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歷史與歷史客觀性的論文

來源:文萃谷 3.18W

歷史哲學是哲學中一個永恆的話題。威廉·德雷的《歷史哲學》被黑格爾的《歷史哲學》掩蓋了光輝,但是我們不能就此否認威廉·德雷對歷史哲學的貢獻。

淺析歷史與歷史客觀性的論文

該書的結構大致可分為兩部分,前半部分(第一章至第四章)討論批判的歷史哲學中的若干爭論問題,後半部分(第五章至第八章)則從不同方面區別了歷史哲學中的兩個體系———批判的歷史哲學和思辨的歷史哲學。威廉·德雷在這本書的前半部分討論了近幾年來歷史哲學問題的幾個爭論,分別是:歷史究竟是不是科學,歷史的理解與解釋,歷史是否具有客觀性,唯心主義對實證主義的多方面的詰難以及歷史中的因果判斷問題。而且全書始終貫穿着實證主義與唯心主義的爭論,作者列舉了雙方各自的論據。本文則基於該書着重闡述的爭論的第二個問題———歷史是否具有客觀性。在此之前,我們先來闡述一下該書對“歷史”的界定。

一、對“歷史”的解讀

對於“歷史”一詞的哲學角度解釋多種多樣,但是大致可分為兩種:一種認為歷史是過去發生的事件的過程,即該事件的時間,地點,人物,背景,過程以及產生的影響,這也是歷史學家研究的對象。第二種認為歷史指的是歷史學家的研究活動本身,也就是有某種確定課題的研究。很顯然,這是哲學家研究的對象。與這兩個角度相對應,“歷史哲學”也被區分為“思辨的歷史哲學”與“批判的歷史哲學”。前者的研究對象是歷史事實;後者則以“歷史研究活動”為對象,也就是搞明白歷史研究是幹什麼的,它的性質是什麼,諸如此類,這就是該書前半部分要完成的任務。而作者區別這兩種歷史哲學體系,並不是為了支持哪一種,而是要概述各體系的要義,這就是本書後半部分的內容。

對於“歷史”,該書在第二章提出了它的四個界定———當然這些界定都是存在爭議的———“過去”、“人類”、“人類活動”、“社會意義”。所謂的“過去”就是已經發生過的事情,這是從時間性上來界定;“人類”是從主體性上來界定,也就是説,歷史是人的歷史,自然事件沒有歷史;“人類活動”作為歷史的一個限定,也就是説某個事件要成為歷史,必須對主體的活動有一定的影響;“社會意義”則是從價值性上來界定歷史,即只有產生一定社會意義的過去的人類活動才是歷史。後面兩種界定爭議頗多,尤其是最後一點,是實證主義和唯心主義關於“歷史的客觀性”問題的一個分歧所在。威廉·德雷只是列舉了這四個界定,並沒有明確定義歷史的概念。接着,為了進一步討論“歷史”,德雷還將歷史與科學作了比較。二者都有一個共同之處,那就是都需要對事實進行“解釋”,只不過二者解釋的對象不同,前者解釋的是人的事實,而後者解釋的是自然事實。解釋要依賴一定的規律,但是歷史只是消費規律,而不是製造規律。換句話説,就是歷史解釋所依賴的規律是藉助於其他學科的,比如物理學和化學。

但是,歷史解釋中的規律是不是也像科學中的“普遍規律”那樣,適用於一類事件呢?對此,圍繞着“歷史事件的唯一性”,實證主義和唯心主義展開爭論,以奧瓦克肖特為代表的唯心主義者認為歷史事件是唯一的,沒有兩個完全一樣的事件,因此就不能用實證主義所謂的“普遍規律”來解釋歷史事件。那麼歷史學家該如何解釋歷史事件呢?奧瓦克肖特提出“連續系列”,也就是説歷史學家要想真正理解兩個事件之間的關係,就必須列舉出兩個事件之間的所有事件。但是實證主義則反駁稱,即使在科學中,每一件事也是獨一無二的,但這些事同樣可以用普遍規律來解釋。此外,唯心主義者所説的“連續系列”也存在問題,他們並未具體説明這種連續性是什麼意思以及是什麼讓這些事件聯繫在一起的。對此,唯心主義則辯解稱科學家不關注事件的唯一性,而歷史學家關注歷史事件的唯一性,是“興趣”使然。但很顯然,這種觀點也是存在問題的。對於雙方的爭論,威廉·德雷也未能説出孰對孰錯。

為了反對實證主義的觀點,唯心主義又從“行為的合理性”入手來反駁。他們認為歷史研究的是人類的行為,而人類的行為是有目的有動機的,所以要了解行為必須先了解它的理由。那麼應該如何理解呢?他們認為可以通過“再思、重演”來做到。換句話説就是要把自己想象成歷史事件的主體,從歷史主體的角度來理解他的行為。這就不需要規律了。對此,實證主義則認為這種方法使用的範圍有限。認為這種方法只能解釋個體的行為,卻不能解釋一個階層或一個等級,是不具有代表性的。

可以看出,圍繞着“歷史”的問題,實證主義和唯心主義爭論不休,從不同角度維護着自己的觀點。而威廉·德雷也並沒有明確説明歷史究竟是什麼。正因為對歷史的理解不清楚,實證主義和唯心主義圍繞着“歷史是否具有客觀性”又展開爭論。

