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註冊會計師考試《税法》知識點:煙葉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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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煙葉税法

2016年註冊會計師考試《税法》知識點:煙葉税法

  一、納税義務人、徵税範圍與税率

1.納税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收購煙葉的單位為煙葉税的納税人。

2.徵税範圍

煙葉的徵税範圍是指晾曬煙葉和烤煙葉。

3.税率

煙葉税實行比例税率,税率為20%。煙葉税税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二、應納税額的計算與徵收管理

  (一)應納税額的計算

煙葉税的應納税額,以納税人收購煙葉的收購金額和規定的税率計算。

應納税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税額=煙葉收購金額×税率

新增內容:收購金額=收購價款×(1+10%)

  (二)徵收管理

1.納税義務發生時間

煙葉税的納税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税人收購煙葉的當天。

新增內容:收購煙葉的`當天是指納税人向煙葉銷售者收購付訖收購煙葉款項或者開具收購煙葉憑據的當天。

2.納税地點

納税人收購煙葉,應當向煙葉收購地的主管税務機關申報納税。按照《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煙葉收購地的主管税務機關是指煙葉收購地的縣級地方税務局或者其所指定的税務分局、所。(變化內容)

3.納税期限

納税人應當自納税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報納税。具體納税期限由主管税務機關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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