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人員薪酬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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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人員是單位的重要資產,關於他們的薪酬管理辦法是怎樣?下面就是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的聘用人員薪酬管理辦法,希望對大家有用。

聘用人員薪酬管理辦法
  聘用人員薪酬管理辦法篇(一)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範臨時聘用人員薪酬管理,切實保障臨時聘用人員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實施範圍和對象

縣經濟開發區管委、縣直各單位、各事業單位中經縣政府研究批准,由縣級財政安排費用的臨時聘用人員;縣直機關單位符合公務用車配備規定聘用的駕駛員。

二、崗位績效薪酬的組成

機關事業單位臨時聘用人員實行崗位績效薪酬制度。崗位績效薪酬由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崗位績效獎金和特殊崗位津貼四部分組成。

(一)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主要體現臨時聘用人員所聘輔助性崗位的基本職責。崗位分一般性崗位和技術性崗位。一般性崗位臨時聘用人員基本工資執行標準為每月600元,技術性崗位臨時聘用人員基本工資執行標準為每月1000元。

(二)工齡工資

工齡工資主要體現臨時聘用人員的工作年限積累。每月工齡工資按照臨時聘用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計發,工齡工資標準為每年20元。

(三)崗位績效獎金

崗位績效獎金主要體現臨時聘用人員的崗位實績和貢獻。績效獎金分月績效獎金和年終績效獎金。月績效獎金標準為一般性崗位人均300元,技術性崗位人均500元。年終績效獎金標準為一般性崗位人均2000元,技術性崗位3000元。各單位要根據臨時聘用人員的崗位責任、工作表現等情況,制訂績效考核辦法,獎金適當拉開檔次發放。

(四)特殊崗位津貼

為體現對特殊崗位的政策傾斜,對從事特殊性輔助崗位工作的臨時聘用人員,實行特殊崗位津貼。特殊崗位津貼種類及標準,由縣政府研究確定。

三、建立正常薪酬增長機制

(一)調整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標準根據本地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幅度調整,從第二年的1月起執行。

(二)正常增加工齡工資

臨時聘用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每人每月增發20元工齡工資,並從第二年的1月起執行。

(三)調整崗位績效獎金和特殊崗位津貼

根據工作要求,並隨社會經濟發展變化等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崗位績效獎金和特殊崗位津貼。

四、相關政策

(一)由於臨時聘用人員流動性較大,各單位與臨聘人員勞動合同的簽訂原則上實行一年一聘制,用工對象應當在法定勞動年齡內。

(二)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各單位要及時辦理臨時聘用人員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切實維護臨時聘用人員的合法權益。

(三)各單位要建立臨時聘用人員個人工資銀行賬户,工資支付以銀行卡的形式發放,發放渠道與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相同。

(四)臨時聘用人員薪酬、單位應負擔的社會保險均從財政安排各單位的臨時人員費用中列支,總額不得突破。臨聘人員各類保險個人承擔部分,由個人自行承擔。

五、組織實施

(一)各單位每年在申請預算時,將臨聘人員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崗位績效獎金和特殊崗位津貼列入基本支出預算,按月申請撥付。

(二)臨時聘用人員薪酬管理辦法,關係到臨時聘用人員的切身利益,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工作。

(三)本管理辦法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縣財政局共同負責解釋,自2011年10月1月起實施。過去規定與

本辦法不一致的,按本辦法執行。各鎮人民政府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關於提高機關事業單位臨時聘用人員工資 待遇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經縣政府研究同意,從2017年元月起,對列入縣財政預算供給的機關事業單位臨時聘用人員提高工資待遇。在現行工資待遇標準的基礎上:基本工資每人每月增加200元,月績效獎金增加100元,年終績效獎金增加2000元。資金供給渠道不變。

請各單位對照《繁昌縣》(繁人社[2011]162號),進一步完善考核機制,以充分調動臨時聘用人員工作積極性,提升工作效率。

特此通知。

  聘用人員薪酬管理辦法篇(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更有效的激勵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創造更好的發展空間,實現企業與員工共同發展,公司特制定。