二、對“歷史客觀性”的解讀

一方面,歷史學家對“歷史”的理解沒有統一的標準,另一方面,他們對“客觀性”也缺乏清楚的認識,所以對於“歷史的客觀性”問題,歷史學家的分歧也很大。前面我們已經討論了歷史,現在我們簡要看一下客觀性問題。什麼是客觀呢?該書作者並未給出明確的答案,但是引用了沃爾什在《歷史哲學:導論》中的看法,即客觀就是讓所有研究它的人都能接受。而威廉·德雷也在書中指出,我們要解釋“歷史的客觀性”問題,就是要説明歷史學家是否能得出諸如科學家那樣的客觀真理,以及能否完全客觀地重現過去。圍繞此問題,實證主義和唯心主義各抒己見。實證主義的基本觀點是:歷史學家的任務就是客觀地解釋歷史事實,與他們的價值無關。就是説不同的歷史學家對同一個歷史事件的解釋應該是一致的,如果存在差異,只能説明人們對規律的認識有問題。唯心主義的基本觀點是:歷史學家在解釋歷史事件時,必然關涉自身的“倫理的和美學”的考慮。

我們都知道,我們平常在談論某個人的行為時,都會有意無意、或多或少地運用倫理、美學等標準,我們稱之為價值判斷。問題是,這種價值判斷是不是歷史研究必要的特性。換句話説,是不是離開了價值判斷,歷史研究就不能繼續。對此,實證主義和唯心主義圍繞這個問題展開激烈的辯論。主要的焦點有兩個:一個是歷史研究是否本身就涉及價值判斷,另一個是歷史學家在解釋歷史事件時是否涉及與價值相關的選擇。

對於第一個問題,以柏林為代表的唯心主義認為人是有目的、有動機的,所以不可能離開價值判斷。他們從兩方面來支持自己的.觀點:其一,他們認為歷史學家在解釋歷史事件時使用的都是日常語言,他們總是在不知不覺中就體現出自身的價值判斷。其二,他們以藝術史和宗教史為例為自己提供支撐。對於一幅油畫,歷史學家必須運用美學的標準才能判斷這幅畫是不是粗製濫造;同樣地,如果沒有宗教判斷就不可能寫出宗教史。而實證主義則認為歷史研究可以關涉到倫理問題,但是並不意味着歷史學家要得出與倫理有關的結論。而相對主義者則認為實證主義論證的價值判斷是歷史研究的充分條件,而他們論證的重點是價值判斷是歷史研究的必要條件。很顯然,實證主義的回答偏離了爭論的焦點。對此實證主義提出了一種“改良”,即用完全不受價值約束的表述來代替有價值的東西。但是,由於歷史學家的很多敍述中都隱藏着很多的評價性詞彙,這些詞彙較為隱蔽,會讓人誤以為歷史研究排除了價值關聯,所以這種改良對於歷史學家來説很難實行。

對於第二個問題,即歷史研究本身是否涉及與價值相關的選擇,實證主義和唯心主義也各持己見。唯心主義代表畢爾德認為,任何一段歷史,都是對事實的選擇,必然關涉與價值有關的選擇。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理解這種觀點。首先,我們能確認的是,不論哪個歷史學家都不可能把所有的歷史事件都作為自己的研究對象。所以他們就要從無數個歷史事件中選擇對自己而言有意義、有價值的作為自己的研究對象。但是實證主義者認為我們不能因此斷定,價值評價是歷史研究的必要條件。唯心主義在將歷史看作有意義的事件或行為的基礎上,認為歷史並不是簡單的將過去的事件並列起來。即使可以驅逐語言上的評價成分,卻不能將其從歷史研究中剝離出去。隨後,實證主義者提出反對意見,認為不光是歷史研究,其他一切研究都要選擇,只不過歷史研究的選擇與科學的選擇不同。他們從兩個層面進行論證,一方面是選擇研究的問題,一方面是選擇研究的方案。而前者正是唯心主義者認為歷史不具客觀性的原因。但是,實證主義者認為研究問題的選擇並不是研究中的一部分,而是為了選擇研究。只有當不同的歷史學家對同樣的問題有不同的觀點時,才會考慮研究中的客觀性問題。而唯心主義者則堅持稱,造成以上問題的原因正是每個歷史學家的價值判斷與價值選擇不同。

在評價以上問題後,威廉·德雷在書中還對“客觀”問題發表了個人看法。該書在討論以上那些問題的時候,是將客觀等同於“不受價值約束”。但是這卻忽略了一個問題,那就是:價值判斷本身是不是客觀的呢?對這個問題也是很難達成一致的看法的,但是本書討論的焦點是:在概念或者觀念上,是否能像科學那樣擺脱價值的影響。

我們看到,威廉·德雷只是在書中列舉了實證主義和唯心主義圍繞“歷史哲學”的有關問題爭論的論點和各自的論據,並未表明自己的立場,也沒有給出相關確定的答案。確實,由於對“歷史”和“客觀性”的理解帶有很大的主觀性,不搞清楚這兩個概念是很難確定歷史是否具有客觀性的。然而,這並不是本書的目的,本書旨在讓我們從不同的角度、不同的立場來了解這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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