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司法考試真題試卷二:不定項選擇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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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項選擇題。每題所設選項中至少有一個正確答案,多選、少選、錯選或不選均不得分。本部分含86—100題,每題2分,共30分。

國家司法考試真題試卷二:不定項選擇題

(一)

甲於某晚9時駕駛貨車在縣城主幹道超車時,逆行進入對向車道,撞上乙駕駛的小轎車,乙被卡在車內無法動彈,乙車內黃某當場死亡、胡某受重傷。後查明,乙無駕駛資格,事發時略有超速,且未採取有效制動措施。(事實一)

甲駕車逃逸。急救人員5分鐘後趕到現場,胡某因傷勢過重被送醫院後死亡。(事實二)

交警對乙車進行切割,試圖將乙救出。此時,醉酒後的丙(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52mg/100ml)與丁各自駕駛摩托車“飆車”經過此路段。(事實三)

丙發現乙車時緊急剎車,摩托車側翻,猛烈撞向乙車左前門一側,丙受重傷。20分鐘後,交警將乙抬出車時,發現其已死亡。現無法查明乙被丙撞擊前是否已死亡,也無法查明乙被丙撞擊前所受創傷是否為致命傷。(事實四)

丁離開現場後,找到無業人員王某,要其假冒飆車者去公安機關投案。(事實五)

王某雖無替丁頂罪的意思,但仍要丁給其5萬元酬勞,否則不答應丁的要求,丁只好付錢。王某第二天用該款購買100克海**藏在家中,用於自己吸食。5天后,丁被司法機關抓獲。(事實六)

請回答第86—91題。

86.關於事實一的分析,下列選項錯誤的是:

A.甲違章駕駛,致黃某死亡、胡某重傷,構成交通肇事罪

B.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交通肇事罪的想象競合犯

C.甲對乙車內人員的死傷,具有概括故意

D.乙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致同車人黃某當場死亡、胡某重傷,構成交通肇事罪

87.關於事實二的分析,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A.胡某的死亡應歸責於甲的肇事行為

B.胡某的死亡應歸責於甲的逃逸行為

C.對甲應適用交通肇事“因逃逸緻人死亡”的法定刑

D.甲交通肇事後逃逸,如數日後向警方投案如實交待罪行的,成立自首

88.關於事實三的定性,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A.丙、丁均觸犯危險駕駛罪,屬於共同犯罪

B.丙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丁構成危險駕駛罪

C.丙、丁雖構成共同犯罪,但對丙結合事實四應按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對丁應按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

D.丙、丁未能完成預定的飆車行為,但仍成立犯罪既遂

89.關於事實四乙死亡的因果關係的判斷,下列選項錯誤的是:

A.甲的行為與乙死亡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B.丙的行為與乙死亡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C.處置現場的警察的行為與乙死亡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D.乙自身的過失行為與本人死亡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90.關於事實五的定性,下列選項錯誤的是:

A.丁指使王某作偽證,構成妨害作證罪的教唆犯

B.丁構成包庇罪的教唆犯

C.丁的教唆行為屬於教唆未遂,應以未遂犯追究刑事責任

D.對丁的妨害作證行為與包庇行為應從一重罪處罰

91.關於事實六的定性,下列選項錯誤的是:

A.王某乘人之危索要財物,構成敲詐勒索罪

B.丁基於不法原因給付5萬元,故王某不構成詐騙罪

C.王某購買毒的數量大,為對方販賣毒起到了幫助作用,構成販賣毒罪的共犯

D.王某將毒藏在家中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二)

迅輝製藥股份公司主要生產健骨消痛丸,公司法定代表人陸某指令保管員韓某採用不登記入庫、銷售人員打白條領取產品的方法銷售,逃避繳税65萬元。迅輝公司及陸某以逃税罪被起訴到法院。

請回答第92—94題。

92.可以作為迅輝公司單位犯罪的訴訟代表人的是:

A.公司法定代表人陸某

B.被單位委託的職工王某

C.保管員韓某

D.公司副經理李某

93.對迅輝公司財產的處置,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A.涉及違法所得及其孳息,尚未被追繳的.,法院應當追繳

B.涉及違法所得及其孳息,尚未被查封、扣押、凍結的,法院應當查封、扣押、凍結

C.為了保證判決的執行,對迅輝公司財產,法院應當先行查封、扣押、凍結

D.如果迅輝公司能夠提供擔保,對其財產也可以不採取查封、扣押、凍結

94.如迅輝公司在案件審理期間發生下列變故,法院的做法正確的是:

A.公司被撤銷,不能免除單位和單位主管人員的刑事責任

B.公司被註銷,對單位不再追訴,對主管人員繼續審理

C.公司被合併,仍應將迅輝公司列為被告單位,並以其在新單位的財產範圍承擔責任

D.公司被分立,應將分立後的單位列為被告單位,並以迅輝公司在新單位的財產範圍承擔責任

(三)

張一、李二、王三因口角與趙四發生鬥毆,趙四因傷勢過重死亡。其中張一系未成年人,王三情節輕微未被起訴,李二在一審開庭前意外死亡。

請回答第95—96題。

95.本案依法負有民事賠償責任的人是:

A.張一、李二

B.張一父母、李二父母

C.張一父母、王三

D.張一父母、李二父母、王三

96.在一審過程中,如果發生附帶民事訴訟原、被告當事人不到庭情形,法院的下列做法正確的是:

A.趙四父母經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法庭應當擇期審理

B.趙四父母到庭後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法庭應當按撤訴處理

C.王三經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法庭應當採取強制手段強制其到庭

D.李二父母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就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法庭應當缺席判決

(四)

市林業局接到關於孫某毀林採礦的舉報,遂致函當地縣政府,要求調查。縣政府召開專題會議形成會議紀要:由縣林業局、礦產資源管理局與安監局負責調查處理。經調查並與孫某溝通,三部門形成處理意見:要求孫某合法開採,如發現有毀林或安全事故,將依法查處。再次接到舉報後,三部門共同發出責令孫某立即停止違法開採,對被破壞的生態進行整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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