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的風俗習慣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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侗族有許多好的風俗習慣。傳統習俗反映了侗族人民的審美觀點和道德規範,藴含着豐富樸素的精神文明內容。下面由本站小編為你整理的侗族的風俗習慣,希望大家希望!

侗族的風俗習慣有哪些
  侗族的風俗習慣

月也和攔路歌

“月也”,侗語,意為集體出訪做客。侗族傳統交際聯誼活動。時在農曆正月和八月。“攔路歌”,侗族迎客送客時唱的歌,多用於“月也”場合。

“月也”時間長短由內容決定,參加人數一般是一家一名代表。由寨中有威望的人率領,集體到某友好村寨拜訪。甲寨客人快到乙寨時,乙寨眾人要到寨口迎接,同時用日常生產工具或生活用具等,設置重重路障,雙方擺開歌陣,對唱攔路歌。主隊用歌提問,客隊用歌回答,答對一次撤除一個路障。如答錯,客隊就燃放鞭炮,表示歉意和敬意,主隊就盡撤路障,迎客入寨,參加豐富多彩的聯歡活動,如演侗戲、唱侗歌、舞龍舞獅、賽蘆笙,等等。“月也”結束,主寨又集結隊伍歡送客人,送至寨口又唱“攔路歌”,表示挽留。彼此別情依依,表現了同胞之間的團結友愛情誼。

定親茶

龍勝縣侗族婚俗。侗族青年情投意合、互贈信物,確定戀愛關係,送過訂親茶,才正式向社會公開。男方要準備糯米粑粑、米花和酒菜,請舅爺或叔叔送至女家。酒席上,由男方親人向言方父母介紹男青年的性格、人品等情況,女方家裏人也介紹女青年的情況。此後,男女雙方都要恪守諾言,不能隨意悔婚。

引路郎

替新廊接引新娘的男子。侗家特有婚俗。由家庭四世同堂、人丁興旺、被本寨鄉親公認為最幸運的人擔任。婚期前一天,引路郎帶上一應禮品前往女家。睡到雞叫頭遍,寨上姑娘把嫁娘鬧醒,起來打粉腸油茶,姑娘們吃飽喝足,才放新娘出門。引路郎要機智靈敏,能説會道,不怕詰難。姑娘們越鬧得歡,越證明新娘最合羣,新娘的親屬就越高興。喝粉腸油茶,寓意新娘出家,姐妹們牽腸掛肚,心連着心。

打油茶

侗族飲食習俗。桂北其他各族也有。用茶葉、包穀或糯米炒香、熬煮取汁與餈杷、黃豆、花生等配製而成。吃時加薑絲、葱花、胡椒粉、魚腥草等佐料。還有打蝦米、魚崽、粉腸、豬肝、瘦肉等葷油茶的。“有客到我家,不敬清茶敬油茶”是侗家的規矩。打油茶時,主、客圍坐火塘,主婦負責烹調、送茶。第一碗必須端給貴客或長輩。主人説聲請,客人方可飲用。連喝4碗,是表示對主人的最大尊敬。農曆九月十五日,侗族青年走寨時,更興喝油茶,要連喝15碗,邊喝邊對歌。油茶能提神、祛風濕、防治感冒、增進食慾,有很好的保健、醫療作用。

花炮節

侗族傳統民俗節日,也是一項競技性體育活動。時在農曆三月九年級日。傳説來源於100多年前的一次款會活動。當時為使款會增加排列氣氛,放了三聲鐵炮。一聲炮響,綁着紅布條的鐵環衝上雲天,鐵環落下時人們競相爭論,得到的就是第一。依次有第二、第三。現在以村寨為單位組織搶炮隊,各隊抬着炮具、獎品、禮物在圩鎮遊行一週,再依次進入炮場。仍放三炮,第一炮表示人丁興旺,第二炮是恭喜發財,第三炮是五穀豐登。司炮員點燃土炮,鐵環衝上高空,隊員們緊盯鐵環,縱躍搶接,到手後即傳給隊友或機敏地越過圍搶人羣,衝出圈外,就算勝利。如此再三。花炮活動結束後,男女青年聚在一起奏蘆笙,跳舞。入夜,篝火處處,唱侗戲的,自由對歌的,一片歡聲笑語。

送春牛

侗族傳統習俗,時在農曆立春日。這天,家家修整、打歸牛欄,用嫩草、糯米酒飯喂牛。晚上舞春牛。用竹篾做骨架上面糊紙,做成牛頭,用灰布綴以棉絨做牛身,上掛一朵大紅花。2人提着書有立春二字的大燈籠引路,2人合舞春牛,緊隨後面是一羣桃擔荷鋤的青壯年,邊走邊表演各種耕耘動作,如驅牛耕地、挖泥耙田、送肥、捉害蟲等,舞姿簡樸粗獷,很有生活氣息。

