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從業資格考試金融市場知識點:我國的股權分置改革

來源:文萃谷 2.09W

導語:在證券從業資格考試中,金融市場的我國的股權分置改革的內容是什麼?國務院=明確指出,應“積極穩妥解決股權分置問題”,提出“在解決這一問題時要尊重市場規律,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具體內容吧。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金融市場知識點:我國的股權分置改革

  我國的股權分置改革

由於歷史原因,我國證券市場存在股權分置現象。股權分置是指A股市場上的上市公司股份按能否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被區分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這是我國經濟體制轉軌過程中形成的特殊問題。股權分置不能適應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要求,必須通過股權分置改革,消除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流通制度差異。

《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指出,應“積極穩妥解決股權分置問題”,提出“在解決這一問題時要尊重市場規律,有利於市場的穩定和發展,切實保護投資者特別是公眾投資者合法權益”的總體要求。2005年4月29日,經國務院批准,中國證監會發布《關於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啟動了股權分置改革的試點工作。經過兩批試點,取得了一定經驗,具備了轉入積極穩妥推進的基礎和條件。經國務院批准,2005年8月23日,中國證監會、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資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商務部聯合發佈《關於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指導意見》;9月4日,中國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我國的.股權分置改革進入全面鋪開階段。

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是通過非流通股股東和流通股股東之間的利益平衡協商機制消除A股市場股份轉讓制度性差異的過程,是為非流通股可上市交易做出的制度安排。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由A股市場相關股東在平等協商、誠信互諒、自主決策的基礎上進行。中國證監會依法對股權分置改革各方主體及其相關活動實行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和協商推進股權分置改革工作。證券交易所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授權和有關規定,對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工作實施一線監管,協調指導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業務,辦理非流通股份可上市交易的相關手續。

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動議,原則上應當由全體非流通股股東一致同意提出。非流通股股東提出改革建議,應委託公司董事會召集A股市場相關股東舉行會議,審議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改革方案應當兼顧全體股東的即期利益和長遠利益,有利於公司發展和市場穩定,並可根據公司實際情況,採用控股股東增持股份、上市公司回購股份、預設原非流通股股份實際出售的條件、預設回售價格、認沽權等具有可行性的股價穩定措施。相關股東會議投票表決改革方案,須經參加表決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並經參加表決的流通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改革方案獲得相關股東會議表決通過,公司股票復牌後,市場稱這類股票為“G股”。改革後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應當遵守以下規定: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在12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或轉讓;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總數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在上述規定期滿後,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數量佔該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12個月內不得超過5%,在24個月內不得超過10%。

股權分置改革是為解決A股市場相關股東之間的利益平衡問題而採取的舉措,對於同時存在H股或B股的A股上市公司,由A股市場相關股東協商解決股權分置問題。

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將根據股權分置改革進程和市場整體情況擇機實行“新老劃斷”,即對首次公開發行公司不再區分流通股和非流通股。股權分置改革基本完成和其他市場化改革措施的實施,解決了長期影響我國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重大歷史遺留問題,理順了市場機制,釋放了市場潛能,使資本市場融資和資源配置功能得以恢復,並引領資本市場活躍向上。更為重要的是,資本市場已經開始對中國經濟社會產生重要影響,不僅中國社會的各個層面感受到資本市場給經濟發展帶來的活力,而且中國的資本市場已成為全球投資者關注的焦點。目前,我國絕大多數上市公司的股權分置改革已經完成。尚未完成股權分置改革的公司有10餘家,股票代碼前加“S”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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