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風俗習慣有哪些

來源:文萃谷 2.26W

侗族人民大都穿自紡、自織、自染的侗布,喜青、紫、白、藍色。男子裝束,近城鎮者與漢族無異,唯邊遠山區略有差別,穿右衽無領短衣,着管褲,圍大頭帕。有的頭留頂發。婦女裝束各地互有差別,有着管褲、衣鑲託肩、釘銀珠大扣、結辮盤頭者;有衣長齊膝、襟邊袖口褲腳有滾邊或花邊、挽盤發者;有着大襟衣、大褲管、柬腰帶、包頭帕、挽頭髻者;有着對襟衣、襯胸布、圍褶裙、系圍腰、着腳套或裹綁腿、髻插銀椎者;有寬袖大襟、衣滾繡有龍鳳花卉、長裙過膝,梳盤發者;也有着漢裝者。一般都喜歡戴銀飾。

侗族風俗習慣有哪些

侗族人民的飲食以大米為主要食物,平壩地區以粳米為主,山區則多食糯米。普遍喜食辣椒和酸味。自行加工的“醅魚”、“醅肉”,貯藏十數年不壞。用油茶待客,是侗族人民的一種好客習慣。侗族的`村落依山傍水,以南部地區最富有特色。村頭寨尾多蓄有古樹,溪流上橫跨“風雨橋”,寨中魚塘四布。按族姓聚居,鼓樓聳立其間。住“幹欄”房,樓上住人,樓下關養牲畜和堆置雜物。

“月也”,是這一村羣眾到另一村作客,並以吹蘆笙或唱歌、唱戲為樂的社交活動。農閒鬥牛,是集體娛樂之一。屆時老少鹹集,人山人海,歡聲四起,鑼鼓喧天,鐵炮震動山谷。有外寨客人途經本寨,則阻之於寨邊,以歌對答,謂之“塞寨門”。“行歌坐月”又稱“行歌坐夜”,是青年男女進行社交和談情説愛的通稱。北部侗族地區稱為“玩山”,青年男女在勞動之餘,三五成羣,相約在山坡上對唱情歌。南部侗族地區稱“走寨”,或稱“走姑娘”,晚上姑娘們結伴在屋裏作針線活,客寨男青年攜帶樂器前來伴奏對唱,互相傾訴愛情,深情時男女互相“換記”(送禮物)定情,約為夫妻。三江縣富祿等地侗族羣眾常於夏曆3月3日或2月2日彙集於廣坪上,用一特製火包衝一鐵環騰空而起,降落時,讓大家搶奪,獲得者受重獎,叫做“搶花炮”。

侗族婚姻為一夫一妻制。姑舅表婚較為流行,姨表兄妹和輩分不同的不能通婚。女子婚後有“坐家”(即“不落夫家”)的習俗。解放前,侗族的社會基本單位是封建家長制的父系小家庭。婦女在社會和家庭中的地位低於男子,婦女禁觸銅鼓;男人或長輩在樓下,不準上樓。侗族姑娘在婚後才能享受父母和自己積累的“私房”以及分得少量的“姑娘田”、“姑娘地”。男子繼承家業,無繼承人的可招贅養子。

喪葬一般同漢族,行土葬。個別地區還有停葬習俗,人死入殯後將棺材停放在郊外,等本族與死者同年同輩的都死亡以後,才一同擇日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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