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指南:考試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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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考生在報考房地產估價師考試之後,很少了解少房地產估價師考試簡介,下面是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房地產估價師考試簡介,歡迎大家閲讀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指南:考試簡介

根據《關於印發《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號)文件精神,從1995年起,國家開始實施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考試工作從1995年開始實施。實行全國統一考試製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建設部和人事部共同負責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組織協調、考試、註冊和監督管理工作。

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人事部或其授權的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和建設部用印的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經註冊後全國範圍有效。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房地產估價師的註冊管理工作。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房地產估價師的註冊管理工作。註冊有效期自注冊之日起計為三年。

從1993年到2003年,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制度已經建立十週年,中國估價師也走過了十個春夏秋冬。房地產估價師作為一種專業執業資格,特別需要估價師具有較高的個人經驗、專業水平、知識面以及服務水平等方面的職業技能。

一、估價師應掌握一定的建築知識和建築造價知識

我們知道運用任何一種評估方法時,都會涉及一定的建築知識,尤其是運用假設開發法進行評估時,更是考驗估價師建築知識的水平。評估個案中“真正的”房地產並不多,其確有大量的包括儲油罐、輸油管、高壓電、泵船、碼頭、罐基。棧橋等等在內的“動產”,對其中“既無造價資料,亦無圖紙”的,宜採用重置成本法,結合“替代原理”,先“模擬”出以當今設計思想及施工工藝狀態下重建能大到實物“最佳”使用狀態的建築施工方案,後分部分測算工程量,再查找相關水利、土建定額,以此測算其新建成本。這些“個案”的評估要求估價師掌握一定的建築知識和建築造價知識。

二、估價師應掌握一定的房地產經濟理論

眾所周知房地產估價是一門從經濟學角度分析房地產的分支學科,因此,只有具備較深厚的經濟理論基礎,方能真正地做好估價工作並能進行相應地探索。這就要求估價師瞭解並 探索更多的經紀問題包括:貼現、折舊、經濟增長、機會成本 、邊際收益、收入與税收等,參加房地產經紀理論培訓、知識競賽和房地產繼續教育。本人通過自學和培訓1996年通過了房地產估價師考試,1997年參加“荊門市房地產法規知識競賽”獲一等獎,並獲獎金200元。事實上,一個全面的估價師,不僅可以從事“單一”的評估業務,更可以為大眾峁房地產投?置業諮詢服務——為房地產投資者憂解難,或者為置業者出謀劃策。這主要包括:預算不動產投資價值和投資回報率;測算投資/置業成本,安排購置資金;測算改造成本 ,改進物業收益水平;預測市場波動,確定投資/置業方向;測算租售、抵押(留置)成本,安排物業資產管理計劃。

三、估價師應該具備豐富的房地產專業技術知識

顧名思義,房地產估價是對房地產標的物或者房地產為主的標的物進行估價的一項技術工作,缺少 房地產專業的基礎知識,就談不上做一名估價師。從房地產估價的基本方法也可以佐證,成本法是以成本測算方式估算房地產價值,其中比如社會平均利潤率、資金佔用成本如何確定,直接牽涉到估價結論的可靠性;市場法是以市場可比價格估算房地產價值,但是如果沒有房地產專業基礎知識,又如何選擇“可比實例”,又如何進行“區域”、“個別”等因素的調整;收益還原法是以貼現原理測算房地產價值的,試問如果不具備房地產基礎知識,其中的客觀收益又怎麼判定,特別是針對一個收益整體不可分,但只評估其中部分房地產的價值時必須確定分攤價值時,更離不開房地產專業知識。事實上,房地產專業知識的'面很廣,包括建築、規劃、土地、質量、計劃、營銷、物業管理等等。有些估價師在用市場法進行評估時,對物業管理作為個別因素修正時,只有“有”和“無”兩種,然而實際工作中,物業管理的水平大有不同,應區別對待和修正。

四、估價師必須熟練掌握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定

我們知道“無規不圓”,作為從事房地產估價業務的估價師來説,諸如民法通則、合同法、擔保法、房地產法、土地管理法及其實施規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拍賣法、房地產估價規範、城鎮土地估價規程等都是我們必須熟悉的內容,並且有必要“拳不離手,曲不離口”,做到常看、常想、常推敲。諸如要通過反覆學習相關税法及税收等政策,並向有關部門諮詢,估價師要能準確地測算包括土地增值税,企業所得税等在內的與房地產相關的税收和費用;要了解擔保的有關規定,最高院2000年12月8日關於《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董事、經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十條的規定,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債務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公司法》第六十條規定為“董事、經理不得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五、估價師應該熟悉房地產市場及其交易變化情況。

大家都知道市場比較法的原理就是市場檢驗,而成本法中的社會化評估成本等一般也用比較法取得,收益還原法的“年收益”也是主要以市場比較而定,假設開發法中的市場銷售價格更是市場現值等等。因此,熟悉房地產市場及其交易變化情況,對於估價師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本人在實際工作中,非常注重瞭解、蒐集、判斷有關市場交易案例,包括買賣、抵押、租賃、拍賣、抵債等方面,事實上,只有具備大量的案例並建庫管理,才能在具體辦理估價時得心應手,要多與多家開發商、經濟公司、拍賣公司以及相關部門保持着良好的協作關係,還可以通過當地的報紙及電台、電視、網絡瞭解二手房價格信息,再加上從拍賣公告及拍賣成交價方面掌握當地真正有意義的房地產交易價格,大大增加了房地產案例庫存量,本人還備有房地產估價筆記本、房地產交易價格剪貼簿和房地產估價電子檔案等,平時注重蒐集、整理和完善這些基礎工作,對日常的房地產估價工作帶來意想不到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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