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食堂補貼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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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補貼是指津補貼或福利,也即津貼。下面為大家帶來了機關食堂補貼辦法,歡迎大家閲讀參考!

機關食堂補貼辦法

為進一步提高我單位幹部職工的餐飲水準,豐富幹部職工的餐飲生活,讓幹部職工擁有更加寬鬆的就餐環境,讓大家吃得安心,吃得放心,經研究決定,我單位實行以下伙食補助辦法:

1、補助範圍:鎮直股室全體幹部職工。

2、補貼標準:每人每天補助 元。(其中,早餐 元,午餐 元,晚餐 元,每月補助不得超過 天)。

3、補貼形式:印製面額為5元的餐飲代金券,每月月底將下月度的補助金以餐飲代金券形式一次性發放給職工。職工可憑此餐飲代金券到職工食堂或指定的簽約餐館就餐。

4、代金券使用:職工餐飲代金券只限本單位職工使用,不得轉讓或買賣。就餐時可全部使用或部分使用代金券結算。(如全額為10元,可用2張代金券結算,也可用1張代金券另付5元現金結算。)

5、就餐點選擇:以在單位職工食堂就餐為主,也可選擇到指定的簽約餐館就餐。

食堂所有餐飲用具一律由食堂承包者自行採購,之前由政府採購的部分,由辦公室做好登記。

6、代金券結算:食堂或簽約餐館憑代金券按要求來賬務處結算,每月結算一次。

7、要求:

一是職工食堂購買餐具、桌椅、煤、液化氣、水、電等費用,一律由食堂承包方自行負責。食堂承包者要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水平,在衞生、服務、菜品花樣和質量上多下工夫,以滿足職工的餐飲要求。

二是考察選擇單位周邊衞生條件好、服務周到、菜品質量有保證、價位合適的餐館,作為單位職工指定的就餐點,雙方達成意向後,簽定正式的協作協議,對餐館的服務、衞生、菜品質量、價位及雙方的責任義務進行約定,以保證職工就餐安全並享受到應得的服務和優惠。

8、監督檢查:我單位要對食堂和簽約餐館認真做好監督檢查工作,不定期對食堂、簽約餐館的衞生、服務、菜品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對出現的問題要嚴肅對待,認真處理。同時,鼓勵職工對問題餐館和食堂進行投訴,對職工意見大、出現問題多的餐館可解除合約重新選擇其它餐館。

  機關食堂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推動科技廳機關食堂工作的改革,逐步實現規範化管理,進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務水平,更好地為機關工作和民警職工生活服務,根據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央國家機關食堂管理辦法》,結合我廳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科技廳機關食堂(以下簡稱“食堂”)是實行內部核算的集體福利性機關後勤服務單位。

第三條 食堂的主要任務是:堅持“服務第一,滿意為本”的方針,為機關民警、職工提供衞生、營養、方便、經濟的就餐服務;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努力挖掘自身潛力,積極擴大服務範圍,增加服務項目,方便民警職工的生活,增強內部活力。

第四條 食堂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則是:

(一)推行全面質量管理,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二)貫徹“按勞分配,獎優罰劣”的原則,充分調動食堂職工的積極性;

(三)加強食堂內部的民主管理,建立食堂管理工作會議制度。

第二章 業務管理和質量管理

第五條 採購工作應做到品種對路、質量可靠、價格合理、數量適當、購貨及時、努力降低採購成本,嚴格遵守國家糧、油及其它副食品供應政策。

第六條 保管工作要加強入庫、存庫、出庫三個環節的科學管理,做到貨物出入庫及時,驗收核對手續嚴格;定期盤庫,數量準確、帳卡相符;發揮倉儲設備的效能、降低保管費用;採取相應措施,防火、防盜、防蟲、防黴變、防殘損、防污染。

第七條 食品加工要加強計劃性,建立每週食譜制,制定食品質量標準,建立各項操作規程,採用先進的生產技術,做到食品加工時間省、損耗小、質量優、銷路暢。搞好單項核算。

第八條 銷售工作應堅持文明服務,建立銷售服務規範、改善銷售方式,合理設置銷售窗口和攤點,儘量縮短就餐人員排隊時間,努力為民警職工提供熱情、方便、快捷的服務。就餐環境要整潔,秩序要好。

第九條 食堂要以提高服務質量為中心,推行全面質量管理。

(一)建立健全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質量管理制度,做到工作有計劃、行為有規範、操作有程序、質量有標

準、勞動有紀律。要結合機關食堂的特點,從食品質量、花色品種、服務方式、飲食衞生等方面制定服務規範或質量標準,不斷提高食堂的服務水平。

(二)對食堂工作的全過程,即採購、保管、生產加工、銷售等業務工作進行全面質量管理,把事後服務質量的檢查考核同事前各項業務工作的質量控制結合起來。

(三)主動收集就餐人員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分析服務質量方面存在的問題,積極改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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