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中介合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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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建設項目中介合作協議

法定地址:

乙 方:

法定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共同合作參與開發建設房地產項目,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作項目

甲、乙雙方初步商定本次合作為房地產開發建設的技術支持、信息諮詢、開發、管理、服務等項目。

二、合作的範圍及內容

根據甲、乙雙方目前的實際情況和市場狀況,雙方商定本次合作為房地產開發建設的初期工作,本次合作範圍及內容是為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提供技術顧問、信息諮詢等服務,包括項目開發建設所需資金的融通及籌措,項目的推介及招商,為項目尋找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等。

三、合作方式

在本次共同合作中,全部以甲方的名義進行對外溝通、信息交流、協調關係、公關、招投標、談判、簽約等商務事宜,乙方以甲方公司管理人員的身份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工作,進行相應合法商務活動。

四、甲、乙雙方的工作與責任

4.1、甲方:

4.1.1、向乙方提供商務活動所必需的一切商務談判資料,如甲方的組織機構、管理機構、註冊資本、企業章程、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驗資報告、年度財務報表、法人代表證明書、授權委託書等一切為合作項目服務的資料證明文件。

4.1.2、在乙方提供投資開發所必須的資料基礎上,負責籌備項目開發建設所需資金的融通及籌措,並及時告知乙方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及中小企業融資結果,並將中小企業融資所需的整套文件資料給乙方;在乙方提出需要的前提下為其尋求及聯絡相應的金融機構或投資機構。

4.1.3、在乙方提供必須的資料的基礎上,負責協助乙方籌備項目的推介及招商所需的文件資料,併為其安排定向推介。

4.1.4、在乙方提出自行中小企業融資或尋求開發合作伙伴的前提下,負責協助乙方進行中小企業融資或合作開發的相關的協議、合同的談判和起草;並協助乙方完成中小企業融資或合作的相關法律文件的準備和簽署。

4.1.5、為項目尋找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並將談判內容、結果和合作方式等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4.1.6、承擔本協議約定的合作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包括乙方的管理費用,土地費用,項目設計、招投標等前期費用,項目廣告推介費,財務費用,銷售費用等)。

4.1.7、雙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4.2、乙方:

4.2.1、負責提供獲得項目服務事宜的公共關係支持。

4.2.2、負責取得項目服務所需的全部基本資料。

4.2.3、負責協調使甲方獲得項目服務合同及相應的授權。

4.2.4、負責協調關係並使甲方尋求、聯絡、推薦的金融機構、投資機構、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開發的項目競爭中入闈中標。

4.2.5、雙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五、管理等費用的支付方式

5.1、乙方在協議約定範圍內所付出的管理費用由甲方承擔,協議簽定後按每個項目信息為單位,按每個項目總投資額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費。

5.2、本協議自簽定生效之日起7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開辦費,之後按每月的實際投資額(含形象進度所代表的投資額)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費,前期開辦費在月支付管理費中扣減。

5.3、廣告費用、前期費用等雙方另行商定支付方式,並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保證與承諾

6.1、雙方有權簽訂並執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並且無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6.2、雙方無論口頭或書面所提供的任何資料、信息、數據、文件等均是最新的、客觀的、真實的、完整的,並且不存在任何虛假、侵權、故意疏忽或虛偽陳述。

6.3、雙方將所知悉的可能影響本協議的所有事項(如果有)儘快通知對方,並提示對方注意。

6.4、乙方在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或從事商業活動時,必須嚴格遵守中國有關法律和規定,一切違背法律和規定的行為,導致的法律責任與經濟責任均自行承擔。

6.5、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的一切承諾及相關的意見、觀點、看法和操作,均應在甲方授權或雙方議定的範圍內進行,否則,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6.6、乙方在提出正當的.合法商務活動時,甲方應積極的給予支持,

七、合作期限

7.1、本協議有效期暫定為一年,若合作項目沒有任何進展則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起的一年後終止,若合作項目進展順利,甲方或甲方推薦的金融機構、投資機構、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開發的項目競爭中入闈中標,則本協議有效期延長至合作項目銷售封盤為止。

7.2、在下述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在書面通知另一方後立即終止本協議:

