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辦班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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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嚴格執行省、市關於禁止亂收費、亂補課的相關規定,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爭做“人民滿意的教師”,在此,我向教育局、中心校、學校、家長鄭重承諾:

不辦班承諾書

1、不組織學生在家或到學生家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2、不單獨或夥同他人舉辦各類收費培訓班、補習班、提高班等,不動員、誘導、暗示或強制學生參與有償輔導。

3、不在放學後(包括中午和下午)以輔導為名在校內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4、不以親屬或他人名義,從事各類有償家教活動。

5、不為他人推介提供家教生源,不在家庭或校外租用場地進行集體有償家教。

6、不接受社會各類文化補習教學聘請、參與有償文化補習活動,也不為其提供便利。

7、未經學校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不擅自受聘於民辦教育機構兼職代課。

8、不向學生推銷或變相推銷教輔資料和其它學習用品。

9、不擅自舉辦有償培訓班或興趣班。

10 、不舉辦其它形式的以贏利為目的的補課、輔導、辦班。

我願恪守以上承諾,如有違反,願意接受學校和上級領導依據有關規定作出的處理。

承諾人:

2012年9月3日

假期教師不亂辦班補課承諾書

根據雙遼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為維護我校教師的良好師德形象,我向學校、社會及家長鄭重承諾,在假期均不從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亂辦班亂補課行為:

1、組織學生在家或到學生家中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2、單獨或與他人合夥租借場地或佔用其它場地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3、以父母、子女、親友等關係的名義組織學生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4、以指導親友子女學習或照看親友子女生活為名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5、在民辦教育機構或其他非法辦學場所任職任教。

6、動員、暗示、誘導、強迫學生參加社會舉辦的各種補課班。

7、以各種理由收受家長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

8、擅自舉辦各類有償培訓班或特長班。

我要恪守以上8條承諾,如有違反,願意接受中心校關於對“亂辦班 亂補課”的相關處理辦法。自願接受以下處罰:

1、向學校寫出書面檢查。

2、取消本年度內評優樹先資格,不予晉級,師德考核為不合格。

3、調離原單位。

4、對參加補課的學生,每生罰該班主任50元。

5、停止工作,停發工資,解除聘用合同一年,情節嚴重的,清除教師隊伍。

向陽中心校(章) 承諾人:

2015年7月12日

嚴禁在職教師不亂補課亂辦班承諾書

為切實做到心繫教育、廉潔從教,進一步規範自己的從教行為,樹立人民教師良好社會形象,維護學校教育正常秩序,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濟寧市教師“十不準”》和汶上縣監察局、汶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汶上縣教育體育局《關於治理教師亂辦班、亂補課行為的暫行規定》(汶教體字201232號)等文件要求,本人鄭重承諾:

1、不組織任何形式的有償辦班補課活動;

2、不參與或變相參與任何單位和個人組織的各種形式的辦班補課活動;

3、不動員、暗示、推薦或強迫學生參加任何形式的有償辦班補課活動

4、不從事有償家教或藉機從事有償辦班補課活動,不以家屬名義從事有償家教活動。

如違反上述承諾,我願意接受上級部門和學校做出的處分處理。

學 校:

承諾人:

2015年7月 日

(各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對承諾內容做適當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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