換燈帶

侗家婚俗。新娘出嫁前夕,雞叫第3遍,引路郎將新郎家的燈籠掛在新娘房門上,連催3次,新娘依依不捨地走出房門。隨引路郎上路前,新娘剪下燈籠的草繩,掏出早已編好的花絲帶繫上,表示她的心和新郎已經相連。青少年,在這天集體祭掃革命先烈和革命前輩墳墓,緬懷先輩業績,開展革命傳統教育,舉於形式多樣的紀念活動。清明時節,春意盎然,城市人們喜歡趁此良辰佳日,遠足踏青,尤其愛上堯山,賞花,登攀,或進行野餐。清明節的傳統食品是粽子、粉蒸肉等。

  侗族的含義

侗族(侗語作 Gaeml)是中國的一個少數民族,是先秦百越支系之一。居住區主要在貴州、湖南和廣西壯族自治區的交界處,湖北恩施也有部分的侗族居住。侗族人口總數約為296萬人(2000年),2010年第6次人口普查,侗族人口為287萬人。

侗族(dòng zú)(The Kam People)主要分佈在貴州省、湖南省及廣西壯族自治區交匯處,以及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此外,江蘇省、廣東省、浙江省三省侗族人口各有幾萬。根據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統計,侗族人口數為2960293。侗族中有一些是北侗族,有100萬多名説北侗族話的.人生活在中國南部貴州省和湖南省交界處的地方,大部分北侗族人生活在湖南省的新晃縣和貴州省的天柱、錦屏、黎平等地。 侗族現在居住的這個地方,春秋戰國時期屬於楚國商於地,秦時屬於黔中郡和桂林郡,漢代屬於武陵郡和鬱林郡。魏晉南北朝至隋代被稱為“五溪之地”,唐宋時期被稱為“溪峒”。從古至今,這個地方歷代以來都是少數民族活動的地區。從歷代的文獻看,春秋到秦漢,已無從考證。

侗族的自稱最早見於宋代的史籍,明清以來,侗族被稱為“僚人”、“侗僚”、“峒人”、“洞蠻”、“峒苗”或“夷人”。民國時期稱為“侗家”,新中國成立以後稱為侗族。

  侗族的民族歷史

對於侗族的歷史源流,是從古代百越的一支發展而來的。侗族現在居住的這個地方,春秋戰國時期屬於楚國商於(越)地,秦時屬於黔中郡和桂林郡,漢代屬於武陵郡和鬱林郡。魏晉南北朝至隋代被稱為“五溪之地”,唐宋時期被稱為“溪峒”。從古至今,這個地方歷代以來都是少數民族活動的地區。從歷代的文獻看,春秋到秦漢,在這裏活動的有“越人”、“黔中蠻”、“武陵蠻”;魏晉南北朝至唐宋時,這裏的少數民族被侮稱為“五溪蠻”或“蠻僚”,唐宋時又被侮稱為“溪峒州蠻”。

這個族羣在南北朝時期被稱為“僚”。到唐宋時期,僚人進一步分化出包括侗族在內的許多少數民族。宋人朱熹《記“三苗”》中説:“頃在湖南時,見説溪峒蠻徭略有四種:曰僚、曰仡、曰伶,而其最捷者曰苗。”這裏出現的“伶”,就是前面宋史和陸游著述中提到的“仡伶”和“仡覽”。到了明代,儘管侗族已從僚人當中分離出來,但還有人把侗族稱為“僚”。如明末鄺露在所著《赤雅》中説:“侗亦僚類”。清代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則説:“峒僚者,嶺表溪峒之民,古稱山越,唐宋以來,開拓浸廣。”從而把侗、僚、越幾種稱呼串連起來。

清初實施“改土歸流”,清朝對侗族人民進行直接統治,土地日益集中,進入封建地主經濟發展階段。但是,侗族社會內部某些氏族組織殘餘,例如以地域為紐帶具有部落聯盟性質的“合款”,仍普遍存在。每個氏族或村寨,皆由“長老”或“鄉老”主持事務,用習慣法維護社會秩序。“合款”分大小。“小款”由若干毗鄰村寨組成;“大款”由若干“小款”聯合。“小款首”由寨內公推,“大款首”由“小款首”商定。共同議定的“款約”必須遵守,款民大會是最高權力組織,凡成年男子均須參加,共議款內事宜。這種組織一直保存到清朝末期和中華民國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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