7.2.1、一方停止營業或進入清算(不包括事先得到另一方書面同意的、為了正當的有清償能力的重組或合併而進行的自願清算)或解散或關閉;

7.2.2、一方無法支付到期債務,或其全部或部分財產被指定給破產接管人、行政接管人或管理人(或依照其公司所在地或公司設立地點的法律規定的任何類似官員或程序),或正進入任何破產程序;

7.3、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協議無法履行時,遭遇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的一方應在儘可能快的時間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通知對方,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雙方應該通過協商暫緩或終止本協議的履行。

7.4、本協議的終止不影響保密協議的效力,但保密期限過後則不在此限。

7.5、本協議合作期滿,如需延長合作期,雙方可簽訂書面文件延長合作期。

7.6、在有效期內,為本協議上述項目提供的服務全部結束,則本協議終止。

八、違約責任

8.1、一方違反了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並且在另一方指出這種違反後15日內,這種違反仍未得到糾正,違約方應承擔由此給另一方帶來的相應的經濟損失,並承擔法律責任;

8.2、如果任何一方連續三十天無法實質履行其責任,則另一方可以在發出書面通知三十天後終止該協議或其中受到上述影響的任何部分,無法實質履行其責任的一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九、不可抗力

9.1、由於任何一方所無法控制的原因,包括戰爭、火災、風暴、政治封鎖、罷工(不包括其自身員工的罷工)或自然災害而導致其無法履行協議義務時,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亦不對另一方因上述不履行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壞承擔責任。

9.2、各方在知曉可能導致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後應儘快通知另一方。

十、適用法律

10.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和履行,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0.2、如果雙方對本協議的效力、解釋或履行發生任何爭議,各方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協商解決不成,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項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10.3、除有關爭議的條款外,在爭議的解決期間,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繼續履行。

10.4、本協議部分條款依法或依本協議的規定終止效力或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十一、協議的生效、協議的修改、變更、補充及其它

11.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11.2、本協議一經生效即受法律保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變更和補充。本協議的任何修改、變更和補充均需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11.3、本協議以中文寫成,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往來文件均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協議於   年 月 日在中國  市正式簽署。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或授權代表(簽字):     或授權代表(簽字):

建設項目中介合作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為規範教學環節,建成一流的課程主頁,使_________院的教學水平走上一個新的台階,已對課程建設有關教學文件進行專家評審。乙方針對甲方的相關要求進行了認真的準備,並已提交課程建設的申請書與電子教案樣板,經甲方組織評審,認為其內容滿足甲方要求,為此,甲乙雙方簽訂課程建設基金項目協議。

一、乙方的權利和義務為:

1.確定所選教材,要求教材與參考資料具有權威性。

2.結合教材和參考資料,確定應完成課程建設項目的具體內容與實施方案,並制定詳細的項目進度表。

3.自協議簽訂日起兩個月內上交完整的課程電子教案及課程主頁框架(或直接上_________學院資源平台),公示兩週後,接受專家們所進行的第二次評審。

4.自協議簽訂日起十個月內上交完成的課程主頁(或直接上_________學院資源平台),公示兩週後,接受專家們所進行的第三次評審。

5.通過第三次評審的項目,自通過評審之日起兩週內提交結題報告;其它項目提交項目總結報告。

6.乙方承諾在兩年內至少更新_________%的主頁內容。以協議簽訂之日起為起始時間。

7.課程主頁的著作權歸乙方(作者)所有。

8.按照協議和_________學院課程建設基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取得經費並遵守學院的規定使用經費。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由甲方對乙方提交的教學文件組織評審,在評審通過後簽訂本協議之日起兩週內劃撥_________元課程建設費。

2.按期提交完整的課程電子教案及課程主頁框架(或直接上_________學院資源平台),公示兩週後,由甲方組織專家們進行的第二次評審。評審通過的項目,在評審通過之日起兩週內發放第一次追加的劃撥_________元課程建設費。

3.按期提交完成的課程主頁(或直接上_________學院資源平台),公示兩週後,由甲方組織專家們進行的第三次評審。評審通過的項目,收到結題報告之日起兩週內發放第二次追加的劃撥_________元課程建設費。

