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税務師《税法一》:税收法律關係的產生、變更、消滅
下面是關於《税法一》重要考點:税收法律關係的產生、變更、消滅。
【內容導航】:
(一)税收法律關係的產生
(二)税收法律關係的變更
(三)税收法律關係的消滅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於《税法一》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第二節税收法律關係的內容。
【重要考點】:
(一)税收法律關係的產生
税收法律關係的產生以引起納税義務成立的法律事實為基礎和標誌。
(二)税收法律關係的變更
引起税收法律關係變更的原因:
(1)由於納税人自身的組織狀況發生變化
(2)由於納税人的經營或財產情況發生變化
(3)由於税務機關組織結構或管理方式的變化
(4)由於税法的修訂或調整
(5)因不可抗拒力造成的破壞
(三)税收法律關係的消滅
税收法律關係消滅的原因:
(1)納税人履行納税義務
(2)納税義務因超過期限而消滅
(3)納税義務的免除
(4)某些税法的廢止
(5)納税主體的消失
税收法律關係 - 構成
權利主體
税收法律關係的主體,也稱為税法主體。是指在税收法律關係中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當事人,主要包括國家、徵税機關、納税人和扣繳義務人。
在我國税收法律關係中,權利主體一方是代表國家行使徵税職責的國家税務機關,包括國家各級税務機關、海關和
財政機關;另一方是履行納税義務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在華的外國企業、組織、外籍人、無國籍人,以及在華雖然沒有機構、場所但有來源於中國境內所得的外國企業或組織。這種對税收法律關係中權利主體另一方的確定,在我國採取的是屬地兼屬人的原則。
在税收法律關係中權利主體雙方法律地位平等,只是因為主體雙方是行政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的關係,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不對等,因此,與一般民事法律關係中主體雙方權利與義務平等是不一樣的。這是税收法律的一個重要特徵。
税收法律關係的`內容
是指税收法律關係主體所享有的權利和所承擔的義務,主要包括納税人的權利義務和徵税機關的權利義務。
國家税務主管機關的權利主要表現在依法進行徵税、進行税務檢查及對違章者進行處罰;其義務主要是向納税人宣傳、諮詢、輔導税法,及時把徵收的税款解繳國庫,依法受理納税人對税收爭議申訴等。
納税義務人的權利主要有多繳税款申請退還權、延期納税權、依法申請減免税權、申請複議和提起訴訟權等。其義務主要是按税法辦理税務登記、進行納税申報、接受税務檢查、依法繳納税款等。
權利客體
税收法律關係的客體。是指税收法律關係主體的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主要包括貨幣、實物和行為。
例如:所得税法律關係客體就是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財產税法律關係的客體即是財產,流轉税法律關係客體就是貨物銷售收入或勞務收入。税收法律關係客體也是國家利用税收槓桿調整和控制的目標,國家在一定時期根據客觀經濟形勢發展的需要,通過擴大或縮小徵税範圍調整徵税對象,以達到限制或鼓勵國民經濟中某些產業、行業發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