態, 協調各部門之間的工作關係,為各部門工作提供相應的服務並進行綜合處理。

(三)根據分公司工作情況,為領導提供決策依據、意向。

(四)根據分公司要求,部署、安排、檢查、督辦工作,並及時收集各部門反饋信息和外部資訊,向領導及時做出反饋。

(五)協調其他部門工作,完成領導交代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會議管理:

(一)督促檢查分公司級會議文件、材料的準備與製作和會議日程、議程的編訂。

(二)督促檢查分公司的會務工作。對會前、會議期間、會後的全過程進行控制。

(三)依據《會議管理標準》Q/GDW,佈置檢查有關會議的議案、通知、記錄、紀要或者會議決議整理情況,做到準確無誤。

(四)督促檢查有關會議議定事項的執行、落實情況,及時準確綜合情況,反饋給有關領導、部門。

(五)會議記錄為分公司的機要檔案,保管人員不得擅自外泄。 第九條 文件管理:

(一)按《收文管理標準》Q/GDW的要求,執行收文的簽收、登記、審核、擬辦、批辦、承辦、催辦管理工作。

(二)按《發文管理標準》Q/GDW的要求,執行發文的草擬、會籤、審核、簽發、繕印、用印、登記、分發管理工作。

(三)負責文件的歸檔整理、借閲銷燬等。

第十條 保密工作管理

(一)嚴格執行《保密工作管理標準》Q/GDW要求,檔案管理人員必須遵守保密規定,履行保密手續,特別是員工個人信息、分公司施工技能等主要資料的保管,確保檔案安全與完整。

(二)督促檢查文件的管理、運轉,督促有關保密會議、

決議的貫徹執行。

第十一條 印章管理

負責印鑑、介紹信管理,根據《電力公司印章管理辦法》(試行)》、《印章管理標準》Q/GDW規定要求,嚴格執行公司有關印、信管理規定,印鑑有專人保管,按審批權限使用。

第十一條 對外聯絡及日常事務管理

(一)執行《接待管理標準》Q/GDW,組織協調外來考察、調研人員的接待工作。

(二)組織協調物業、車輛等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其他管理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管理制度由分公司綜合辦公室制定,報經理辦公會議審核(批)經理簽署後施行。

第十八條 本制度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管理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

綜合辦公室各項事務管理標準流程(文字加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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