三、其他未盡事宜,再作具體協商。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項目中介合作協議 [篇3]

編號: c21/2015/10

甲方(出資方):中國利貞投資有限公司

乙方(項目方):

甲、乙雙方為合作投資中國新農村建設項目和大型人道主義項目工程,現根據平等、互利、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共識,簽訂如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

1、金融工具:乾淨的、清潔和、無犯罪來源的,可自由移動的人民幣。

2、出款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

3、投資方式:直接投資,股份制合作

4、出資方式:甲方出資5000萬人民幣,佔公司60%股份;乙方出資100萬元(放大20倍為2000萬元)佔公司40%股份,雙方在乙方省市組建股份公司。

5、回報方式:付息(6%)不還本,共三十年。

6、首期金額:5000萬人民幣

7、後續投資:10億人民幣。

8、支付方式:銀行對銀行電匯

二、操作程序: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條款及操作程序,同時交換雙方公司證照、簽字人身份證明彩印件,同時,乙方支付20萬人民幣股本金給甲方。

2、甲方收到20萬人民幣股本金後,本協議即正式生效,甲方攜乙方(2人)出款銀行(國內五在銀行分行)辦理出款手續。甲方負責在十天內與有關人員正籤《投資合同》、《資金分配表》、《保密協議》等相關文件,安排5000萬元投資給乙方,乙方簽字認可後,將80萬元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3、甲方收到80萬元人民幣後5-10個銀行工作日內,負責將5000萬元人民幣劃入乙方指定的接款賬户,作為雙方註冊合作公司的資本金。乙方收到後,即向工商管理部門申請註冊合作公司,作為甲方二級子公司(中國利貞xx省公司),其中甲方佔股40%,派駐公司董事長和財務總監,負責公司戰略管理與財務運營,乙方佔股40%出任分公司法人代表兼總經理,負責公司日常經營與管理。

4、合作方式:雙方暫定合作三十年,按付息不還本方式償還投資,建設期兩年,利息按6%確定,其中,前兩年不付息,兩年後按6%收取投資回報,共計為28年。合作期間,甲方所佔60%股份中,30%轉歸國資委所有,甲方只保留30%的管理股份。合作期結束,甲方退出分公司股份和財務總監職務,所投資項目歸國家與乙方共有。

5、公司組建完畢,甲方負責提供10億人民幣給乙方作為項目工程建設資金,主要作為所在省市新農村建設的啟動基金,甲方負責協調國家有關部門和當地省委省政府組織相關力量進行三十年規劃建設,後續所需資金列入中央財政轉移支付。

三、雙方的責任:

1、甲方收取乙方100萬元一個月後,不能安排5000萬元投資給乙方,或超過三個月仍不將5000萬人民幣劃入乙方指定的收款賬户,屬甲方違約,應無條件退還乙方100萬元人民幣,並賠償乙方100萬元人民幣的經濟損失。

2、乙方支付100萬元後,不配合甲方的資金安排計劃接款,或在5000萬元資金到位後,超過三個月不註冊合作公司完成投資計劃,則前期5000萬元資金退回,後續10億元投資撤消,且所交100萬元甲方不退,並承擔由此引起經濟與法律責任。

3、任何一方惡意違約,除上述賠償外,還須按本協定總額1%即1000萬人民幣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與法律責任。

四、雙方的權利:

1、在合作過程中必須團結協作,共同協商和處理有關事宜。

2、任何一方發現問題都有權利及時提出解決意見,雙方及時協商調整實施方案。

五、約束:

本協議所涉及到的當事人,均受icc500條款約束,如發生糾紛雙方同意通過香港國際仲裁委員會裁決,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的法律提起訴訟。

六、保密規定:

甲、乙雙方在5年內必須嚴格保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無關第三方透露本合作的詳細內容。

七、有效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訂之日起,到各方所得資金到賬、貸款清償完畢終止。

八、本協議作為雙方業務合作的基本要件,在後續實施計劃中優先執行,與後續協議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解決,並以補充協議確定。

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雙方簽字生效,並立即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姓名: 姓名:

簽字: 簽字:

護照號碼:g26646978 身份證號碼:

二oo九年九月三十日

聯繫人:曹先生,qq:693879781(答: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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