第二章 適用範圍

第二條 適用本辦法。

第三章 薪酬原則

第三條 戰略導向型的市場化原則:為實現公司發展規劃,公司將提供有競爭能力的市場化薪酬,通過吸引人才實現公司持續、健康的發展。

第四條 公平與透明原則:公司依照每位員工對公司貢獻大小,公平、公正的確定薪酬,力求使每位員工的'薪酬體現其價值;公司將努力使每位員工清晰、前瞻的瞭解工作與薪酬之間的關係,工作與發展之間的關係。

第五條 保障與激勵原則:公司將通過多樣化手段獎勤罰懶,獎勵那些為企業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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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工資制度

第六條 公司本部員工實行崗薪工資制度。

員工薪酬=月度崗薪工資+月度津補貼+年度績效獎金

第七條 崗薪工資:即崗位薪點工資,依據職層區域和員工所在崗位的薪點區間確定的工資分配方式,崗薪工資按月發放。

第八條 崗薪工資實行按區分層、以崗定級、一崗多薪、考核易薪的工資確定和升降辦法。

第九條 崗位薪點工資設臵共4個職層區域,26個崗級,每個崗級設臵10個薪點,詳見《公司崗級標準》(附件1)和《崗位薪點標準表》(附件2)。

第十條 薪點標準:崗位薪點共60個薪點,起點標準為1薪850元,1薪至4薪按等差值170元排列,5薪至40薪按等比係數1.03排列,41薪至60薪按等比係數1.04排列。

第十一條 薪點區間:部門經理A區:20崗39薪到26崗60薪;高級主管B區:14崗27薪到21崗50薪;主管C區:8崗15薪到16崗40薪; 通用行政D區:1崗1薪到10崗28薪。

第十二條 津補貼:按照公司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年度績效獎金:與員工考勤、績效考核結果掛鈎,參見公司績效考核相關規定。

第五章 工資支付

第十四條 工資按全額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員工。但下列各項費用需從工資中代扣:

  聘用人員薪酬管理辦法篇(三)

社會保險費用;

個人所得税及其它法定税費;

其它根據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應扣除的費用。

第十五條 工資的計算期為月初至月底,每月8日發放本月工資,但當支付日為節假日時,則提前一天支付。

第十六條 新員工被錄用時,按合同規定起薪日計算工資。 第十七條 員工在工資計算時期內,因退休、退職或解僱時,或因提薪、提級等使工資額發生變動時,均從下一自然月起薪或停止支付其工資。

第十八條 員工勤假期間工資根據公司勤假管理規定和相關制度計算給付。

第六章 薪點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 崗級變動:崗級向上(下)變動後崗薪工資相應增加(減少)一個薪點;未達到(超過)新崗級起點(終點)薪點標準的,升(降)至起點(終點)標準。

第二十條 新進人員:按所聘用崗位的崗薪工資起點標準的70%起薪。試用期滿後,根據所聘用崗位的崗級薪點區間起點標準執行。 第二十一條 特殊引進人才試用期薪點按合同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薪點考核: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為A檔記1分,B檔計0.5分,C檔計0.25分。凡累計考核結果滿1分的,升1薪,調薪後考核分餘值滾存使用。已達到本崗位最高薪點等級的,不再升薪;但累計滿1分,下一年度期間可浮動增加一薪。年度考核為D檔者,以前

累計分值為0,降1薪。

第七章 其他人員薪酬制度

第二十三條 公司及直管各子(分)公司項目制聘用人員採取項目管理模式,聘用工資按照項目聘用協議規定階段性支付諮詢、勞務費,項目結束後按聘用協議規定及時解聘,不宜採取按月支付聘佣金的管理辦法。

第二十四條 派遣員工退休後返聘按照派遣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公司借用人員相關薪酬福利由公司、被借用單位雙方協商後解決。

第二十六條 公司臨時聘用人員薪酬按市場化標準執行。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薪酬管理。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與過去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本辦法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通過後自2017年1月1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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